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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孙子岳珂《金陀稡编、续编》两书收集的文献资料及其史料价值
岳霖为岳飞三子,号商卿,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 生于宜兴唐门军中,母李氏。绍兴十一年除夕(1142年1月),岳飞蒙冤遇害。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岳飞冤案平反昭雪。随后,岳飞三子岳霖就承担了整理与其父岳飞相关的各种文献资料的工作。此距岳飞遇害之时不过20年,原岳家军的很多将士都还健在。岳霖发了很大的气力,在各方的帮助下,搜集到与岳飞相关的许多原始文献料,其中就包括宋高宗当年赐岳飞的御札、手诏八十多份以及岳飞的部分奏章。(据宋史泰斗王曾瑜考证,宋高宗当年给岳飞的御札、手诏,仅仅在绍兴八年之前的就有两百多件。在岳飞遇害之后,岳飞家被抄,岳飞本人的奏章、战报、文稿大部分散失。宋高宗的御札、手诏不能随意丢弃,但也散失很多,仅存八十多件。)
淳熙五年(1178年)五月,宋孝宗在便殿诏见岳霖时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 岳霖稽首涕泣说:“仰蒙圣察抚念,故家臣不胜感激!”岳霖遂上疏请求归还宋高宗当年所赐岳飞的御札、手诏、南宋朝廷发给岳飞的省札以及岳飞的部分奏章,宋孝宗随即诏令准左藏南库还之,将尚存于世的那些与岳飞相关的原始文件归还岳家。
同时,岳霖还“考于闻见,访于遗卒”,广泛收集时人关于岳飞的见闻和记述,拜访那些尚健在的原岳家军的部分士卒,通过他们的回忆讲述来了解岳飞的部分事迹,并记录下来。
南宋国子博士顾杞同情岳飞冤案,顾杞也帮岳霖收集了不少与岳飞相关的资料,并且顾杞还整理出一份岳飞传记的草稿。而顾杞整理出来的那份岳飞传记的草稿其实正是得以流传后世《鄂王行实编年》的底稿。
岳霖的工作尚未完成,却于宋光宗绍熙三年(1192年)十月逝世,这位前半生饱经忧患的老人,在临终时将顾杞整理出的那份岳飞传记草稿以及所收集到的关于岳飞的其它一些资料,一起托付给其三子岳珂,嘱咐他说: “先公之忠未显,冤未白,事实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没。余初罹大祸,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于见闻,访于遗卒,掇拾而未及上,余罪也。苟能卒父志,雪尔祖之冤,吾死瞑目矣!”
岳霖临终时将他所收集到的关于岳飞的很多资料连同顾杞整理出的那份岳飞传记草稿,一起托付给其三子岳珂,嘱咐他继续其父未竟事业。
岳珂(1183~1243) 承继父业,“自年十二、三,甫终丧制,即理旧编”,直到后来“束发游京师,出入故相京镗门,始得大访遗轶之文,博观建炎、绍兴以来记述之事。下及野老所传,故吏所录,一语涉其事,则笔之于册”,进一步搜集了不少与岳飞相关的文献资料。
南宋庆元二年(1196年)八月,岳珂参加洪州(今南昌)朝试中举。开禧元年(1205年),岳珂考中进士。此后,岳珂曾在嘉兴当地方官,有惠政,自此定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在南宋国子博士顾杞整理出来的那份岳飞传记草稿的基础上,岳珂“因其已成,益其未备”,即因袭顾杞草稿中已有的记述,并增补其中尚未收录的一些资料,进行整理加工,“涉笔五年”,著成《行实编年》六卷、《吁天辨诬录》五卷,于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 “刊修了毕”。
嘉泰四年(1204年) ,时年二十二岁的岳珂将所收集到的岳飞表奏、战报、诗文旧事、被诬始末资料,以及留存下来的宋高宗给岳飞的御札、手诏八十多份,南宋朝廷发给岳飞的部分省札,以及南宋时人关于岳飞的旧闻、著述和部分记载汇集在一起,连同岳珂为岳飞辨冤的考证、以顾杞草稿为底本而著成的《鄂王行实编年》,“悉上送官”,全部呈送给南宋朝廷审核。
岳珂呈交给南宋朝廷的资料和书稿包括:《高宗皇帝御札手诏七十六轴》、大父先臣飞《行实编年》六卷(即《鄂王行实编年》)、《吁天辨诬录》五卷、《通序》一卷、《家集》十卷,而这些正是今存《金陀稡编》的前二十五卷。
