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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投诉《民主与法制》记者李蒙汉奸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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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增省 发表于 2011-12-22 13: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岳增强 于 2011-12-24 11:23 编辑

尊敬的贵报领导:
我们贵报记者李蒙《新浪微博地址》
http://weibo.com/u/1609735332在微博上大肆的替汉奸秦桧翻案,肆意扭曲中国历史价值观、道德观,做为一个在全国有着广泛影响和知名度的报刊、一个代表着国民正义良知的报刊却有如此一名记者打着《民主与法制》的头衔在新浪微博不知廉耻的替汉奸秦桧翻案叫屈,实在让人感到愤怒!
这是在贵报记着李蒙在微薄赤裸裸的替汉奸秦桧翻案言论 【难道秦桧不是一个人?如果是个人,为什么没有坐的权利?我反而认为塑造那么多秦桧跪像是在侵犯人权,渲染暴力,漠视人道。特别是往秦桧跪像上吐唾沫的陋习,更显示中国人的丑陋、不文明和对生命的冷漠。
和一个投敌卖国,残害忠良、贪污枉法的奸臣讲人权真是可笑!和一个被定在历史耻辱柱上几百年的汉奸讲人权更是无知无耻,史料【宋史】【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兴大事记】【宋高宗传】【金佗粹编】对秦桧祸国殃民、残害忠良、投敌卖国史料记载确凿,【宋史】记载;在抗金民族英雄岳飞被秦桧陷害于大理寺,南宋的老百姓知与不知,皆为流涕,下至三尺童子,亦怨秦桧云 。

南宋史学家吕中《中兴大事记》对于南宋风波冤案的历史评价:

  『岳飞忠孝出于天性,自结发从戎,凡历数百战,内平剧盗,外抗强胡。其用兵也,尤其善以寡胜众。其从杜充也,以八百人破群盗五十万众于南熏门外;其破曹成也,以八千人破其十万众于桂岭;其战兀术也,于颖昌则以背嵬八百,于朱仙镇则以背嵬五百,皆破其众十余万。虏人所畏服,不敢以名称,至以父呼之。

  自兀术有必杀飞而后可和之言,秦桧之心与虏合,而张俊之心又与桧合,媒孽横生,不置之死地不止。万俟卨以愿备锻炼,自谏议而得中丞;王俊以希旨诬告,自遥防而得廉车;姚政、庞荣、傅选之徒亦以阿附,并沐累迁之宠。附会其事,无所不至,而「莫须有」三字,韩世忠终以为无以服天下。飞死,世忠罢,中外大权尽归于桧,于是尽逐君子,尽用小人矣!』


《宋史》卷174《食货志》记载:“自秦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故民力重困,饿死者众”;    “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史》卷374《胡铨传》)。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秦桧家财宝堆积如山,号称“富敌于国”。对于坚持抗金的将领,秦桧不断地加以打击和迫害。南宋的抗金名将,如岳飞、韩世忠、刘锜都遭到迫害,其中岳飞、岳云、张宪等人被冤杀,韩世忠等人被解除兵权赋闲,刘锜等人则被贬斥远方;岳飞部将牛皋不满秦桧的黑暗统治,秦桧让其党羽田师中用毒酒将牛皋毒死。  
     签订绍兴和约时,南宋把商州割给了金国,商州守将邵隆坚决反对割让商州,被秦桧贬官叙州后毒死。为悼念邵隆的爱国品行,叙州军民“皆悲哭之”“为之罢市”(《三朝北盟会编》卷214);   
   抗金将领李显忠杀出重围,自敌占区回归南宋,金人称其“私遣过界”,“秦桧怒”,随即罢去李显忠的军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    经过秦桧及其党羽的破坏,南宋初年军队的抗敌锐气丧失殆尽。在秦桧专权期间,大部分宋军将士逐渐由能征善战的军人转变成贪财好利的商人,“二十年间,披坚执锐之士,化为行商坐贾者,不知其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汉奸秦桧签订的《绍兴和议》对于淮河、大散关以北的民众,因不堪忍受金国统治者的压榨或因饥荒而冒死南归者,宋高宗、秦桧一概拒之于国门之外。   
    秦桧下令给宋金交界处的南宋地方官吏说:“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当时,金国连连灾荒,陕西一带百姓“无以食,争西入蜀”,但因为秦桧命令,宋庭不敢接纳,以致这些百姓“皆散去饿死,其壮者,北人多买为奴婢。汉人当做可以买卖的牲口随意任金人换之杀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    南宋大臣袁燮在奏章中指出:“自秦桧当国,阴与虏结,沿边不宿重兵。”(《历代名臣奏议》卷337)  吕中《中兴大事记》记载:“桧秉政十八年,富贵且极,老病日侵,将除异己者。故使徐磊、张扶论赵汾、张祁交结事。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无全肤,令汾自诬与特进永州居住张浚、责授建宁军节度使副使昌化军安置李光、责授果州团练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与。狱上,而桧已病不能书矣。 ”为了掩盖自己的滔天罪恶,奸相秦桧及其党羽还大肆篡改史料以文过饰非。在秦桧长达十四年的专权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并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   
     
