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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认岳飞为民族英雄所引发的风潮

时间:2013-12-20 01:13:41 作者: 来源: 字体:
刘惠恕

一、事件起端
       2002年12月5日,新加坡《联合晚报》香港讯发表了一则新闻:《岳飞文天祥非民族英雄,中国新教学大纲掀轩然大波》,基本内容为:中国教育部决定出新版《高中历史教学大纲》,将岳飞与文天祥排除出“民族英雄”之列,很多人批评这种“与时俱进”的新评价是颠倒黑白、篡改历史,造成思想混乱。文天祥在香港的后人文春辉也对此事感到遗憾。由余桂元主编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今年首季公布,当中提到要“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科学地分析对待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是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基于这一观点,我们只把反对外来侵略的杰出人物如戚继光、郑成功等称为民族英雄,对于岳飞、文天祥这样的杰出人物,我们虽然也肯定他们在反对民族掠夺和民族压迫当中的地位与作用,但是并不称之为民族英雄。”《大纲》出版后,有网友在《人民日报》的“强国论坛”指出:“岳飞是民族英雄,这在中国人民心中早有定论。岳飞英勇抗金事迹和他那臻于完美的品格,受到中国人永远的赞颂。可是,国家教育部却要褫夺岳飞的‘民族英雄’称号。”有网友抨击“将历史当作灰面团”随意搓揉的做法,质疑“一个对历史都不尊重的民族,会尊重自己吗?”也有网友气愤地说:“看来距离给秦桧平反的日子不远了”。  
       次日,中国新闻网以《历史教学大纲修订,岳飞、文天祥不再是“民族英雄”》为标题,转载了这一新闻,并针对余桂元否定岳飞、文天祥为民族英雄的观点,发表了颇具感情色彩的评论,指出:“民族融合不等于篡改历史,而是集合各民族的精髓,共建中华。岳飞精忠报国之民族精魂是我中华民族之瑰宝,复兴中华之精神源泉。蒙古铁骑肆虐中原,灭五姓,屠汉室;满清入关逐鹿,留头不留发,终被汉化。蒙满汉皆入中华,延续中原文明,蒙、满之帝国尚不敢辱中华英雄岳武穆。今日之民族冲突,藏独,疆独之流,难道是因为历史课本上说岳飞是民族英雄而导致的吗?实乃大谬。康熙大帝尚抚抗清英雄史可法,收天下人心,王者之道,教化四方,满汉一家,联姻通婚,勤政爱民,四海皆平。顺治爷为了实现民族融合,缓解民族矛盾用的是“永不加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篡史乃缺德之逆行,致意孤行必失天下人心而失天下。大清王朝重汉贤,勤朝政,方开康乾盛世。而今人心不古,改革略获小成,内政不修,腐化成风,外有强番,内有妖逆。小人进搀,毁我中华英雄,似图定国安邦,内抚民族矛盾。实乃饮鸩止渴,自毁长城,乃祸国殃民之奸计。民族融合理应多施德政,富国强兵,抚恤百姓,繁茂昌盛。” 
       两天后(2002年12月9日),《北京青年报》再发评论文章《从岳飞、文天祥不再是“民族英雄”说起》,指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定岳飞、文天祥为民族英雄的观点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即为香港、台湾、新加坡的当地报纸所转载,一时间,关于“岳飞、文天祥还是不是民族英雄”的讨论,在海内外闹得沸沸扬扬。文章并列举了当时讨论中的各种意见,归纳出倾向性的意见是:称岳飞为民族英雄,看重的是他在保卫祖国时所展现出来的“精忠报国”的民族气节,这种气节为当为中国乃至世界各民族人民敬仰。 
       有关岳飞与文天祥是否为“民族英雄”的讨论,尽管由《人民日报》“强国论坛”首倡,并被香港、台湾、新加坡的报纸接过来讨论,但国内多数人却不知晓《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定岳飞、文天祥为民族英雄的事件真相。直到中国新闻网与《北京青年报》的有关评论文章发表、并被国众多媒体转载后,方被国内民众所知晓,并引起了极大的愤怒。在岳飞的故乡河南汤阴等地,出现了群众游行,抗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国内传媒有关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问题讨论的升温。在讨论意见中,尽管有个别支持余桂元《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的观点,但绝大多数意见都认定岳飞为民族英雄。由于这场争论源自于教育部负责编撰的新版历史教学大纲,因此,教育部也成为众多学者和网民的抨击对象。有的学者愤怒质问:“摘掉岳飞的民族英雄称号,中华民族还要不要挺直的脊梁骨?”有的观点则趋向于激烈,指责余桂元及教育部某官员为“汉奸”,在网上公布了教育部等相关官员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和上班路线,成立所谓“锄奸队”,表示要筹资给两个人铸“汉奸铁像”跪于岳坟前。 争论又进一步波及到海外,激起了东南亚、香港、新加坡等华人集中居住地的强烈反响,香港的主流媒体把很多不能在国内发表的文章,大篇幅刊登,更多的海外华人则不知道中国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据国内某家互联网站的统计:自中新网与《北京青年报》有关评论文章发表以来的短短数日内,“已有数千网民在这家网站上发表了言论,绝大多数网民强烈反对不把岳飞称为民族英雄。” 
       自岳飞评价争议产生以来,陷入争议漩涡中的国家教育部的尴尬处境可想而知。据报道:“有关负责舆论宣传的部门对争论的升温感到不安,担心可能会真的引发敏感的民族问题。” 。因此,在《北京青年报》发表《从岳飞文天祥不再是“民族英雄”说起》评论的当天,也就是2002年12月9日,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出面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澄清意见指出:近日一些媒体传新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岳飞不再被称为民族英雄。而现在全国使用的是2002年新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在这个新版《教学大纲》里没有涉及到“岳飞不再被称民族英雄”的问题。从2002年开始,1996年、2000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已经停止使用。一些媒体所传内容实际是指1996年《教学大纲》颁布后,为帮助教师了解历史学界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有关方面组织部分专家、学者编写了《学习指导》作为参考,《学习指导》收集的是部分专家、学者个人对涉及历史教学一些问题的看法,并不是《教学大纲》文件本身的内容。有记者问,在新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中,是否重新定义“民族英雄”?在中小学的历史教学中如何来评价岳飞、文天祥等历史人物?这位负责人回答:从50年代后期以来,在中小学的历史教学大纲和教材中,对岳飞的评价都是一以贯之的,不存在重新定义岳飞是否是“民族英雄”的问题。岳飞、文天祥在中国历史上历来被认为是民族英雄,但学术界也存在着不同的学术观点。早在50年代后期的学术界,就有学者提出称岳飞为民族英雄是否会影响某些民族的情感。由于这个问题在学术界有分歧,因此不宜把这一类的学术讨论引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教材。实际上社会公众对岳飞、文天祥这些历史人物高尚的道德品质、民族气节始终是歌颂和尊敬的,这一点也是我们进行中小学历史教育时一直遵循的。 
       又据来自网上的消息,教育部应对这一事件的具体做法是:2002年12月9日中午11时左右,出面组织北京大学、北师大、首都师范大学等十多名专家、教授到教育部基础司会议室开会,讨论怎样“救火”。北师大的游彪教授被专车接到了会场,编辅导书的余桂元等几个“汉奸”也参加了会议。游彪教授在会上发表了四条意见:(1)不能用现代的国家观念来衡量岳飞处于的那个年代,讨论的前提就存在问题,因为这个前提不存在;(2)我们应该留给后人一些什么?岳飞的地位,不是在宋代确定的,岳飞的高尚思想、优秀品质、爱国主义精神已成为民族的象征;(3)岳飞的爱国主义精神,得到了56个少数民族的共同认可;(4)宋史学界的主流是一直认为:岳飞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游彪教授的观点得到了与会多数人的认同,教育部几位引起事端的人员一言不发,而大多与会者指责其:“都是你们几个惹的祸!”会议开到下午三时左右结束。最后按领导的指示精神,于当晚10时,由新华社发了一个通稿说:“教育部从来没有否定过岳飞的民族英雄,所以说就不存在重新认定的问题”的表态。 
       国家教育部官员尽管表了“从来没有否定过岳飞、文天祥为民族英雄”的态,但是显然并未能使认定岳飞、文天祥为民族英雄的人群满意。岳飞33世嫡孙、全国岳飞思想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岳军代表岳飞在全国的四十万后裔,对于《中国古代史全教案》仍然否认岳飞是民族英雄深表遗憾,他希望中国教育部能够继续清查这类出版物,不要让它们遗害青少年。 文天祥后人、居于深圳的文康宁则表示:“当年文天祥被押赴刑场时,上万名村民拦住囚车为他献酒,这样的感人场面千年也难见一回,你能说文天祥不是民族英雄?”将文天祥排除在民族英雄之外是对历史的不尊重和历史观不够严肃,文氏后人都不会同意,文氏后人中有影响的人将会站出来说话。 
       又有网友指责国家教育部官员有关岳飞争议问题的表态不真实。其依据是:从国家教育部官员答记者问的内容来看,这次有关岳飞评价问题争议的产生,是由于媒体误解了部分专家、学者所编写的《学习指导》意见,将其作为国家教育部所编写的2002年版《教学大纲》的意见。但是,利用google搜索“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岳飞”条目,可见引起本次争议的、现署名余桂元编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条目出自于http://www.pep.com.cn/lishi/jcydg/jxdg/43.htm网站,即人民教育出版社网站,尽管其中载有“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岳飞”内容的网页已被删除,但是,借助网页快照仍可看到http://www.pep.com.cn/lishi/jcydg/jxdg/0.htm 网页上“大纲”的第一页陈列的内容为:
目 录
关于《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几点说明
关于《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一些重要调整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新特点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国近代现代史部分基本线索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国近代现代史部分的新特点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国近代现代史部分的思想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世界近代现代史部分基本线索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关于世界近代现代史的分期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世界近代现代史部分关于世界格局问题的分析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国古代史部分基本线索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国古代史部分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思想教育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编 
