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徽宗、钦宗、高宗、孝宗资料时发现一个问题,不知道哪位宗亲能解释一下:
农历闰年一般不安排正月或十二月,而在徽宗、钦宗、高宗、孝宗四朝的本纪中却发现有三次分别是:
1、政和六年春正月戊子,以泸南献捷,转宰执一官。以童贯宣抚陕西、河北。
闰月壬寅,升颖州为顺昌府。丁未,置道学。
2、绍兴二十三年十二月丁巳,诏州县税额少者,罢其监官。癸亥,韦渊薨。癸未,禁民车服逾制。 闰月丙申,命检正都司官详定郡守所上利病以闻。辛丑,命诸军保任统制官在职十年无过者进秩。庚戌,金遣蔡松年等来 贺明年正旦。是岁,减池州青阳县田租万七千石。
3、乾道九年春正月辛未,王之奇罢为淮南安抚使,王炎罢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乙亥,以张说同知枢密院事,户部 侍郎沈夏签书枢密院事。戊寅,遣官鬻两浙营田及没官田,次及江东、西、四川如之。以刑部尚书郑闻签书枢密院事。乙酉,福建盐复官卖法。是月,以措置两淮、荆襄十六事敕安抚、转运司督诸州守臣,月具所行事奏,仍审择臧否,以议黜陟。 闰月戊申,以久雨,命大理、三衙、临安府及两浙州县决系囚,减杂犯死罪以下一等,释杖以下。乙卯,修庐州城。辛酉,大风。幸天竺寺、玉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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