秦桧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卷473《秦桧传》)   
     
《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桧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   
     
这条记载表明:自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再相之后,南宋官史由秦桧养子秦熺主持修订,自此“无复有公是非”,而秦熺对南宋官史的篡改,也远不止于绍兴八年之后,此前相关的史料也未逃其手。   
        
从建炎元年(1127年)到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战,南宋抗战派和投降派激烈斗争的盛典时期,包括岳飞从投身抗金战争直到被害所经历的岁月。秦熺在绍兴十三年之前就将这部分国史的日历编撰完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八绍兴十三年二月月辛巳,《宋史》卷473《秦桧传》)。经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挥尘后录》卷一)。     

代野史、正史以及宋人其他著述中关于秦桧独断专权、架空宋高宗的记载不胜枚举:   
            
南宋史官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记载:“法寺禁系公事,并不遵用法律,唯视秦桧一时之私意,死则死之,生则生之。笞、杖、徒、流,一切希望(秦桧)风旨。故桧权益重,势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命官犯罪,勘鞫已经成,具案奏裁。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将上取旨”“知有秦桧,而不知有朝廷”“生杀废置,惟己所欲”。   
            
南宋史家吕中《中兴大事记》记载:“ (帝)亲近儒生之时,桧(秦桧)虑其有所浸润,于是以熺(秦熺)兼侍读,又以巫伋为说书。除言路者,必预经筵,以察人主之动息”。   
            
南宋史学家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208《林泉野记》记载:“ 御前诸处,奏到绝少,乃是桧意。”     
            
南宋学者叶绍翁《四朝闻见录》记载:“秦桧欲胁君固宠金人,又藉之以坚和好,盟书所载,不许以无罪去首相,故诬以侮兵云。”   
     
南宋学者周密《齐东野语》记载:“ 桧暮年,颇有异志。”   
            
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指出:“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谠议序》)   
     
朱熹指出:“高宗初见秦桧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恶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摈去之,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朱子语类》卷131)   
     
朱熹还指出:“故相秦桧归自虏廷,久专国柄,内忍事仇之耻,外张震主之威。以恣睢戮善良,销沮人心忠义刚直之气;以喜怒为进退,崇奖天下佞谀偷惰之风。究其设心,何止误国!岳侯既死于棘寺,魏公复窜于岭表。连逮赵汾之狱,盖将掩众正而尽诛;徘徊汉鼎之旁,已经闻图九锡而来献。”(《朱文公文集》卷99《除秦桧祠移文》)   
     
《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在《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岳飞传》结尾,南宋史官章颖对岳飞、秦桧作出了如下论述:

『论曰:「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非奸雄变诈者比。韩信用兵,天下莫敌也。观其拒蒯通之说,不肯背恩自立,其后期会迁延不至,君臣之间,间隙始开。

上眷飞厚,而飞明于君臣之义、进退之机,夷夏之信服之者,以其心也。和战之权制于人主,飞岂有不听者?