由此可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国古代史部分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思想教育”部分的最初署名字样,为“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编”。此外,在http://www.pep.com.cn/lishi/jcydg/jxdg/0.htm 的网页“说明”结尾处,标有“2002年4月第1版,2002年5月第1次印刷”的字样。 而余桂元本人未经国家教育部授权,是无权制定《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

二、判断“民族英雄”的基本标是什么
       以上所述,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认岳飞为民族英雄事件所引发风潮的经过。就这一事件的起因而论,是涉及到争论双方究竟应以何种标准来评判“民族英雄”?本文仅就此发表一些意见。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指出:“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科学地分析对待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这种民族战争不同于中华民族反对外来侵略的民族战争,是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有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不宜有侵略和反侵略的提法。在是非问题上,应当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一概地说成是汉族统治者的民族压迫,也不可把少数民族对汉族地区的进攻统称为掠夺或破坏。评价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道理也一样。基于这一观点,我们只把那些代表整个中华民族利益,反对外来侵略的杰出人物如戚继光、郑成功等称为民族英雄,对于岳飞、文天祥这样的杰出人物,我们虽然也肯定他们在反对民族掠夺和民族压迫当中的作用与地位,但并不称之为‘民族英雄’。” 
       但是,这样的评价是不能经受住历史检验的,因为究竟是否应称岳飞和文天祥为“民族英雄”,这根本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仅是一个普通的是非标准。因为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民族英雄,大致取决于三条标准:一是是否参加过反民族侵略与压迫的政治活动并有重要成就;二是其道德人格是否在中国历史发展中产生过积极、持久的影响;三是其道德人格力量是否具有超脱于社会之上而为整个中华民族(汉民族及各少数民族)所共同接受的成份。如果达到这三条标准的,便可称之为民族英雄,达不到这三条标准、但达到其中一条或两条标准的,可称之为历史上某一领域的杰出人物,但却不能称之为民族英雄。以曾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诸葛亮为例论,尽管他杰出的政治才能曾对当时中国政治产生过影响,他追求国家统一的政治信念与“鞠躬尽瘁”的克尽职责精神,曾对中国历史发展产生过积极、持久的影响,并且迄今仍具有超脱于社会之上而为整个中华民族(汉民族及各少数民族)共同接受的道德人格力量,但诸葛亮在当时所从事的政治活动,并不具有反民族侵略与压迫的内容,因此,一般只能称其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却不能称之为民族英雄。
       至于岳飞与文天祥的生活时代,金人与蒙古人所进的侵宋战争从今天角度来看,尽管属中华民族的内哄,具有“兄弟阋墙,家里打架”的性质,但是从当时人的角度来看,却是敌国之争,并可以从中区分出正义与非正义。因此,岳飞所从事的抗金战争、文天祥所从事的抗蒙战争,在当时都具有反民族侵略与压迫的性质,他们又都是为这一事业殉身的,因此,与后人所给予的“民族英雄”评价的前提条件是相符合的。
       其次,从岳飞与文天祥道德人格对于中国后来历史发展的影响来看,确曾起过积极、持久的作用,这是因为岳飞的“精忠报国”精神、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为国殉身精神,在鸦片战争之后中华民族屡受外来侵略、积贫积弱之时,始终是鼓舞民众反抗外来侵略、为维护国家主权独立进行民族与民主革命的精神动力。此处仅以岳飞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如晚清时期,革命党人始终以岳飞身上所蕴含的民族精神来鼓舞革命斗志。根据文献记载,1903年4月,《湖北学生界》第4期发文《中国民族主义第一人岳飞传》,称颂岳飞为中华五千年史上的第一民族英雄。这说明中国同盟会在从事反清起义时期,岳飞精神是他们的重要榜样力量。此外,另有材料证明中共早期革命领导人投身于中国革命与其早年所受到的岳飞精神感昭有关。如陈独秀参加革命活动时,最早加入的组织是“岳王会”。青年时代的周恩来曾在准阴岳少保祠前久久徘徊。中共早期领导人王若飞原名“运生”,后出自对岳飞的崇拜,改名“若飞”。据吴玉章回忆:他是受到岳飞事迹的感昭,才参加了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中国同盟会。 而在此后的中国社会,岳飞的人格精神也一再产生类似的作用。如民国时期对全国庙宇神祠进行整顿(1928年),岳飞被允许立祠纪念的理由是:“精忠报国,富于民族精神”。 “九•一八”事变之后,据岳飞词《满江红》谱写的古曲被广泛传唱,岳飞手迹“还我河山”被广泛传播,用以鼓舞民众的抗战斗志。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为配合正面战场作战,后方编演的歌颂岳飞精忠报国、鞭挞秦桧卖国的戏曲大量涌现,代表作有楚剧队在敌后巡回演出的历史剧《岳飞》、顾一樵的《岳飞》四幕话剧以及田汉所编36集史剧《岳飞》等等。 而1949年底毛泽东访问苏联时,曾赞扬解放军战士“不畏艰险,视死如归”。俄语翻译译不出来,毛泽东解释说:“这是十二世纪古代中国的一位著名统帅岳飞用过的一种说法。岳飞以抗击女真人入侵的军事远征而出名。杭州市保留着宋代这个有代表性的英雄陵墓,这座陵墓以加害岳飞的叛徒的下跪形象而驰名。中国字‘归’,在这里不是通常的‘回来’、‘再来’的意思。在历史上,‘归’的意思是‘回到原来状态’。……(岳飞)这个成语应当这样来理解:‘藐视一切困难和痛苦,像看待自己回到原本状态一样看待死亡。’斯大林耐心地听完毛泽东解释的俄语翻译,略加思索后,小声说道:‘看来,这(指岳飞)是一位天才的统帅,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和雄才大略。” 这一材料不只证明了岳飞精神对于青年时代毛泽东的影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近代以来,岳飞思想与中国民族与民主革命的关系。
       再次,仅从道德的社会性角度来考察,岳飞与文天祥的道德人格力量,始终具有超脱于社会之上而被整个中华民族(汉民族及各少数民族)所共同接受的成份,而教育部官员所谓的“提出称岳飞为民族英雄是否会影响某些民族的情感”的问题,完全是一个伪命题。此处仍以岳飞为例来说明问题。
       首先,从历史角度来看,不论是金政权、由蒙古人所建立的元王朝,还是由满洲人所建立的清王朝,对岳飞的人格都是尊崇有加,完全不存在所谓的“民族情感”问题。如还是在宋、金鼎立时期,金人对岳飞即“以父呼之”,岳飞的手迹曾被金章宗作为“内府之宝”来收藏。事情具体经过为:岳飞“驻军钟村,军无见粮,将士忍饥,不敢扰民。金所籍兵相谓曰:‘此岳爷爷军’,争来降附。”  岳飞死,当时洪皓在金国,“蜡书驰奏,以为金人所畏服者惟飞,至以父呼之。”  2009年春在国内发现的岳飞手书《前出师表》四条屏,其中首屏“臣本布衣”草书右侧,两枚篆体方印依稀可见,一枚为“明昌御览”,一枚为“内府之宝”, 而“明昌”为公元1190年金章宗登基后所改的金国年号,这说明此四条屏曾被金章宗收藏过,而金章宗之所以收藏岳飞手书条屏,无疑是出自对这位敌国将领人格的尊崇,因此特加盖了“内府之宝”的印章。由元丞脱脱主修的《宋史•岳飞传》对岳飞的评价是:“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元王朝曾谥号岳飞为“保义”,并在杭州重建岳庙。 尊崇岳飞,最有理由引起“民族情感”的是清王朝的统治者,因为岳飞抗金,打的是其先祖。但事实上乾隆皇帝六下江南,每一次过杭州时,都要到岳飞庙祭祀,并数度赋诗、文为怀。在《岳武穆论》中,乾隆皇帝指出:“以公之精诚,虽死于桧之手,而天下后世仰望,风烈实与日月争光,独不知高宗者果何心哉!” 乾隆帝咏怀《岳武穆祠》诗两首分别为:
其一
阵战曾轻兵法常,绍兴亦委设施方。
操戈不谓兴张俊,纳币终成去李光。
何事书生叩马首,遂教名将饮鱼肠。
至今人恨分尸桧,宰树余杭万古芳。
其二
黄龙直捣气峥嵘,金令不行燕以南。
正可乘机事恢复,谁知虚力费经营。
爱钱切中文官病,怕死曾轻武士生。
万里长城空自坏,至今冢树恨难平。
       从金、元、清三朝统治者对于岳飞的尊崇态度可知:他们并没有站在狭隘的少族民族立场上仇视岳飞的抗金活动,而是推崇岳飞精忠报国的献身精神,这一立场这完全是站在中华民族大一统的观点上来看问题,这证明历史上对于岳飞的评价即有共识。
       其次,从今天角度来看,岳飞精神亦即“精忠报国”精神,仍具有超脱于社会之上而被整个中华民族(汉民族及各少数民族)所共同接受的成份。仅细说如下: 
岳飞精神,人们通常用“精忠报国”四字来加以概况,若做具体分析,这一精神起码包含了以下成分:
       一是“徇国死义”。根据史书所记:岳飞少负气节,其父以“徇国死义”话相勉。康王即位,岳飞以“承信郎”职上书要求恢复中原,被以“越职”罪夺官归。汴京(开封)守将杜充将弃城返建康(今南京),岳飞谏:“中原地尺寸不可弃,今一举足,此地非我有,他日欲复取之,非数十万众不可。”。岳飞将取襄阳六郡,渡长江时对属下说:“飞不擒贼,不涉此江。”岳飞收复河南失地,皇帝授开府仪同三司,岳飞力辞,与部下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 岳飞取得郾城、朱仙镇大捷,两河豪杰闻风响应,汴京指日可下,秦桧命令张俊、杨沂中部撤军,又以岳飞孤军深入、不可久留为借口,一日连发十二金字牌,强迫岳飞撤军。岳飞悲愤泪下,向东再拜,说:“十年之力,废于一旦。”风波冤狱成。岳飞从容笑对,说:“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大理寺官审讯时,岳飞示背刺“尽忠报国”四字,以表夙志。  
      二是爱护民众。岳飞是以武将的形像出现于中国历史舞台的,但其军队所到之处,都对民众利益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据史书所记:杜充降金,诸将多行剽掠,唯独岳飞的军队秋毫无犯。岳飞驻军钟村时,军无见粮,但“将士忍饥,不敢扰民。”岳飞败李成军收复连州,告诫张宪等人:“诛其酋而抚其众,慎勿妄杀,累主上保民之仁。”岳飞驻军江西,江西宣谕刘大中上奏折说:“飞兵有纪律,人恃以安。”岳飞收复虔州,高宗因隆祐太后曾在虔州受到过惊吓,密令岳飞屠城,“飞请诛首恶而赦胁从,不许;请至三四,帝乃曲赦。”虔州民众因此感激岳飞,绘岳飞像以祠之。岳飞平杨么后,亲赴营寨慰抚降兵,“纵老弱归田,籍少壮为军。”岳飞被迫由朱仙镇班师,民众遮马哭诉:“我等戴香盆、运粮草以迎官军,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辈无噍类矣。”飞亦岳飞亦悲泣,取诏相示说:“吾不得擅留。”特停师五日以帮助民众南徙,“从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汉上六郡闲田处之。”岳飞统军,“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徇。”“卒夜宿,民开门愿纳,无敢入者。军号‘冻死不拆屋,饿死不卤掠’。”每调军粮,岳飞“必蹙额曰:‘东南民力,耗敝极矣。’荆湖平,募民营田,又为屯田,岁省漕运之半。”   
       三是生活作风简朴,严于自律,公而忘私。根据史书记载:岳飞“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曰:‘主上宵旰,岂大将安乐时?’却不受,玠益敬服。”岳飞“少豪饮,帝戒之曰:‘卿异时到河朔,乃可饮。’遂绝不饮。帝初为飞营第,飞辞曰:‘敌未灭,何以家为?’或问天下何时太平,飞曰:‘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李宝自湖北归顺,韩世忠欲留用,“宝痛哭愿归飞,世忠以书来谂,飞复曰:‘均为国家,何分彼此?’世忠叹服。”  
       四是体恤士卒,能与之同甘共苦,平时注重对士兵的思想教育。根史书记载:“卒有疾,(岳飞)躬为调药;诸将远戍,遣妻问劳其家;死事者哭之而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凡有颁犒,均给军吏,秋毫不私。”岳飞因故得罪张浚离军,皇帝派张宗元为宣抚判官巡察岳飞军队,回复是:“将和士锐,人怀忠孝,皆飞训养所致。”张俊曾问岳飞用兵之术,回答是:“仁、智、信、勇、严,阙一不可。”  而面对金军的进犯,岳飞曾刺血发誓,激励部下:“我辈当以忠义报国,立功名,书竹帛,死且不朽!” 