1204年(嘉泰四年),今存《金陀稡编》的前二十五卷已经被岳珂整理出来并呈送南宋朝廷和史官审查。经审查之后,南宋朝廷下令将岳珂呈送上来的那些与岳飞相关的资料和书稿交付史馆,让南宋史官负责订正,“奉准宣付史官”。经过南宋史官的订正之后,岳珂呈送给朝廷的那些与岳飞相关资料和书稿正本被南宋史馆保管下来。
南宋史官章颖在他的奏表中指出“事皆可证,其书虽见于《辨诬》,然言出私家,后世或疑于取信”,章颖认为:岳珂呈送给南宋朝廷的那些资料和书稿中所涉及的事情都能找到证据,其中的《辨诬》之书虽然也能找到依据,但由于是私家之言,后世之人可能会疑于取信。
又过了几年,南宋史官章颖认为,岳飞、刘锜、李显忠和魏胜这四员大将的遭遇都很不幸,为了让后世能了解他们的生平事迹,于是就为他们各写一部传记,合编为《南渡四将传》一书。在审订之后,章颖将岳珂呈送上来的那部岳飞传记书稿(即《鄂王行实编年》)加以删简润色,改编成《南渡四将传》中的《岳飞传》。后来,章颖将《南渡四将传》送呈南宋朝廷察阅,再送交南宋史馆保存,以备修撰南宋国史时参考。
章颖(1141-1218),字茂献,临江军(今江西清江)人。章颖曾经当过南宋朝廷的谏官和史官,为人刚直不阿。宋孝宗时期,章颖曾当过太学博士、太常博士。宋宁宗即位后,章颖被授予侍御史兼侍讲的官职,后来因为不附和当朝权贵韩侂胄,遭到弹劾迫害。韩侂胄死后,章颖先后被任命为集英殿修撰、刑部侍郎兼侍讲,章颖上书朝廷请求修改《甲寅龙飞事迹》。后来章颖又升任吏部侍郎、礼部尚书,奉诏考订辨诬,从实上报。章颖去世后,南宋朝廷追赠他为光禄大夫,谥文肃。
著名历史学家、宋史研究泰斗王曾瑜先生在其著述《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一书中,撰有《从南宋官私史书中的岳飞传到〈宋史 岳飞传〉》一篇,曾另作考证,证明元人编修《宋史》卷365《岳飞传》,大致是照抄南宋官史《中兴四朝国史》的《岳飞传》,而《中兴四朝国史》的《岳飞传》大致是章颖《岳飞传》,即上引《鄂王传》的缩写。其中比章颖《岳飞传》增加了何铸审讯时,岳飞露出背部刺“尽忠报国”四字的内容,这应是南宋史官修《中兴四朝国史》的《岳飞传》时,依据何铸子孙上报的行状、墓志之类而增补者。但《宋史》卷365《岳飞传》亦无岳母刺字的记录。正可间接证明章颖《岳飞传》确无岳母刺字的情节。
宋宁宗嘉定十一年(1218年) ,岳珂将经南宋朝廷审查过的各种书稿副本,加上《天定录》三卷,汇集成一本书,定名为《鄂国金陀稡编》,在嘉兴府刻印,正式出版发行。因岳飞在宋宁宗时被追封为鄂王,故名“鄂国”,又作者在嘉兴有金陀坊制业,所以,取此书名。
到了宋理宗绍定元年(1228年) ,岳珂又将后续搜集到的与岳飞相关的其它一些文件以及时人记述,作为增补资料汇编成书,定名为《鄂国金陀续编》,在镇江府刻印发行。
《鄂国金陀稡编》和《鄂国金陀续编》(简称《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保存了很多关于岳飞的原始文献资料,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是研究岳飞以及南宋的重要史料之一。
《鄂国金陀稡编》(简称《金陀稡编》)卷一至卷三《高宗宸翰》和《续编》卷一《高宗宸翰摭遗》,共计四卷,汇集了宋高宗给岳飞的亲笔手诏八十六份,另加《书屯田三事诏》和《御赐舞剑赋》,共计八十八份诏书。
《金陀稡编》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实编年》是岳飞的传记,前五卷编年叙事,最后一卷有《遗事》,介绍岳飞的品格道德、治军风范等等,《楚国夫人李氏遗事》、《诸子遗事》简略介绍岳飞后妻李娃和五个儿子的情况。《昭雪庙谥》介绍宋朝廷为岳飞平反和追谥的经过,最后有岳珂的自叙,说明写作经过。
《金陀稡编》卷十至十九《家集》共十卷,将岳霖父子两代人发费数十年精力搜集到的岳飞的部分奏议、公文、诗词、题记等共一百六十七篇汇集在一起,其中《南京上呈币书田吾》、《乞移都奏略》、《论虏情奏略》、《乞定储嗣奏略》、《乞上班师诏奏略》、《乞出京洛奏略》、《乞出蕲黄奏略》七篇原件已佚,只有概略。
卷二十至二十五是《吁天辨诬录》,前一卷是“通叙”,后五卷就岳飞遭诽谤和诬蔑的五个问题分别作了《建储辨》、《淮西辨》、《山阳辨》、《张宪辨》、《承楚辨》。
