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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保良将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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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良 发表于 2012-10-9 20: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岳建良 于 2012-10-9 20:18 编辑

乞保良将疏
宋  祝允哲
       为乞保良将以复二帝以取中原事。

       臣闻国餘三户可以亡秦,田有一成卒能祀夏,而况有赤心保国之臣、智勇熊罴之将,为不足以诛金贼而迎二帝复御者耶?何以敛兵以待和,而缓二帝于沙漠。使贼寇渐肆,而诸夏变夷也哉!夫贼,宜讨不宜和,且宜不当和而当战。臣虽至愚,然于理势筹之熟矣。

      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唇腐齿落,舌敝耳聋,不见成功。至次师平江,而贼兵数十万众,即震怖不敢南下,及岳飞朱仙之战取级数万,金贼仓皇,已思北遁。此和议之与治兵,其效可概见者。乃陛下惑于和议之谋,奸臣敢娇天子之命,致使岳飞之功弃于垂成。而金寇复还,两京再失,奸臣误国之罪已不容诛矣。况复诬以叛逆,指功为罪,搜罗形影之语,置岳氏父子于非辜。闻者涕垂,功臣发指。臣愿陛下俯察岳飞之无罪,而斩误国之奸臣,复兴六月之师,以恢中原于一土,复二帝于九重,则无愧乎百六十餘年列圣之贻谋,而天下万民亦必欢呼庆幸于无既矣!

       夫中兴恢复之功,非岳飞而不可,而岳飞父子必非叛国之心者。若陛下有疑乎飞,臣哲甘以七十口家眷投入大理狱代,飞父子出征,使飞而能立功,则赦臣无罪;若飞而败绩,则诛臣家七十口肆诸市朝,臣亦快然无憾。

      伏乞陛下照察愚悃,即颁恩诏以臣属代飞缧绁之禁。钦飞出师,犁庭扫穴,即二帝辛甚!社稷辛甚!臣亦不甚辛甚!冒死上奏,俯伏待命替罪之至。


       说明:是时允哲公为卫大制参,尝与岳少保工事,闻以少保莫须有名入狱,公乃做《乞保良将疏》,帝不纳。闻少保父子即杀,公也忿然而卒。赐大葬富阳百升山。

岳明云南 发表于 2012-10-21 11: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允哲(1069—1142),字明卿,江山人。父臣,进士出身,宋哲宗时任户部侍郎、兵部尚书,以率军防御西夏有功,赠少师上柱国,封宣国公。允哲元符三年(1100)进士,靖康元年(1126)任武翊卫大制参,督理江广粮饷,提督荆襄军务。南宋建炎元年(1127),受韩世忠命屯兵西宁,曾与岳飞并肩抗金。绍兴十一年(1141),上《乞保良将疏》,愿以全家70余口保被秦桧等陷害入狱的岳飞父子,并请斩误国奸臣。贬为潮州推宫,途经富阳县时,闻岳飞父子遇害,昏厥于地,不数日悲愤辞世,葬富阳县白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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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德章 发表于 2012-10-21 22: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夫贼,宜讨不宜和,且宜不当和而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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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玉顶 发表于 2012-10-22 09: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允哲公《乞保良将疏》,“······及岳飞朱仙之战取级数万”。证实了“朱仙镇大捷”的历史事实,有力的驳斥了少数史学专家认为“朱仙镇大捷"是虚构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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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随旺 发表于 2012-12-18 14: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夫贼,宜讨不宜和,且宜不当和而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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