       五是谦逊、礼让、避嫌。根据史书记载:岳飞“好贤礼士,览经史,雅歌投壶,恂恂如书生。”“襄阳之役,诏光世为援,六郡既复,光世始至,飞奏先赏光世军。”“每辞官,必曰:‘将士效力,飞何功之有?’”岳飞子岳云屡立战功,高宗欲赐官职,数度为之推辞,回复是:“士卒冒矢石立奇功,始升一级,男云遽躐崇资,何以服众?”张浚得知情况后说:“岳侯避宠荣,廉则廉矣,未得为公也。”再向皇帝上书为岳云请功,又遭拒绝。 
       六是致孝亲人。岳飞父亲早亡,对母亲极尽孝道。根据史书记载:“飞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访,迎归。母有痼疾,药饵必亲。母卒,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居母忧,降制起复,飞扶榇还庐山,连表乞终丧,不许,累诏趣起,乃就军。”  
       综上述史书所记载的岳飞道德人格来看,具有完美性的特点。岳飞“少负气节”的核心点在于收复大宋王朝的失地,这也是岳飞毕生为之奋斗的政治目标,这种“还我河山”的精神,实为中国古代爱国主义思想的升华。岳飞数度抗拒高宗下令屠虔州城的旨意,这种为民请命的精神,体现了岳飞对民众疾苦的深切同情心和其身上所蕴含着的古代民主精神,同时也说明“岳家军”与南宋政府其他军队的不同点在于:其本质上是一支人民的军队,由于受到人民的拥戴,其才能够屡克强敌。根据史书记载:岳飞简朴、自律、恤下、礼让、孝亲,唯“忠愤激烈,议论持正,不挫于人,卒以此得祸。”“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每以恢复为己任,不肯附和议”,兀术致函秦桧表示:“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 而岳飞的死因,既说明了他敢于为事业献身的人格正义性特点,又成就了其人格的完美性。这种人格精神,自然具有超脱于社会之上而为当今整个中华民族(汉民族及各少数民族)所共同接受的成份,特别是国家公务人员,更应该学习岳飞身上所蕴涵的精忠报国、至廉、至仁、至孝的精神。因此,“民族英雄”称号对于岳飞来说是当之无愧的,如果岳飞不是民族英雄的话,中国历史上也就没有民族英雄可言了。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认岳飞为民族英雄,从道德论的角度来看,则可谓丧尽天良,无怪乎会引起众多民众的抗议活动。这里仅引一段南宋学者曹彦约对于岳飞的评价,以作为持论的依据:
       “若夫智略足以料敌,鉴裁足以用人,纪律严而下不忍怨,粮运竭而众不忍叛,身死八十年,闻风者犹且悦之,其惟岳飞呼!古之所谓名将,不过于此。然而南北分合,应有定时,忠邪生死,应有定数,岂权臣一日所能自为之?哀哉!” 
  
三、《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认岳飞为民族英雄所产生的恶劣社会影响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认岳飞为民族英雄,并自诩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评价。而从历史实践的角度来看,这一作法完全是颠倒黑白,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因而引发了政治风潮。这一负面社会影响具体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用历史主观主义来冒充历史唯物主义,颠覆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形成的以忠奸之分(个人对于国家态度)为划一标准的古代爱国主义精神,开了在文化教育领域为秦桧翻案的不良先例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的出发点,是历史上的民族战争(宋金战争)系“兄弟阋墙,家里打架”行为,那么岳飞的抗金自然谈不上什么正义行为,而秦桧的大奸大恶也谈不上什么卖国行为,相反却成了调解古代中华民族内部矛盾的“功臣”,而岳飞反而成了民族分裂主义者。这一观点完全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否认历史事件的发生有其时空界限(时间、地点、条件),否认历史上的民族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是地道的历史主观主义和哲学上的相对主义,亦即从功利主义的立场出发,依据个人主观好恶之随意性,来否认人类历史发展具有正义与非正义、进步与非进步之分的客观标准,将历史打份成一个任人涂抹的小姑娘,取我所需。这一作法就本质而言,绝非是什么“历史唯物主义”,而是地道的卖国主义,它开了为秦桧翻案的不良先例。以下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事件发生后不久,2005年6月间,江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位于庐山脚下的岳飞母姚太夫人墓前恢复了秦桧等5个南宋奸臣反剪双手的跪姿白铁铸像(原石跪像为1517年九江知府汪颖建岳母祠时设立,后为兵乱所毁),为此,居南京江宁秦桧家乡自称是秦桧第32世孙的秦良表示抗议,提出:“当年秦桧杀害岳飞时,岳母已经去世好几年了,我认为秦桧和岳飞母亲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没必要下跪啊;其次,在西湖岳飞墓前,秦桧已经跪了几百年,现在凭什么又要跪岳母呢?”九江县岳母墓管理处的骆胜生主任对此的答复是:“早在1517年明代的时候,岳母墓前就有了秦桧等五奸臣的石跪像,后来被战乱所毁,这次只不过是恢复原貌而已。1996年,九江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专门拨款100多万元重修了岳母墓,恢复了岳母祠、岳飞守孝祠等史迹。2004年,江西省政府要求岳母墓申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九江县政府又拨出10万元款打算再恢复秦桧等五奸臣跪像,同时全国的岳飞后人也捐款2万元,后来就用这笔捐款铸造了秦桧等五奸臣跪像。”“恢复秦桧等五奸臣反剪双手的跪姿白铁铸像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一来使这些奸臣跪在岳母墓前谢罪;二来参观者可以认识到这段历史,从中受到教育”。  
       2005年10月间,上海有一个叫金锋的“艺术家”塑造了秦桧夫妇的雕塑站像在光大会场展出,理由是:“为了呼吁现代社会要重视人权和女权,因为秦桧夫妇的跪像,是过去人权和女权被侵犯被压迫的最好表现。” 作者并大言不渐地讲:“跪了492年,我们想站起来歇歇了。”  另有人在网上发表文章支持金锋。华东师范大学有一个叫张刚的历史教师表示:“看了秦桧夫妇站像后感想颇多,此作品体现出现代年轻艺术家的思想进步性”,“现代年轻人多受过一定高等教育,看待问题不再像二、三十年前那般盲目,而是以客观、全面的角度去看待,不会简单地认为秦桧就是卖国贼、大奸臣,死后就要立跪像遗臭万年。” 一个叫江鼎涣的人说:“我第一个站出来坚决给为秦桧翻案。既然大家都属于中华民族,都是华夏儿女,你们觉得还有必要落石下水吗?还要分什么抗金民族英雄、抗倭民族英雄吗?我还知道外蒙古是中国的版图呢!李白还有俄罗斯民族的血统呢!”“我觉得中国人好走极端的习惯确实需要反思与追究法律责任了。”“秦桧的子孙后代,可以为祖先翻案了,难道为自己祖先挽回声誉的胆色都没有吗!?倘使真的没有,我的胆子一并借给你们,而且是无偿的!” 大致较金锋泡制秦桧夫妇立像同时稍早,有个自称“诗帝”、名叫伊湖水的网民致函杭州市政府并提请全国人大立法,要求彻底移除全国秦桧夫妇等人的跪像,他写诗称:“站起来吧,备受凌辱的秦桧夫妇/ ‘湖水’扶起你们/请先到西湖边‘湖水’住的宾馆沐浴/洗去几百年来/身上被泼的污垢和唾液/那房间柜子里/有‘湖水’和女友的衣服/你们先对付换上/然后‘湖水’再请你们到湖边的酒楼/吃西湖的糖醋鲤鱼。” 
       尽管金锋塑造的秦桧夫妇站像获得了个别人的支持,但是这种为秦桧翻案的行为却受到了广大网民及国内众多媒体的声讨,在展出次日被迫撤离,而陈列秦桧夫妇站像的上海光大展馆也因为举办的是非法展览,在开展三天后闭展。但是,为秦桧翻案者并不甘心于失败,2006年间,又有人泡制了所谓的“考古惊现秦桧遗嘱”的假新闻在网上发表。这一假新闻的泡制者最初署名“未知”。 根据这一假新闻报道:
       秦桧“政治遗嘱”的文物,写在一块长达2.2米、宽约50公分的绸缎上,其出土地点在南京市郊区(江宁镇)早先名为麓洱、现名为壶侑的秦桧墓中,此地为秦氏后人的陵区,墓葬发掘出土的地契资料表明,此地由岳、秦两家分领。伪“遗嘱”中阐述的观点包括:
(1)坚信对金议和是当时的“国情”下保全家国的唯一出路
      “遗嘱”表示:秦桧与岳飞直接探讨过和议问题,但岳飞表示“要为不可为之事”。而宋高宗其实并不反对北伐作战,因为战争在很大程度上令他“为江北百姓所夙夜仰望”,但因为岳飞在规复旧河山之外,经常公开宣扬要“迎还二帝”,而金国也不断在战争失利时派密使威胁高宗要“送还汝兄”,并不断暗示囚在五国城的宋钦宗与岳飞有秘密来往,令高宗疑窦丛生,甚至到了“寝食不思”地步。高宗12道金牌召回征途中的岳飞,就是因为金使送来了岳飞与钦宗联络的“确切证据”,钦宗甚至扬言返国复辟后将清洗“老九”(高宗为徽宗第九子)的人马,高宗因此需要和岳飞对证确认。高宗与岳飞的晤谈一概秘密进行,秦桧不能与闻。但事后高宗告诉秦,岳飞一再表态自己只想规复北方迎还二帝,私心最多就是成就功名,待成功后愿意效仿石守信等解甲归田。至于帝位归属,岳飞表示那是“皇家手足间事”,没有旗帜鲜明地表态。
(2)岳飞被杀是咎由自取,秦桧曾力图保全岳云与张宪的性命而未果
       “遗嘱”表示:岳飞战功甚高,以打促谈效果很好。但岳飞有功名心,性格孤僻,与人不好相处,容易招疑招忌,好多次甚至与皇帝言语不合而撂挑子走人,与皇帝结了深怨。岳飞不大考虑高宗本人的利益,不仅和被囚敌国的钦宗有谣传中的来往,还多次当面劝高宗立嗣,犯了人臣的大忌。高宗本人因有隐疾(据后世医学推断是阳痿),无子嗣,十分怀疑岳飞拥兵欲立拥立之功,因此引发杀机,不惜破除有宋以来不杀大臣的誓言。秦桧已竭力保全岳云和张宪性命,但高宗指示全杀,秦亦无奈。同僚们在岳飞被杀后不敢质问皇帝,都来质问秦桧,秦不敢和不便说皇帝的意思,只好说“莫须有”含糊应对。
(3)指责主战派知识分子空谈误国
       “遗嘱”激烈指责中国知识分子(士大夫)空言误国,“不知兵而好言兵事、不知国而好言国事”,政府只要一提出韬光养晦,就会被指卖国;只要一与金国议和,就会被指媚外,而战争需要大量积累,需要“暂息兵戈勤稼穑”与民生息。秦桧不得不以强势压下这种言论,断了不少空谈者的仕途和财路,但“开罪言路罪在身后”,国事艰难又难免挂一漏万,身后的名声是不可指望的。“遗嘱”又说岳飞究竟并非读书人出身,更注重实战成效,因此,对知识分子的空言比他还反感。 