卷二十六至二十八是《天定录》、《金陀稡编》卷十三至十六《天定别录》,共计七卷,收集为岳飞平反、定谥、追封、改谥的文件,其中有些如《忠愍谥议》、《武穆谥议》、《武穆覆议》等等,也记述了岳飞的家世和某些历史片断。
《鄂国金陀续编》》(简称 《金陀续编》)卷二至十二《丝纶传信录》共十一卷,搜集了一批宋朝廷给岳飞的制诏和省札,反映岳飞生前朝廷对他的战功、军纪等所给予的极高评价。卷十七至三十《百氏昭忠录》共十四卷,刊载别人表彰岳飞的文字记载。基本照抄了章颖所撰写的《鄂王集》五卷,另有刘光祖的《襄阳石刻事迹》三卷,《杨玄事迹》两卷。
《金陀续编》的最后四卷包括了南宋时人黄元振、孙逋、吴拯等关于岳飞事迹的记载,以及奏疏等。如孙迪编鄂王事,有关于岳飞早期抗金的记载。黄元振追记其父黄纵担任岳飞幕僚时的见闻,表现了岳飞的许多可贵品格。
值得一提的是,《鄂国金陀稡编》和《鄂国金陀续编》(简称《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之中收录的宋高宗给岳飞的八十八份亲笔手诏、岳飞写下的奏议、公文、诗词、题记,南宋朝廷给岳飞的制诏和省札等原始文件,以及南宋时人黄元振、孙逋、吴拯、孙迪等关于岳飞事迹的记载,加上南宋时人有关岳飞的见闻的记述,都是与岳飞相关的极其珍贵的原始文献资料,被历代研究岳飞的史学家所看重。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即《鄂国金陀稡编》和《鄂国金陀续编》两书并非完全是由私人保管存世的文献史料,而是在写成以后“曾经朝廷察阅,奉准宣付史官”,即由南宋朝廷审查、经过史官订正并保管下来,故其中的许多史料具有相当的可信度,而其中所收录的岳飞传记(如《金陀稡编》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实编年》)其实具有与其他正史相仿的地位。
《高宗日历》是南宋高宗朝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高宗日历》其实是由秦桧养子秦熺主持编修的,其中关于建炎元年(1127年)至绍兴十二年(1142年)期间的记载,极尽删削篡改史实之能事,对岳飞多诬陷之词,故不足信。《宋史 高宗本纪》中的某些记述沿袭了秦熺编修的《高宗日历》,比如关于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被迫班师南撤的记述就极尽污蔑贬损!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两书都是关于南宋高宗朝历史的重要史籍(属于私人著述,未经史官审定),其作者分别是南宋史学家徐梦莘和李心传。
从总体上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两书及其作者虽然都肯定岳飞,但是两书之中关于岳飞的许多记述,却是残缺不全、甚至有不少错讹之处的,这其实是在相当程度上承受了秦桧专权期间大兴文字狱,大肆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的恶果。关于这些,宋史研究泰斗邓广铭先生和王曾瑜先生都曾多次强调。
《三朝北盟会编》作者是南宋史学家徐梦莘。三朝,指宋徽宗、宋钦宗、宋高宗三朝。《三朝北盟会编》会集了三朝有关宋金和战的多方面史料,按年月日标出事目,加以编排。宋金和战是北宋末南宋年间头等大事,宋人据亲身经历或所闻所见记录成书者,不下数百家。徐梦莘将各家所记,以及这一时期的诏敕、制诰、书疏、奏议、传记、行实、碑志、文集、杂著等兼收并蓄,对记述的异同和疑信,也不加考辨。故同书之中相互抵牾之处时常可见。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研究岳飞的重要史料之一,此书虽然取材广泛,但主要还是以一千卷的《高宗日历》为底本。李心传在《高宗日历》的基础上,参考其他材料,将其删削成为两百卷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不过,李心传虽然精于考辨,但却笃信南宋官修国史、《日历》的某些记述,故南宋官史中不少曾被秦桧父子歪曲过的记述却没有得到更正,这就造成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关于宋高宗朝前期一些史事记载的失真。