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意格式的统一 各个家谱在书写格式上不完全相同,但概括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新宗谱在书写格式上应该与旧谱保持一致。 首先,书写内容的先后顺序应与旧谱保持一致,什么先写,什么后写应该统一,不能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给人一种随心所欲的感觉。 其次,用字应保持一致,宗谱中的“配”和“适”是男女结婚的专用词,有的人唯恐别人看不懂,把“配”改为“娶”,把“适”改为“嫁”,或女子结婚也用“配”,这就违背了宗谱格式上的统一性。 旧谱年份的书写都是年号加干支,比较规范,现在修谱,有的保留年号加干支,有的则写公元纪年,写法很不统一。 我们主张,新中国成立以前,应保留老谱的历史纪年加干支并注明公元纪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应采用公元纪年。 关于族女挂线问题,当代修谱很不统一。我们认为,老谱中女子挂线一般为四种情况:一是无子有女户可挂一女子;二是子女随母姓可以挂线;三是未出嫁女可以挂线;四是明确为赘婿的应按祖制以赘婿挂线为宜。 续修家谱按照现行法律和政策,族女应予挂线,特别要强调的是,女子挂线在书写格式上与男子挂线的区别在于所生子女一定要说清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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