(4)自辩力促和议是为了保全国家不亡,但苦心不被人理解,告诫子孙远离是非之地
       “遗嘱”表示:帝位一旦有纷争,内战必起,国家必亡,因此不如保全半壁江山,使帝室无恙,但毕竟皇帝已经对拥兵大将起了猜忌,此隙一开绝难弥合,即使岳飞本人无所谓,但手下骄兵悍将也难保万一。“遗嘱”教诲秦桧子孙:高宗在位或可保秦家富贵,而高宗百年后秦家必将被清算,“民忿欲泄终需泄”。“遗嘱”感慨:“生逢乱世家国颠沛”,总想做点经世济国的实事,但“为实事者均不见容于当下”,岳飞难以见容于皇帝,而秦桧必将更难见容于言官史册,后世只有那些维持乱世危局的当局者才能体会秦桧的苦心。
       假新闻又假借专家的话语指出:民间形成定见的秦桧是金国“奸细”说查无实据,却有很多反证证明秦桧实为宋代的“苏武”。其理由是:南宋的史家留下的史料,如李心传写的《要录》说秦桧不是金人“奸细”,只是主和派而已。徐梦莘写的《三朝北盟会编》说,前御史中丞秦桧和家属从金军占领的楚州孙村中逃归至涟水军丁祀水寨,只使用“逃归”二字。熊克写的《中兴小记》说,秦桧从敌中归来,也没说他是“奸细”。只有张邦昌友婿朱胜非写的《闲居录》说,秦桧全家及婢仆从金国归宋,不是“逃归”。朱胜非是拥护张邦昌的,而秦桧是一直反对金人立伪张邦昌,秦桧与朱胜非矛盾尖锐。秦桧执政时,朱胜非被废居八年,有利益冲突,因此可以断定朱胜非《闲居录》所记是对秦桧的打击报复。另有《金人南迁录》说,天会八年,金国诸臣害怕宋朝君臣报复,主张放纵秦桧归宋朝。然而《金人南迁录》是一本谬误百出的书,此书对秦桧的叙述“晓然傅会”,是错误的。而从宋高宗的诏令中可以看到赵构是热烈欢迎秦桧逃归宋朝,他将秦桧比作汉代的苏武,常持汉节。而从秦桧自撰的《北征纪实》中可以看出:他在金军中想方设法,才逃归宋朝,情节具体,绝难杜撰。 
       假新闻《考古惊现秦桧遗嘱:忠良宁负奸佞名》的实质有三点:一是将关乎宋时国家、民族命运的岳飞与高宗之间的斗争,说成是岳飞与宋高宗的个人恩怨,将岳飞的死因说成是咨由自取;二是将岳飞为国尽忠、收复失地的功名事业心解释成“太重”的个人私心,完全否认其中所蕴含的古代爱国主义思想的光辉;三是将秦桧荬国求荣、陷害忠良的大奸大恶行为,美化成为国尽忠的“汉代苏武”。
       由于假新闻自诩:伪“秦桧遗嘱”系“中国考古界2006年的最大发现”、当年“十大考古发现”之一,“自称为秦氏后人的多名人士”表示将密切关注该文物的鉴定,如确定先祖罪名不实,根据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将可能入禀法院要求取消岳飞庙中的秦氏夫妇跪像,如仍要设立跪像,则应“将跪像脑袋换为书本,代表食书不化、空言误国的腐儒们该为中国的落后而忏悔”。 因此其一经发表,便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也使一些试图为秦桧翻案的人颇感得意。
       但是,为秦桧翻案者高兴得太早了,因为“秦桧遗嘱”假新闻出炉之后,使用的是“据未经证实的消息透露”和“匿名专家介绍”,未交代刊发媒体与作者姓名。此外,文中对秦桧墓出土地点表述含糊,称之为“壶侑”,系岳、秦两家坟陵所在地。而据史籍记载,秦氏家族墓地位南京江宁,岳氏家族墓地位江西九江太阳山,与假新闻陈述地点不一。后又据《金陵晚报》的相关报道:被伪新闻指认为秦桧坟的江宁宋墓M3号墓,墓志铭为“宋故燕国太夫人曹氏”,与秦桧风马牛不相及。这些情况导致网民疑虑丛生,纷纷追查假新闻的出处,其泡制者最终无奈在互联网上发表声明,称所谓“秦桧遗嘱”,完全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创作的文学作品,发表在网上的博文,“壶侑”是“忽悠”的谐音,所谓考古发现秦桧遗嘱纯系作者异想天开的构思。而这一“文学爱好者”亦即历史文学作家雪珥先生本人。 至此,又一场为秦桧翻案的子虚乌有的闹剧匆匆收场。
       但是,试图为秦桧翻案者并不因此罢休,2011年9月,有人在南京江宁博物馆新馆为秦桧塑坐像。为此,又遭参观者抗议,有网友写诗称:“恶名历史已定评,赐坐奸贼反表功?”当年12月18日夜,岳飞后人赶到江宁博物馆交涉。同行者共8位,年纪最大的为岳飞30代孙岳顺元,他表示:“全国有208个秦桧像,唯独江宁博物馆的秦桧像不是跪着的,这让他们情感上难以接受。” 岳飞后裔联谊会副会长岳军递上《严正要求》,上书:“人们说起秦桧,奸臣、卖国贼等贬义词会脱口而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抗金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遭到世人唾骂。南宋时,人们听到岳飞被害的消息,大家都觉得冤。元朝时,人们在秦桧墓前便溺,称他的坟是‘遗臭冢’。到了明朝,有人在岳飞墓前植桧树,举刀一劈为二,号称‘分尸桧’。今天竟然有人把秦桧的跪拜形象改为了坐姿,不知其意欲何为?”在岳家后人的抗议之下,江宁博物馆将秦桧坐像锁入库房,其负责人表示:秦桧坐像将被“永久封存”。 
2、搞乱了当代中国民众统一的是非标准,引起了不必要的争论,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局面
       以上所述,为自2002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开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先河以来,为秦桧翻案者所导演的一系列闹剧。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活动不仅颠覆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形成的个人对于国家的态度只有忠奸之分、本质上为古代爱国主义的统一是非标准,同时也搞乱了当代中国民众统一的是非标准,引起了不必要的争论,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局面。以下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自《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开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先河、引发争议以来,在讨论意见中,尽管有极少数支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观点,认为:“近年来有关教材改革的社会呼声日益强烈,尤其是文科类的教材改革事关一个民族的人文精神建设,编写者应该秉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抛弃成见,实事求是,着眼于公民素质的培养,大胆改革,不断创新。当前我国的教材改革已经驶入了快车道,此次新版历史大纲就岳飞等人是否为‘民族英雄’的说法作出新的界定,可说是一次合乎时代潮流的观念更新。” 但绝大多数意见反对这种“大胆改革,不断创新”、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的“合乎时代潮流的观念更新”,且抨击言论亦日趋激烈,将批评矛头直指国家教育部。其中代表性观点包括:
       “岳飞是民族英雄,这在中国人民心中早有定论。岳飞英勇抗金事迹和他那臻于完美的品格,受到中国人永远的赞颂。可是,国家教育部却要褫夺岳飞的‘民族英雄’称号。” 
       “随意篡改历史,余桂元之流能主编教育部的教材,简直是中国教育界的耻辱、中国历史界的耻辱,还是让他们给港台改编电视剧本也许合适。”  
       “中国自古多汉奸,……民族英雄本来就日渐稀少,现在竟然有人坐在开着暖气空调的办公室里,瘫在真皮老板椅上,大笔一挥:岳飞、文天祥不是民族英雄了!谁给这些人的权力?什么东西!……就不明白怎么从‘历史唯物主义’能推论出‘岳飞,文天祥不是民族英雄’?……文天祥,面对大厦之将倾,国家之覆灭,民族之沦亡,斗至最后一人,面对点点头就能当宰相的逼人富贵,在狱中连续三年,不屈不挠,这是怎样的精神!……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余孽编历史,而汉奸流氓喜。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平生第一次在网上骂人了,王八蛋!” 
      “将历史当作灰面团”,“一个对历史都不尊重的民族,会尊重自己吗?”“看来距离给秦桧平反的日子不远了”。 “我哭了,我生在岳飞故里,耳濡目染二十年,妈妈教育我精忠报国,爸爸教我满江红,奶奶教我忠孝,我茫然!”“把岳飞拉下“民族英雄”的圣坛后,下一个轮到谁?” 
       “历史教学的目的之一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民族英雄不屈不挠、大义凛然的气节也是爱国主义精神的一部分。在中华民族历史上,有一类人是民族英雄,比如岳飞、文天祥,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叫做民族败类,如秦桧、吴三桂等。如果改变民族英雄的说法,那么民族败类的问题怎么办?”   
     “历史人物应该放在历史的环境下评定,否则,就会出现混乱。比如说到武松,他携带武器,按今时的标准,他是非法携带武器,那么,是不是要修改教科书?” “如果岳飞、文天祥不是民族英雄,吴三桂也不是卖国贼!不知道以后一旦有外国入侵,是不是就没有什么人愿意抵抗了!” 
      “我们不否认现在女真族的后人是中国民族的一部分,但是单纯为了要强调民族团结,就对历史人物的功绩进行抹煞,……像秦桧这样的奸臣是不是就可以看作是‘民族间大融合’的大功臣了呢?……‘吴三桂’这种人物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优秀分子。这是我们这些作历史学家比较担心的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有可能造成的误导。” 
     “岳飞之于九百年后的我们,不仅是史书中那位矫健的战将,更是超越时空的情感的力量。岳飞的生,代表着不甘屈辱、高亢激昂、慷慨豪迈的民族精神;而岳飞的死,则永久的拷问着我们民族的灵魂,拷问着里面隐藏着的丑陋龌龊的那一部分。成为赃官墨吏、庸君昏臣、汉奸走狗们,以及‘黄种毁弃,瓦釜雷鸣’、‘大贤处下,不肖居上’的罪恶专制制度永远挥之不去的梦魇。” 
     “我们之所以推崇他们作为我们的民族英雄,不是因为他们曾经击毙多少金人或满人,而是赞同他们在外族侵略的生死关头,能挺身而出,抗击侵略,舍小家而全大家,相对于那些贪生怕死,苟且偷生的人来说,他们无愧为我们的民族英雄。如果不承认岳飞的民族英雄地位,简直是对汉族的侮辱,岳飞永远是我们汉人的英雄!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敢承认,那么我们还有必要承认自己是汉族人吗?!难道还要修改炎黄的概念么!”  