如对岳飞绍兴六年秋的一次北伐,相对其他史书的记载,岳家军的战绩就被缩小了许多。又如岳飞在绍兴元年冬的一次北伐,在与岳飞同时代的名臣李纲等人的文集中均有记载,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却因袭秦熺所编南宋国史《日历》,对此一无所述。尽管如此,但考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原文可以发现,李心传作为一位传统史家,即使是在因袭了秦桧养子秦熺编撰的国史《日历》等南宋官史材料的情况下,其治史态度也还是较为谨慎的。如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建炎三年十月辛卯条的注文中,李心传写下了如下一段话:“按:此《日历》乃秦桧领史院,秦熺为秘书少监时所修,张孝祥尝乞删改,疑未可尽信,姑附著此,更俟参考云。”综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全书,除了部分因袭官史的材料有待商榷之外,应该说是基本做到了秉笔直书。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还记载:“桧专政以来,所书圣语有非玉音者。恐不足以垂大训。乃奏删之。”这说明秦桧及其党羽删削篡改南宋国史范围之广,甚至对于宋高宗亲口所说的话也敢加以篡改。宋高宗在位三十余年,有大量的语录,想从其中完全去伪存真,显然不甚可能。
《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保存了不少原始文件和其它记载,恢复了岳飞抗金历史的真相,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这两书为我们了解和研究民族英雄岳飞、了解南宋初年和战两派的论争提供了较为详实的资料,有助于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例如,关于绍兴七年岳飞突然提出辞呈的原委,《高宗日历》篡改史实,《金陀稡编》则引用原始文件作证据说明宋高宗君臣对岳飞并统淮西等军之事的出尔反尔,以致岳飞愤而辞职。又如,《金陀稡编》所留存的宋高宗奖谕诏,有助于恢复了岳家军郾城、颖昌两次大捷的本来地位。《金陀稡编》所留存的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高宗让岳飞带兵援救淮西的13份手诏可以戳穿秦桧及其党羽诬加给岳飞的不实“罪名”。
当然,由于受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的局限,这两书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和记载失误之处。著名历史学家王曾瑜先生在肯定《金陀稡编》的重要史料价值的同时,特别强调指出,书中的最大问题在于刻意回避了宋高宗与岳飞之间的矛盾以及宋高宗杀害岳飞的罪责。此外,《金陀稡编》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实编年》中存在少数虚妄失实之处,卷二十《建储辨》否认张戒《默记》关于岳飞绍兴七年建议建储而遭宋高宗呵斥的事实,《金陀续编》卷二十九赵鼎的奏议和《日记杂录》有疏漏,此外,还有一些资料未采用。
显而易见,《鄂国金陀稡编》和《鄂国金陀续编》(简称《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其实是岳珂将所收集到的与岳飞相关的各种文献资料汇集而成的两个文集,并非两部传记。《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之中收录的既有宋高宗给岳飞的八十八份亲笔手诏、岳飞写下的奏议、公文、诗词、题记,又有南宋朝廷给岳飞的制诏和省札以及为岳飞平反、定谥、追封、改谥的文件等原始史料,还有南宋时人黄元振、孙逋、吴拯、孙迪等关于岳飞事迹的记载,以及南宋时人有关岳飞的见闻的记述。以上这些原始文献资料都不是岳飞孙子岳珂创造出来的,岳霖岳珂父子两代人所做的主要是搜集这些资料,然后整理出来,再送交南宋朝廷及史官审查,之后汇集成书,并刻印出版!