     “岳飞和文天祥是不是民族英雄和你是不是汉人没有多大关系, 即使你不是汉人, 岳飞和文天祥依然是民族英雄。否定岳飞和文天祥是民族英雄,反映我国历史研究水平低劣到不能再低劣的程度。 用民族团结观代替历史研究是以论代史的一种反映。我相信无论是汉族人还是女真人(假如今天还存在的话)都不会否定他们是民族英雄的。说岳飞和文天祥不是民族英雄真让那些历史学家感到羞愧的!” 等等。
       发表上述意见的人,有社科院研究员,有大学教授,有普通平民百姓,甚至还有部分满族和蒙古族网友,他们认为:尊称岳飞和文天祥为民族英雄并无不妥,不会伤害他们的感情,“岳飞、努尔哈赤都是民族英雄,清朝的皇帝亦没有因为岳飞打败过他们的祖先而否定岳飞英雄形象。” 这其中值得注意的倾向是:
       尽管国家教育部官员表态,新版《教学大纲》里没有涉及到“岳飞不再被称民族英雄”的问题,有关方面组织部分专家、学者编写了《学习指导》作为参考,收集的是部分专家、学者个人对涉及历史教学一些问题的看法,不是《教学大纲》文件本身的内容。岳飞、文天祥在中国历史上历来被认为是民族英雄,学术界也存在着不同的学术观点,不宜把这一类的学术讨论引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教材。 
       但是,这一表态显然不被社会公众所认可,而是将产生问题的原因直接归属于国家教育部,要求有关官员为事件负责。 透过这一现象所能看到的本质问题是:有关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的争论,原本是一场不必要的争论,导致争论的起因是:少数人打着“教育部”的旗帜,通过编写《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方式,肆意颠覆早已渗入中华民族血液中的道德是非观念,这自然不会被广大民众所接受。这一作法所造成的直接恶果是:搞乱了当代中国民众的统一是非标准,使教育部陷入媒体、网民的抨击笑骂之中。这一现象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未曾有过的。鉴于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权力在教育领域中的体现,因此,这一事件的发生所造的社会后果之一,是动摇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局面。因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失职官员必须为此承担历史的过责。
3、损害了中华民族与海外华人的文化联系,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破坏了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统一性
       现今海外约分布着4500余万华人,与中华民族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除港、澳、台同胞外,他们大多虽已加入所在国国籍,但与中华民族有着同样的历史文化联系,他们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发展、争取外来资本投资,曾做出过历史性贡献。历史上中华民族有别于阿拉伯民族或欧洲民族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无内在的宗教争端,有着共同的道德文化是非标准,这最终导致古代中国的统一格局基本上沿续至近代,并仍有可能对未来大陆与台湾的统一做出贡献。而反之,历史上阿拉伯民族与欧洲民族由于存在内在的宗教争端,导致其历史发展进入近代后,分裂成众多的国家。中、西文化相比较,我们会发现:保持历史文化的统一性特点,是未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优势(动力)之一。而认可岳飞为民族英雄,是自宋以来中华民族所达成的历史共识之一,亦即认为岳飞与秦桧的人格有忠、奸之分。
       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无端否定岳飞、文天祥为“民族英雄”,一经媒体披露, 自然也会引起港澳台地区、新加坡媒体以及海外华人的关注。以致于环绕着“岳飞、文天祥还是不是民族英雄”问题的争议,一时间“在海内外闹得沸沸扬扬”, 文天祥在香港的后人文春辉即率表态:对大陆教育部否定文天祥为民族英雄一事感到遗憾。 此处仅以新加坡《联合早报》刊文为例,证明海外华人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
据网页统计,从2002年10月─12月间,《联合早报》发表的相关文章有:
代总理李显龙:岳飞的意义没有好好传承(2002-10-03)
一个被遗忘的故事(2002-10-05)
大有问题的岳飞(2002-10-06) 
说岳,无须说教(2002-10-06)
寻回最“自然”的爱(2002-10-12)
既要岳飞也要魏徵(2002-10-19) 
岳飞效忠皇帝却辜负了国家(2002-10-23) 
“尽忠报国”与“忠君报国”之差异(2002-10-23) 
不宜轻侮忠义之士(2002-10-23) 
既要读史也要独立深思(上)(2002-10-23) 
既要读史也要独立深思(下)(2002-10-24) 
踏破贺兰山缺(2002-10-27)
敢向皇帝吐口水!(2002-10-31) 
两种对待历史的态度(2002-10-31) 
我们需要岳飞娘(2002-11-02) 
“莫须有”的恐慌(2002-11-02) 
新加坡真的没有英雄吗?(2002-11-05) 
也谈岳飞与魏徵(2002-11-05)
再谈岳飞(2002-11-07) 
岳飞带来的现实难题(2002-11-30)
八千里路云和月(2002-12-06)
贬低岳飞为哪般?(2002-12-11)
中国教科书中,岳飞文天祥不再是民族英雄(2002-12-06)
岳飞不是民族英雄?教育部忙澄清(2002-12-10) 
岳飞不再是民族英雄?(2002-12-10)
反抗民族压迫的精神不能丢失(2002-12-11) 
岳飞不是民族英雄(2002-12-11) 
       对于由大陆延伸过来的这一场争论,新加坡代总理李显龙公开表态:“这段发生在中国900年前的历史,至今仍深深烙印在华校生的心上,无论是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或新加坡的华人,这则故事对他们来说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岳飞的英勇故事培养了受华文教育的新加坡人成为更好的新加坡公民。”“中国南宋名将岳飞的故事,对全世界受过华文教育的华人的影响深远,只可惜,这则激发爱国精神的故事,其他种族的新加坡人无法分享。” 李显龙并表示:他家中多年藏有岳飞的塑像,“时代已改变,新加坡需要不断前进,它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去产生真正属于新加坡的英雄人物。” 
       由上述从大陆延伸至海外华人的有关岳飞评价的争议中,我们可以看到:《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无端引发的有关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评价的争议,造成的恶劣国际影响之一是:破坏了海外华人与中华民族血浓于水的文化联系,亦即破坏了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统一性。就根本而言,这一现象不利于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

四、关于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评价争议产生的原因探讨
       前面已用足够的文字回答了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的问题。但是,岳飞生活的年代距今毕竟已过了900余年,由此所派生出的问题是:在新的历史时代还有无必要重新发扬岳飞精神?亦即讨论这一问题究竟还有无现实意义?要回答这一问题,就需要研究有关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问题评价争议产生的原因。概而言之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是教育主管部门近年来背离国家“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推行功利主义教育路线的必然结果。以下仅作具体论证。
       众所周知,“文革”前中国教育领域实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下简称“德育”方针),初步建立起了国民基础教育体系,在培养学生人文素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那时的学生学习勤奋,守纪律,讲礼貌,有爱国主义精神。这也如同“文革”结束之初中央有关文件所评价的那样:“建国以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青少年的精神面貌和道德品质,本来是很好的。我们的国家曾经引以为骄傲,并得到众多国际友人的赞颂。但是,近十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严重干扰,由于他们种种反动思想及谬论的影响,把我们的国民经济破坏了,也把我们良好的党风、民风和社会风气搞坏了,使我们广大青少年深受其害,深受其毒。这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如此严重的根本原因。” 而要纠正“文革”错误在教育领域中的影响,正确做法是恢复“文革”前对于青少年教育注重“德育”的方针,以培育其人文素质。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基础教育领域除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知识,激发其后天可能成长起来的“仁、智、信、勇、严”的潜质外(借用古人话语),应加强对青少年的课堂守纪教育,以培养他们走上社会后的自控能力。因为一个在学校中不能遵守校纪、不会尊重教师的学生,走上社会后也不会遵守国家法纪和尊重他人。而一个缺少人文素质(无德性)的学生,离开学校后也不会利用他所掌握的文化知识,来积极为社会服务。
       但是,“文革”结束后教育主管部的实际作法,却是在“教育市场化”思想的指导下,在应试教育的形式下(以学生升学率和高考成功为最终目的),推行了一条典型功利主义的、在教学实践上体现为“智育第一”的教育路线,亦即视教育为谋利工具,而非中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公共服务部门,在具体教学中不注重培养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人文精神,而是以追求升学率与高考率为准的。这如同中国总理温家宝所批评的:“一些大学功利化,什么都和钱挂钩,这是个要命的问题。” 这一功利化的办学趋向扰乱了国家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了社会各方面所需人才的培养,使原本应该教书育人的学校功能日益行政化、企业化、商业化,而损害了社会公利。教育主管部推行了功利主义教育路线在实践上的体现形式,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
1、以升学率与高考率为中学教育准的,推行强制分班制度
       分班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好生”班(亦称“快班”)与“差生”班(亦称“慢班”),大致在初中段推行;二是“文科”班与“理科”班,在高中段推行。这一切都是以升学率(初中升高中)与高考成功率为准的,教育的基点不是放在培育学生的人文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知识、养成学生的守纪精神上。凡是被归入“差生”的学生,学校的具体做法是:先将其编入“差班”(课堂教学低标准,不问课堂纪律),然后将其尽早推出学校。
       这一作法使学校中的“好生”(文化基础较好的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性格脆弱,产生诸多的思想问题,甚至是不堪学业负担而轻生。
       有关在校学生的自杀率问题,据调查,上海有近四分之一的中学生曾想到过自杀。 仅2011年10月8日至12日4天内,上海有3名中学生跳楼自杀。 2011年9月,才开学半个月的北京大学数学系的一位新生自缢身死。另据有关统计数据:“每年大约有28.7万中国内地居民自杀身亡,自杀未遂者高达这一数字的8倍”,其中青少年学生的自杀率当占其中的很大比重, 自杀已成中国青少年三大死因之一。 另据西方评论:中国是世界上自杀率特别高的7个国家之一,另外6个国家是立陶宛、芬兰、拉脱维区、匈牙利、日本和哈萨克斯坦。”  
推行强制分班制度的作法,又使学校中的“差生”(文化基础差的学生)产生自悲心理,自暴自弃,违法乱纪,被关押判刑者时有,有的与校外不良分子合流,在校内形成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团伙,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使同学害怕,教师不敢管,并最终形成“文革”后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国家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的社会基础。此处仅举一些典型案例与数据来说明问题:
       1999年,成都市某女子中学6名女生将女同学李某拖至厕所内百般侮辱、打骂,并加以勒索。 2002年9月11日,甘肃省广播电视台中专一名三年级女学生被5名男生强拖入教室,百般凌辱殴打,终致逼疯。2003年5月6日,陕西省洋县女乞丐李文兰行乞至固城县二里镇时,被三名中学生殴打并用木棍戳下身至重伤,呻吟4日,因无人救助致死。 2001年5月14日,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破获了“四海帮”、“金龙帮”、“蓝鹰帮”三个青少年黑社会帮会,他们的成员当时已有180人,以在校学生为主体,具有首领、帮规纪律和活动经费,主要从事勒索活动。在骨干分子被捕时,他们正在谋划“三联帮”合并仪式。 2002年9月间,上海市虹口公安分局破获一个叫“龙社”的青少年帮会组织,他们有“社长”,下设四个“堂主”,“社员”均为中小学生,“社员”每天必须交一元“堂费”。“龙社”主要从事对中、小学生的勒索与抢劫活动。 2003年7月间,四川省宜宾县公安局破获一个叫“忠义帮”的青少年帮会组织,帮内设“总堂主”,下设五个“分堂”,有“分堂主”,堂有“堂规”,并收“堂费”,“堂主”为16岁的辍学青少年陈某,会员均来自中小学生(共40名),其活动主要是在中小学前协同打架勒索,破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由此处列举的在校举各种暴力活动及青少年帮会的活动中,不难看出因学校实行分班制度导致“差生”自暴自弃,对于青少年思想成长所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03年,大陆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大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据天津劳教局的统计情况,“该局收容的犯罪青少年有日益年轻化的趋势”,犯案年纪由原来的平均“十六七岁下降至十四、五岁”,人数则往上升;此外,在目前大陆注册的“百万吸毒人员中,有80%是青少年,16岁以下的青少年更有1万多人。” 而这一现象迄今无实质性好转,此外,从青少年犯罪的恶性程度来看,也日趋严重,许多“文革”前闻所未闻的大案、要案迭相出现。
       分班制度实施所造成的历史恶果之一是:导致男生因好动天性缺少有效纪律约束,成绩开始落后于同年级女生,出现所谓“学业危机”,而在“文革”前,凡已升入高中的男生,成绩因自然智力发展,一般都要优于同年级女生。有关男生“学业危机”问题,据有关调查:
       在上海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阴盛阳衰”的现象明显,七宝中学2011年共录取高一新生共481人,其中女生271名,男生210名;位育中学高一年级某班级39名学生中,男生仅16个;复旦附中高一某班,男生不到三分之一。又据某中学初中部2011年中考升学情况统计:升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22人中,女生13人,男生9人。同时,进入中专职校的63人中,女生27人,男生36人,也就是说,初中阶段的男生,有一部分因为中考的淘汰,而不能进入普通高中。在中国现状下,进不了普通高中,意味着一个学生很难再有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机会,因此,在普通高校里,女生人数多于男生的现象,也正在蔓延。以至有校长感叹:以前是女生“略胜一筹”,现在是“比例严重失调”。此外在原先男生一统天下的院校,如建筑学院,女生也不再是“稀有物种”,甚至出现持平局面。如在清华大学,2011届3300多名本科新生中的男、女生比例接近2:1,而在1991年录取的2032名新生中,男女比例为4.22:1,这一现象导致清华校门口的饰品店多了起来。而上海同济大学工科专业,上世纪九十年代,女生堪称“熊猫”,有的班级甚至被叫做“光头班”,现在,一个班级里的女生至少占三分之一。而学业危机,仅是男孩危机的一个表现形式,事实上,不论体质还是心理健康,男生的水平都在下降。一份1985年至2005年间的统计数据显示:20年中,中国城市和乡村男生,肺活量、速度、耐力、下肢爆发力、力量素质等指标,全都在下降。 
       分班制度实施所造成的历史恶果之二是:利用家长普遍重视对子女智育教育的心理,开社会上“择校风”、“择班风”、“补习风”先河,据此乱收费,导致师德沦丧,教师沦为“赚钱工具”,丧失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使学校职能沦为以发文凭为尚,不问学生的实际知识掌握程度、思想政治表现如何。而这一问题又导致“文革”前在中国社会已基本建立起来的基础教育体系,在“文革”后面临着被经济利益压垮的风险,农民子女出现了读书难的问题。有数据表明:中国每年因经济困难被迫辍学的中、小学生高达400多万人。 与这一现象有密切关系的,还有进入城市的民工子女就学困难问题。此处仅以北京市为例: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北京“小升初”(小学升初中)的择校费,“每个孩子的家长平均得准备是8.7万元”。 而相对于中国普通民众的工资收入来说,这笔费用约相当于其1─2年的工资总收入。又据报道:北京谢振清女士用12年的时间创立了收费低廉、专门从事贫苦民工子弟教育的红星私立学校,被北京市教委派来的拆迁队用几个小时拆除,这一作法导致该校1400余名民工子弟失学。而在同几周内遭拆除的尚有其他30余所与红星学校性质相近的私立学,这一作法导致了3万余名来北京打工的民工子弟失学,此外,另有130余所“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也将面临同样的命运。据北京市教委官员的说法:“关闭北京的民工子第学校是出于安全考虑。”但家长们愤怒地表示:他们已不止一次更换学校,为了孩子的教育,他们只能举家搬回原籍或将孩子寄养于老家亲戚家,因为他们根本读不起北京价格昂贵的公立学校。而据观察家意见:红星学校等私立学校之所以被拆,“存在着别样的动机,包括政府为了补充财政而不断卖地的需求,红星学校的校址周围已经矗立起一幢幢价格昂贵的高层公寓楼和一个新的地铁站。”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国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决定着该国未来的富强与否,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重教育的民族,哪怕父母再穷、再累,也要想方设法让子女读书。而北京市教委拆         除民工子弟学校的做法,使人想起晚清时期山东教育家武训(1838─1896)通过行乞办“义学”的事迹。北京市教委应对自己的所为感到可耻,并受遗责。
       除此处所陈北京民工子弟学校命运外,国家基础教育体系所面临的其他危机尚包括:学前教育(幼儿园)经费缺稀(投入经费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04%,全球各国的平均额为0.5%)。这一问题导致国家公立幼儿园希缺,私营比要占到中国学前教育机构总比的60%。 国民教育经费被不合理地挪用,一方面大城市中的中、小学校长拿着高额年薪(上海市约年10─20万元之间),至于国家各级高校的校长,不但拿有高额年薪,尚有供个人支配的办公费用,在市郊圈占大面积土地,兴建无充分生源、无充分利用价值的空置校舍等等。这些所为造成了国家教育经费的极大浪费。而从事这些活动的“校长”,其中的许多人其实不是教育家,而是由政府委派的、不懂教育规律的行政官员。另一方面,农村地区靠赞助办起的各类“希望学校”经费难以为继,民办教师拿着极低的工资。另据有关统计数据:过去5年,国家级贫困县中仅有21%的县曾有学生考上过清华大学,也就是说近5年来,国家有八成贫困县中无一人能在清华大学读书。 更为悲惨的事是:有的已考取大学的农村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被迫辍学(著名歌星李玉刚即实例),有的农村学生考取复旦大学后,因付不出学费,跳楼自杀;有的农村子女考上大学,父亲为供子女读书而卖血,或因羞愧无力解决子女的读书费用,服农药自杀。  
       上述事例说明:中国在“文革”前已基本建立起来的国家基础教育体系面临着被经济利益压垮的风险,这也是目前阻碍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待解决的严峻社会问题之一。
2、推崇唯学历主义,对无学历中、小学教师实行离职进修制度,达不到学历要求者,则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这一政策推行的背景是:在经历了十年动乱之后,中国中小学校教师队伍普遍面临着青黄不接现象,需要替补新员。因此,“文革”临近结束时,有大批经历过“上山下乡”运动的城市知青被抽调回城,经短暂培训后,进入教师队伍。他们当时的称谓是“工农兵大学生”或“大学培训班学员”。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面对的是因“文革学荒”后普遍读不进书、不遵守课堂纪律的青少年学生。这自然导致中、小学校课堂纪律的乱象及青年教师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学生的冲突,在解决矛盾冲突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这原本是“文革”后要恢复“文革”前“德育”方针的必经环节。面对这一特殊时期的师生冲突,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支持教师寻找维护课堂纪律的科学方法;实行合理的升留级制度,拉齐跟不上学习进度的学生文化水准。这样做之所以必需,是因为教帅维护课堂正常教学秩序,就本质而言,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应该得到国家的支持。但是,教育主管部门看不到问题的本质,不但不支持教师为恢复课堂纪律所做出的努力,反认为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年轻教师学历不够,缺少专业知识,把他们调离工作岗位,去进修学历,而让一些年纪更轻、基本上无“文革”阅历,却受过“文革”后高等教育(国家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的大学生来项替调离教师的工作岗位。而这些新上岗的大学生教师因年龄太轻(与所教授学生年龄相差无几),工作能力普遍不足,面对课堂中的学生乱象束手无策,而被调离进修学历的教师,由于他们因“文革”因素已丧失了最佳学习时机(其中大多已成家育子),无力拿到应修文凭,最终的结局自然是无法重返教师队位。
       要求无学历教师进修学历政策推行的结果,是造成了两方的负面影响:一是使国家基础教育领域(中、小学校)再也无法恢复到“文革”前哪怕是丢一根针都能到声音的课堂教学秩序,由于课堂没有纪律,教师对学生的伦理说教也自然难达后果,这就导致了社会上“代沟”现象的出现,即中国老一代人所认可的道德标准,不能被“文革”后成长的一代新人所接受(这一现象与青少年违法犯罪多发有着历史的关联,属同一本质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这一问题的本质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念的裂变,教育主管部门不但看不到问题的本质及危害,却站在年轻一代的立场上,指责老一代人思想落后于形势发展。“唯学历”政策推行所造成的恶果之二,是开后来社会上文凭买卖现象之先河。因为既然学历如此重要,没有学历当不成教师,当不成官,没有学历而又想当教师或当官者,自然会想方设法去买文凭。这就构成了当代中国教育腐败的本质性问题。至于教育主管部门所认为的中、小学校课堂纪律欠佳是因为教师缺学历的观点,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凡是从事过基础教育工作的教师都知道:大学讲授的是综合知识,中、小学所从事的是单一学科的基本教育,教师在大学中学得的专业知识,在基础教学中至多只能用上四分之一。至于“文革”前受过完整基础教育的知识青年,经大学短暂培训后,完全能够胜任中小学校中的基础教学工作,既便是他们中间有人专业知识不足,在备课过程中通过自我进修也能够解决问题。
3、在基础教育领域放弃对学生的人文精神(伦理道德)培育,将国家的“德育”方针曲解成“性爱”教育,在中、小学校及大学中推行
       在基础教育领域中注重对学生伦理精神的培育,其目的是造就出有一定人文素质的学生,使其离开学校后,能够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能够对家庭和国家负责的人。这一教育过程简称“德育”,其与“智育”的区别在于:德育在于教授学生做人的道理,智育在于教授学生谋生的手段,二者的结合可称之为综合素质教育。而培育学生的伦理精神,其基本规律孔子在二千多年前已说得很清楚,即:“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遵循孔子这一教诲所造就出的中华民族人格,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得以生息繁延至今的重要原因。
       而近年来中国青年一代之所以产生信仰危机,青少年犯罪现象之所以日趋严重,就根本原因而言,是由于教育主管部门背离了国家的“德育”方针,放弃对学生进行伦理精神培育和纪律教育的义务,对于正处于身心成长过程成长中的青少年不设男女之防,而导致中学生中早恋成风,并把问题带入大学,严重冲击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调查:现今一些中学生视男女同学交往如儿戏,完全丧失了学习进取心,中学生从拥抱到接吻,“保守数字在20%至30%之间,而发生性关系的比例也占了10%左右。” 而这些学生进入大学后,又导致大学生生活不检点,公开同居成风、未婚先孕者有之, 以替人当“二奶”为荣者有之等等。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有高达24%的女大学生认为“傍大款”和周末当“二奶”是正常的。” 又有高校女生热衷于卖卵子谋利,据称“卵子黑市开价万元求名校美女供卵”,“姓果供卵者是北大清华女生,报酬可达数万元。” 此外,高校女生在校外卖淫现象已绝非个案,且已出现女生卖淫群体由高校学生向中学生蔓延的低龄化趋势,其卖淫原因并非是由于贫困所迫,而是源自享乐主义或“嫌取一点零花钱”。据上海最近破获的一起相关案例,参与卖淫的20余名女性团伙多为中学生,大多未满18岁,有两人“未满14岁”,她们中的不少人来自“体面的家庭”,她们从事这一活动的目的,不是因为受到不法子强迫或是为了交房租、买食品、买毒品,而是因为零花钱不够或为了“通过陪睡5晚换取一部iphone4手机”等等。 以致港报记者评论:“在今天的内地,性已经真正商品化了,如果一个女孩躺下一两个小时就能嫌到比她在饭店或商店拼命打工一周赚到更多的钱,你真能指责她作出这种‘错误’选择吗?”  