当然,《金陀稡编》共有二十八卷,而其中所收录的《鄂王行实编年》(也即《金陀稡编》的卷四至卷九)是一部关于岳飞的传记,其中所收录的《吁天辨诬录》(也即《金陀稡编》的卷二十至卷二十五),是就岳飞遭诽谤和诬蔑的五个问题分别所作的辩驳,也即《建储辨》、《淮西辨》、《山阳辨》、《张宪辨》、《承楚辨》。
但是,《金陀稡编》中所收录的《鄂王行实编年》和《吁天辨诬录》,其实也并非岳飞孙子岳珂一人之力所作。事实上,《鄂王行实编年》和《吁天辨诬录》的底本其实是岳霖(岳飞之子,岳珂之父)委托南宋国子博士顾杞整理出来的那份岳飞传记的草稿。《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也并非完全是由私人保管存世的文献史料,而是在写成以后“曾经朝廷察阅,奉准宣付史官”,即由南宋史官审查承认并保管下来,其中的许多史料具有相当的可信度。故其中所收录的岳飞传记(如《金陀稡编》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实编年》)其实具有与其他正史相仿的地位。
《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之中所收录的宋高宗给岳飞的八十八份亲笔手诏,以及南宋朝廷给岳飞的制诏和省札以及为岳飞平反、定谥、追封、改谥的文件等原始文件,尤其不能随意改动,否则在当时就会犯下“欺君大罪”!
《鄂国金陀稡编》和《鄂国金陀续编》(简称《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所收录的各种与岳飞相关的文献史料,尤其是宋高宗给岳飞的八十八份亲笔手诏、岳飞写下的奏议、公文、诗词、题记,南宋朝廷给岳飞的制诏和省札以及为岳飞平反、定谥、追封、改谥的文件等原始史料,以及南宋时人黄元振、孙逋、吴拯、孙迪等关于岳飞事迹的记载,和南宋时人有关岳飞的见闻的记述等文献资料都是与岳飞相关的极其珍贵的原始史料,并且都不是岳飞孙子岳珂创造出来!
即便是《金陀稡编》中收录的关于岳飞的传记《鄂王行实编年》和为岳飞辩诬的材料《吁天辨诬录》,其实也并非是由岳飞孙子岳珂一人之力所作,而是岳珂在南宋国子博士顾杞所整理出来的那份岳飞传记草稿的基础上,增补部分资料,进行整理加工著成的。
综上可知,《鄂国金陀稡编》和《鄂国金陀续编》(简称《金陀稡编》和《金陀续编》)两书,保存了不少关于岳飞的原始史料,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是研究岳飞的重要资料之一,被历代研究岳飞的史学家所看重。
至于网上的某些无知的“岳黑”所宣称的“《鄂王行实编年》(甚至包括《金陀稡编》)是孙子写爷爷,所以不可信”,显然是信口雌黄!
研究历史问题,最注重客观严谨,作出的论断都要有充分的依据,一部史书的某些记述出现谬误并不代表这部史书的其他记述也有问题,其中的某些记载不可信并不能否定整部书的史料价值。
你要怀疑一部史书中的某些记述有问题,你就必须进行充分严谨的考辨,即使你通过旁征博引的考究,证明了其中的某些记述有误,那也仅仅只能说明你考辨过的那些具体记述存在问题,却绝对不可能代表其它那些没有经过你深入考辨的其它记载也有问题。你要宣称某部史书完全不可信,那么你就必须对这部史书进行全面深入充分细致的考辨,用铁的证据来彻底推翻它。
比如,《宋史》有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计496卷,约五百万字,其中仅《列传》所载就有二千多人的生平事迹,某些大言不惭的居心叵测之徒如果想让别人相信他所说的“《宋史》之谬,决不仅仅是什么体例问题,其中许多记载均不足以作为信史采用”这一狂妄论断,那么他就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有力证据来,来全面彻底地否定字数多达五百万字的《宋史》中记载的两千多个人物的所有事迹以及大大小小多达成千上万的各种事件,还要证明《宋史》中关于宋朝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记述全都有误,——这将是一项规模空前的巨大工程,估计需要那个不学无术的居心叵测之徒从他还在娘肚子里就开始考究,一直到他完蛋,估计他考究几辈子也考究不完!