       面对上述现象,教育部主管部门不但不从根本上反思所以,反而是大谈所谓的“性爱”教育。远在2003年9月,教育部就颁发《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大学生怀孕不属道德败坏。” 此外,又有人在大学中公开发放避孕套。这一做法无疑鼓励了在读学生未婚同居及高校女生给有钱人当“二奶”的现象。大概怕高校学生不解风情,北京大学2008年在所属光华管理学院门前伫立了两尊数米高的雕塑,一尊为吐舌瞪眼的老子,一尊是裸露性器官、一系不挂的“猛男”,只是在人们的谴责下,2011年才将“猛男”搬到附近的隐敞处。 教育部所要求进行的“性教育”课程内容包括:“性心理、恋爱心理等心理健康课”。 这不禁引起了人们的疑问:“恋爱也需要在课堂上学习吗?学生想听的和老师们讲的会不会有差距?”  又据有关报道:北京市“针对最小年龄只有6岁的小学生”,也在开展“性教育”。 还有的地方学校要求小学生走路要男女同学相互挽着手,并因此遭到了家长的抗议。开展“性教育”活动也给教师队伍中的不法分子开了“方便”之门,2011年,浙江丽水市发生了某中学教师强奸14名初中女生而被判处死刑的事件。 
据说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性教育”的理由是:每年在高校中都会发生学生自杀的事件,且自杀率居高不下,在这些自杀的大学生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自杀与感情受挫、失恋有关,感情受挫、失恋会成为直接或间接诱发自杀行为的原因。 又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10年10月的一份工作报告:年龄在15─24岁的中国年轻人当中,60%对婚前性行为持开放态度,有过性经历的人占22.4%。在婚前怀孕的人当中,91%的人选择流产。在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当中,只有4.4%的人掌握正确的生殖知识,只有14.4%的人了解患艾滋病的风险。 
       假如是为了防止大学生因失恋而自杀倾向或为了防止艾滋病的蔓诞风险,就需要在中国青少年中开展“性教育”,由此可提出的疑问是:“文革”前中国并未曾在青少年中开展“性教育”,为何却无大学生因失恋而自杀或艾滋病蔓诞的风险?由此可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在中国青少年中开展“性教育”的命题,完全是一个伪命题。而造成当代中国青年学生中自杀倾向、犯罪率上升以及艾滋病蔓延的实质性因素,是由于近年来中国基础教育及高教领域中人文精神(德育)的缺位所造成的学生政治信仰(爱国主义精神)的缺失,以及学校教学中的无纪律现象所导致能学生自控能力下降。如果国家教育部门不试图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而是想寄望开展所谓的“性教育”运动,只会在更大范围内诱导青少年学生源于两性关系所派生的社会问题。至于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所需具备的性知识,在“文革”前中学所编《生理卫生》教材中已经具备,在中学教育中对此稍加强化即可解决问题,完全没有必要在中国基础教育与高教领域中开展所谓的“性教育”运动。
       教育主管部门以“性爱”教育取代国家的“德育”方针,其实质是将国家“德育”方针引入“性教育”的歧途,而放弃对于青少年学生应尽的培育学生伦理精神的义务。这一做法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只是严重影响了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身心健康,冲击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它也造成了中国年轻一代民族精神(爱国主义道德情操)的低落,“崇洋媚外”思想的抬头。据某西方记者调查:现在许多中国青年人“穿着打扮和美国人一样,和美国人听着同样的音乐,有着同样的偶像,与互联网和虚拟世界的关系也一样。” 该记者来访中国的五个星期时间,“没有听过一次中国音乐,听到的只有西方音乐,并且以美国音乐为主。”  另据北京高校的有关调查:未成年人对当前中国电影中表现的中国国际形像和华人形像的认同率不高,持肯定意见的比率仅占55%,而对美国电影中美国“国家形像”和美国人的认同率较高,持“很喜欢”和“喜欢”意见的比率高达73.6%;对于美国国家形像回答“离我的生活太远,无特殊感觉”的占12.6%,而对中国形像回答“一般,无特殊感觉” 的占34.9%。 
4、放弃对高校教师学术精神的要求,导致高教领域学术腐败现象日趋严重,并向社会蔓延
       在“文革”结束之初,国家教育部门对于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有专门要求,对于高级专业职称(教授、研究员)及相关科研成果的评审,由国家教委直接控制,因此,在高校中能够拥有正副教授或研究员职称并非易事,当时高校教师的学术质量有一定的保证。但至20世纪晚期,教育主管部门在“下放任职资格评审权、扩大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理由下,放弃了对于高级专业职称认定须由国家教委直接负责的做法,而改由各级高校自我认定,对于高校教师专业职称的资格认定,仅要求在国家公开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而不问文章的实际学术质量。 
       这一政策的实施,失误甚大。它造成的恶果之一是:导致一些教育工作者学术精神低落,弄虚作假成风,只求花钱在刊物上买版面、发文章,作为晋升学术职称的条件。这使许多学术上的平庸之辈能够轻易在高校中混得“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讲师”的头衔,或被轻易提拔上行政领导职务。这一作法开高校中的学术腐败之风,浪费了国家大量的社科基金。
       这一政策实施所造成的恶果之二是:导致教师队伍绝对人文素质的下降、职业责道德沦丧,许多人的心灵被金钱所腐蚀,不再认真备课、讲课,以教书育人为第一要务。教师人文素质的下降,又导致其队伍中违法犯罪现象的增多,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包括:南京某高校教授聚众21人“换妻”被判刑; 北大某已婚教授以承诺帮助某云南女孩上北大读书为条件,与之保持情人关系受查处; 青年教师衣着低俗化,有的女性教师甚至穿性感服装(紧身衣、有破洞的毛边牛籽裤、艳丽服装)、化浓妆(涂抹刺鼻的香水、剃眉描黑)上课,着低胸衣带学生赴革命烈士陵园祭园等等。 
       这一政策实施造成的恶果之三是:坏败了整个中国高教领域的学术氛围,使在读的研究生、大学生不是通过努力学习、正直做人获取成功,而是试图通过走“旁门左道”的方式,获得学业文凭。其具体表现形式是:学生行为频频出偏,考试作弊,花钱买分数、买文凭者有之; 有的研究生沦为学术导师的“打工仔”,视教授为“老板”,甚至还发生了高校女生试图通过向专业导师“卖身”的方式来获得学业文凭的极端事件。如以实例为征,据来自复旦大学的消息:2011年11月10日原本应听张庄熊教授讲课的35名武警班学员,因电影《大魔术师》剧组主演梁朝伟、刘青云、导演尔冬升在复旦搞宣传活动,被学生会叫去维持秩序,而使若大的教室空荡无人。以致复旦大学教授在校学术网站上发文《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指出:“如今的学生已经分不清学术研究第一位还是娱乐追星更重要!” 又有学生为了逃课参加高校学生追星“粉丝”团体,尚须破费钱财购买礼物、交纳团费,方得如愿。  等等。
       上述现象也进一步催生着高校中的行政腐败,并把经高校造就出的不合格人才,源源不断地输向基础教育领域及社会其他部门,而成为中国社会性腐败的催化剂。

       综上所述可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决非是偶发事件,而是近年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在“教材改革已驶入快车道,须作出合乎时代潮流的观念更新”理由下,否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确立的对学生教育必须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排斥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推行功利主义教育路线(以追求金钱作为衡量教育的价值标准)的必然结果。2005年,上海曾发生过小学语文课本删除课文《狼牙山五壮士》,将金庸的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选段及《卧虎藏龙》入选的事件(此前遭删的课文尚有《包身工》、《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 鉴于这一事件引发了媒体的讨论,2005年3月26日,“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采访时表态:“《狼牙山五壮士》目前仍在小学语文课本中使用。”“在中小学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任何时候都不能丢,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更应该加强。” 教育主管部门处理这一问题的手法,一如在岳飞评价争议产生之后的处理方法,均是先出事,后否认。“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问题回答的很好,但是,要在教育领域“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亦即坚持国家的“德育”方针,并非仅仅是在中、小学课本中保留几篇体现了爱国主义思想的课文就能解决问题的,而是必须从根本上反思原因。

五、关于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评价争议产生的时代背景研究──在新的历史时代有无必要重新发扬岳飞的“精忠报国”精神?
       有关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评价争议产生的时代背景,可以简要概括为:教育主管部门所推行的功利主义教育路线(以追求金钱作为衡量教育价值的标准)所导致的消极与积极两方面的社会影响。就这一教育路线所导致的消极社会影响而言,前面已作了较多论述,概而言之,是青少年的心灵被金钱和暴力侵蚀,自控能力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日渐上升,成为社会刑事犯罪的主体,并因而使国家社会治安形势,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压力。就这一教育路线所导致的积极社会影响来看,虽然造就出了掌握一定文化知识的人,但无可否认的是:在这一机制下,有的被教育者会因人文精神的缺失,而缺少政治理想(民族精神),心胸狭隘,性格冷漠,心灵充斥物质利益,不能清廉自守,在取得一定的成功(获得权势、金钱)后,会演绎出“贪官”、“裸官”、“富人出国”等从根本上损害民族利益的现象。这彰显了学校教学中爱国主义教育的失败,如果用邓小平的话来说是:“十年来最大的失误是教育,主要是政治思想教育削弱了。”以下仅以实例为证。
1、性格冷漠
       2004年2月间(13日至15日),云南大学曾发生过高才生马加爵为生活琐事,连续杀害4名同学的事件。评论者将事发原因,解析为高校教育中因人文精神的缺失,而导致学生的性格冷漠。 更能说明问题的则是2011年10月13日发生于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事情经过为: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过路行人均视而不见,漠然离去,最后第19名过路人──拾荒阿姨陈贤妹扶起了倒地的小悦悦,施以援手,但终因救治过晚,小悦悦于10月21日离开人世。 在这一事件中可以推定的是:除拾荒阿姨陈贤妹一人是未曾在学校中受过教育的人之外,其他18名过路行人大多是曾在学校中受过教育的年轻人,读书本为明理,但最终救人者却是未曾受过教育的人。这一事件可以从根本上说明当前中国基础教育体制中人文精神的缺失。而作为该事件旁证的,尚有目前国内屡发的围观跳楼者事件,在旁起哄、要求自杀者尽快跳楼的多为年轻人,劝阻者除救助人员外,则多为中老年人。如果将这一问题放大到社会范围来考察,则凸显了中国当代教育体制的弊端。
2、政治理想(民族精神)缺失
       这一现象的典型体现形式,是目前中国年轻一代普遍存在的信仰危机。这一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缺失。但是必须指出的是:这一现象甚至影响了中国执政党的思想建设。此处仅以有的党员信教为例。
       根据有关资料:近年中共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地助长宗教热,而对于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于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即允许党员信教,并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及“好处”,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对于这一现象所造成的危害,正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3、“贪官”外逃
       据央行2011年6月发布的一份统计报告: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外逃的贪官人数(包括机关干部和国企高管等)共计达到了1.8万人次,累计带走不法所得8000亿元人民币,而2011年上半年中国全国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为612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5460亿元,医疗卫生支出为2454亿元。 由此可见贪官外逃对于中国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之大。
4、“裸官”现象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居国外,本人在国内只身当官。如果借用中央有关文件的说法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目前国内究竟有多少“裸官”?无确切统计数据,据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全国两会上披露的数据:从1995年到2005年,中国共有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 另有统计数据表示:中国“裸官超过700万人,平均每人向海外转移资金5亿元,自2000年至2010年,累计已向海外转移资金超过3500万亿,而且目前裸官和转移的资产仍在增加。”  另据广州市统计,共查出“裸官”1500名,出境证件已交专人保管。 
       这些统计数据究竟是否准确,不得而知,此外,在国内“裸官”者也未必个个是贪官。但是对于“裸官”的为害,则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因为根据有关部门披露的数据,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人民币,其中的许多人是“裸官”者。 过去贪官遭遇查处的结果是:“铁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裸官”者的“好处”则是:一旦事发,仍可逃亡国外逃过“夫妻团聚合、家庭幸福”的生活。因此,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对官员配偶和子女到国外定居、留学,费用从何而来,是谁提供资助的应该及时向组织汇报。 
5、富人出国定居现象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自20世纪70年代末、90年代初期中国发生两拨移民潮以来,进入新世纪的十年中,中国第三拨移民高潮正在兴起。不同于第一拨混杂偷渡客的底层劳工和第二拨国门初启之时的“洋插队”,新世纪移民潮的主力由新富阶层和知识精英组成。仅以2008年一宗移民美国拒签案为例,当时有147名中国富豪组团投资,每人出50万美元,共集资7350万美元,欲投入美国费城会议中心扩建,并以此为理由办理投资移民,因申请涉及人数众多,有违美国移民法而被拒。而据美国国务院2010年公布资料显示:2008年10月─2009年9月获批美国EB5类签证移民总数,已从2008财年的1443人升至4218人,其中七成左右来自中国。据同年4月初发布的《2010胡润财富报告》估算,中国亿万富豪人数为5.5万名,其中有1900位十亿富豪和 140位百亿富豪,这些人的财富折换成美元,约接近于国家外汇储备总额,其中还不包括87.5万千万富豪的财富占有量。 另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数字:2010年共有超过80.1万内地人前往美国,共为美国经济贡献了50多亿美元。而当年中国在美留学生增至15.8万人,占美国外国留学生总人数的22%左右。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曾表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财政年,美国共处理超过100万份中国赴美签证申请,过去五年中国赴美签证申请人数也“几乎增加一倍”,2010年增幅为40%。 另据招商银行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中国有50万人投资资产超过千万,而千万富翁投资国内房地产的热情下降,投资移民意愿强烈,投资性房地产在千万富翁资产配置的比重,从2009年初的17.6%降到2011年初的13.7%,9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将不再增加房地产市场投资。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向境外投资移民人数出现快速增长,近60%接受调研的千万富翁已经完成投资移民或有相关考虑。 
       有关中国移民富人的职业身份,据有关材料披露为三类人:一是当今影视明星、歌星和公派留学生,一旦有机会在外居留,很少归国,如自1978年以来,共有106万中国学生留学赴海外,仅27万5000人回国,其流出海外的78万5000青年才俊,约相当于60所北京大学所有在校本科生;二是国内的“裸官”及其家属,“裸官”先将巨额资产通过家属迁移出境,自己留在国内为官,一有风吹草动便溜之大吉,据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调查报告,截至2004年,中国外逃官员数量共达4000人左右,其中的不少人曾是国内的“裸官”;三则是近年通过办厂、经商等经营活动发了财的富人。 

       综上所述可见:“贪官”、“裸官”、能够移居海外的富人,在一定意义上都是国内功利主义教育路线下的成功者,从他们的所为来看,身上共同缺失的是对于我们民族的深厚情感,亦即通常所说的爱国主义精神。而性格冷漠、政治理想(民族精神)缺失,则说明当事者身上缺少集体主义互助精神(人文素质)。而这其中特别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是:“贪官”、“裸官”、能够移居海外的富人所为对于当代中国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即:(1)使中国社会财富西流、国民财富空心化,打断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资金的积累流程;(2)墙内开花墙外红,肥了美欧、海外市场,穷了大陆市场;(3)中国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公,社会两及分化现象严重,贫富矛盾尖锐。
       如果上举现象仅属个别人身上的问题,可以从行政制度上找原因,堵漏洞,如果是在成千上万人的身上涌现,就应该寻找我国教育机制中所存在的诱因,亦即我国教育制度中究意有何缺陷,而造就出了成千上万掌握了现代文化知识却缺少政治气节或民族精神的贪官”、“裸官”、移居海外的富人,而导致了国民财富的空心化?由此不能不得出的结论是:首先是中国教育主管部门推行功利主义教育路线造就出了国民素质(人文精神)空心化的个人,然后才导致了国民财富的空心化的社会现象。必须指出的是:邓小平曾说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的初衷,是让国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带动“后富”,以使中国民众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如要实践邓小平的设想,中国财富的合理流动方向应该是:由大城市向中、小城转移,由城市向乡村转移,由沿海向中西部转移,由富人手中向穷人手中转移。但是,现在由于贪官外逃、“裸官”出国、“富人”争相“移民”热潮的出现,却导致中国财产转移的方向由内地向海外转移,由穷国向富国转移,由不发达国家向发达国家与地区转移。这一中国社会财富的逆向流动过程,是对中国穷人的绝对不公,因为中国当代“富人”之所以能富起来,靠得是国家的有关政策扶持或通过钻国家政策的漏洞敛取不义之财,他们在国内赚足了钱,却要跑到外国去消费。这一现象说明了中国“先富者”国家、民族认同感及社会责任的缺失,他们忘记了“先富”者带动“后富”者的社会义务。
       论证及此,也就涉及到本文的主题:岳飞精神是什么?在新的历史时代中国有无必要重新弘扬岳飞精神?
       岳飞精神简而言之,其核心价值观念是“精忠报国”(亦称“尽忠报国”)的至公无私精神。具体说,大致可以概括为:徇国死义、爱护民众、严于自律,与士卒同甘共苦、谦逊礼让避嫌、致孝亲人等几个不同方面,请见下述实例: 
       岳飞的至理名言是“文官不爱财、武武官不怕死,天下太平矣。”而反观中国现状,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官吏贪污成风,有的公务员利用手中执掌的权力发了财,送家人到国外享乐以留退路,本人继续在国内当“裸官”敛财的现象已非个案。这一现象严重阻碍了中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岳飞的个人生活作风简朴,不好色,“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曰:‘主上宵旰,岂大将安乐时?’却不受。”而反观时下有的所谓“国家公务人员”,出入坐豪车、养“小蜜”,消耗国家财富无数,这一现象不只是引起了民众的愤概,同时也对中国共产党的继续执政地位造成威胁。这些所谓的“国家公务人员”,太应该以岳飞的处处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榜样,来反省自己的所为了。 
       岳飞能与士兵同甘共苦,“卒有疾,躬为调药;诸将远戍,遣妻问劳其家;死事者哭之而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凡有颁犒,均给军吏,秋毫不私。”岳飞治军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要求士兵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职责,军中的口号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徇。”而反观当今一些地方干部,平日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顾人民冷暖,为了追求地方政绩或物质利益,强制动迁民众以达其目的。这一作法不只是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利益,激起许多地方动乱事件,甚至还导致了有的民众为抗议强制动迁、点火自焚的悲剧。由此可见在新的历史时代弘扬岳家军爱护民众的精神实在太有必要了。
       岳飞能致孝亲人,“母留河北,遣人求访,迎归。母有痼疾,药饵必亲。母卒,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居母忧,降制起复,飞扶榇还庐山,连表乞终丧,不许,累诏趣起,乃就军。”而自“文革”以来,由于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受到了严重冲击,社会风气严重败坏,不孝之子虐待双亲、强夺父母房产、遗弃老人,甚至是弑父、弑母的事件时有所闻,这使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老年人问题和伦理危机。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当代中国社会仍应倡导岳飞身上所蕴涵的人伦精神。
       岳飞为人,能够谦逊、礼让、避嫌,“襄阳之役,诏光世为援,六郡既复,光世始至,飞奏先赏光世军。”“每辞官,必曰:‘将士效力,飞何功之有?’”岳飞子岳云屡立战功,高宗欲赐官职,数度为之推辞,回复是:“士卒冒矢石立奇功,始升一级,男云遽躐崇资,何以服众?”张浚得知情况后说:“岳侯避宠荣,廉则廉矣,未得为公也。”再向皇帝上书为岳云请功,又遭拒绝。岳飞身上所蕴涵的这种谦逊、礼让、避嫌精神,体现了他处处以国事为重的政治气节,在新的历史时期如果能弘扬岳飞的这一政治气节,势必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综上所述,可见距今900余年的古人岳飞的人格精神,太有值得“改革开放”之后的当代中国社会学习与借鉴之处了,岳飞的人格精神且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定岳飞为“民族英雄”,实欲颠覆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底线,自然会引起民众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假如岳飞不是民族英雄,不知道中国历史上还有谁能称得上是民族英雄?而回顾个人的思想成长过程,实离不开岳飞精神对我的自幼感昭。我从1972年开始从教至今,已满40年教龄,其中前10年在中学任教,其后的时间在党校与高校任教。我仅以个人的工作实践体会,结合2002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否认岳飞为民族英雄所引发的政治风潮,反思近年来中国教育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谴责失职官员所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还这位为国献身的民族英雄评价的公道。我老了,拙文仅供有志于为中国教育事业献身的同仁参考,并要求国家惩治因颠倒岳飞评价而引发2002年风潮的失职工作人员。
2012年1月23日完稿,27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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