如果按着某些人的说法,只要某一本史书中出现部分错讹之处,那么整部书就不可信,从而整部史书就彻底失去史料价值的话,——只要你下功夫不断挖掘、考证,则几乎所有的史书都存在程度不同的错讹之处,那么接下来就是所有的史书都不可信、都要被完全否定,那么所有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就全都没了记载凭据,那么就不存在什么历史了,那么人们就会被那些居心叵测之徒带入怀疑一起、否定一切的历史虚无主义怪圈!
下面再举几个典型事例来说明问题:
比如,尽管《金史》优点突出、文笔老练,但是所存在的问题和谬误也很多,例如,《金史》中经常出现叙事张冠李戴,年代顺序、人名地名不统一,记事过于简略,以及人物事件因果关系的颠倒错乱等等。《金史》关于宗弼收复河南地的日期有误,并且略去与宋朝发生的一些重要战役。宋人记岳飞与宗弼的战争,颇多不见于《金史》,如《金史》省略了宗弼侵略江南,在广德境内六战皆被岳飞击败等战事。同时《金史》擅长避重就轻、为尊者讳,其中关于宋金战事的记述,则因为对金国军队败绩的隐瞒和对金将战绩的片面夸大而失实。而《金史》对于1140年宋金战事的叙述更是避重就轻、欲盖弥彰,轻描淡写、一带而过,以致自相矛盾、错漏百出。(详情请参见:《宋史》和《金史》成书过程,兼谈《金史》中关于岳飞的错误描述 )
那么,我们能否因为《金史》存在某些自相矛盾、错漏百出、不合情理的不实记述,就来把《金史》彻底否定掉,进而宣称“因为《金史》所载不乏谬误和失实之处,所以《金史》不可信呢?”
显然不能做出如此以偏概全的武断论断。
再比如,清朝乾隆年间满清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奴才们编《四库全书》,他们更是搞得彻底,全国图书都要进献检查,不仅不利于满清的文献被禁毁,连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都要进行篡改。乾隆时期查缴禁书竟达三千多种,十五万多部,总共焚毁的图书超过七十万部,禁毁书籍与四库所收书籍一样多。“初下诏时,切齿于明季野史。其后,四库馆议,维宋人言辽金元,明人言元,其议论偏谬尤甚者,一切拟毁,……隆庆以后,至于晚明,将相献臣所著,靡有孑遗矣”。 乾隆时被销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十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 《四库全书》中所收的大部分的古籍都是经过篡改的,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与清代统治者利益相关的明朝人的文学和历史作品遭到大力剿灭,而且殃及北宋南宋。
历史学家吴晗说过“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文字狱如此之彻底,一篇吴三桂的“反满檄文”,一本《扬州十日记》,一本《嘉定屠城记略》,竟在中华本土湮灭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从日本找出来!难怪鲁迅说《四库全书》不仅藏在内廷,而且“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作者里面,也曾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病后杂谈之余》)。
这些无疑是对中华文化的严重摧残,无疑是一场持续时间特别长的文化浩劫。以至于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许多史书(包括所谓的正史——《二十四史》)都曾被满清统治者的走狗御用文人们“加工”过,其中不乏虚实难辨之处。
那么,我们能否据此就宣称“因为现存的大部分古代文献(当然包括《二十四史》以及其它各种史书)几乎都曾被满清统治者的走狗文人们“加工”过,所以这些全都不可信”了呢?
显然不能做出如此草率、武断、不负责任的论断!否则,就将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怪圈,将得出这样的谬论“中国的历史其实没有凭据,其实全都不可信,所以中国没有历史,也就不存在什么文明、文化,中国人是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的”
很显然,按照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历史虚无主义方法来研究历史,不仅将歪曲历史、混淆是非,而且是在误导、蒙骗、糊弄公众,“历史虚无化”必将贻害无穷。
须知由于条件、时代背景等诸多限制,任何一部史书都不可能没有丝毫谬误,更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始终正确。要记述成百上千的历史人物和大大小小多达成千上万的各种事件,还要全面、系统地记载一个朝代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状况,这无疑是一项庞大的工程,要不出现记述上的任何谬误,根本就不可能!
研究历史问题,考究某部史书,显然不能仅仅因为某部史书的某些记述有误就来否定整部书的史料价值,否则,就是断章取义,就是以偏概全,就是在歪曲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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