兀术遗桧书,曰「必杀飞,而后和可成」者,敌人自为计也。猛虎在山,藜藿为之不采,飞虽不掌兵,亦足以强国,致和愈易矣!况是时虏上下相疑,其势已弱。子玉犹在,晋文仄席之时也!

桧与飞不两立,飞疾桧之奸,桧忌飞之智。汴京之士上书兀术,其言料之审矣!

是时如讹里朵,如挞懒,如粘罕,相继皆死,独兀术在耳。而诸将皆不啻足以当之,此一大机会也,而桧败之。

呜呼!秦桧之贪功以自专,忌贤害能,隳中兴之大计,其罪上通于天。而世之倾邪之士,犹立说以附桧,如孙觌者多矣!非使此说扫灭于天地之间,何以佐公论之行哉?」

又论曰:「时政记书事数年之后,记载岂无缺遗?绍兴诸将之功,夏官赏功之籍,犹可考也。

岳飞之功,当时史官所书,用秦桧风旨,削而小之者有矣!是时,典领秘书图籍者,秦熺也;实录兼史笔,则秦埙也;史官之属,则郑刚中,桧之馆客也,丁娄明,埙之妇翁也,林机,其子婿也,杨迥、董德元、王扬英数十人,皆桧党也!

上尝以桧朋比,罢政,翰苑之臣綦崇礼当草制,上出桧二策,且以亲札付崇礼,据以草制。其后桧复用,乞诏于崇礼家索之,既至,则以付秘书省,实收之矣!以至《宰相拜罢录》令悉上送官,有存稿者,坐以违制之罪。

秦桧之虑亦深矣,人之功则欲掩之,己之功则欲大之,人之过则欲增之,己之过则欲盖之。行之一时,可也!如天下后世何?」』
(以上评论还可以见于《宋朝南渡十将传》卷2《岳飞传》)

秦桧祸国殃民、罪恶滔天,南宋老百姓恨之入骨!民愤所积、千夫所指,终至一个名叫施全的殿司小校舍身而出,公然行刺秦桧,演出了“时日曷丧,吾与汝皆亡”的悲壮一幕。此后,秦桧出行,总是要带上一个由50个武士组成的棒子队来护卫,可见他孤家寡人到何等程度!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记载:秦桧当国,有殿前司军人施全者,伺其入朝,持斩马刀,邀于望仙桥下斫之,断桥子一柱而不能伤,诛死。其后秦桧每出,辄以亲兵五十人持挺卫之。
在害死岳飞之后,秦桧大权独揽。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甘当奸细、卖国求荣、残害忠良、结党营私、独断专行、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生前作威作福,坏事做绝,罪恶滔天,一点也不冤枉。

害死岳飞之后,秦桧“挟强虏以要君”。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逐渐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得以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秦桧自己就是一个超级大贪官,秦桧用的人都是些寡廉鲜耻的贪官污吏,,“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为桧用”,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此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刻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作为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桧专权的十八年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续资治通鉴》)。
        
据南宋著名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秦桧家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秦桧用人,尽用赃官墨吏,要是有赃污不法被举讼的,“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在秦桧专权当国时期,南宋财政由于秦桧集团的贪渎,陷入全面窘困,“府库无旬刀之储”。秦桧及其党羽为了大肆收刮民脂民膏,还不断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并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南宋每年要进献给金国大量财富,为了媚事敌国,秦桧及其党羽还不择手段地榨取民脂民膏,致使南宋国困民穷,平民百姓大量破除!

秦桧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秦桧坏事做绝,自己也感到难以逃脱天下公论的谴责,于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没有气节的文痞们为他歌功颂德,要求无耻文人们进献马屁文,以粉饰“太平”!

为了掩饰罪行,秦桧及其党羽还大肆篡改历史档案以文过饰非!

在害死岳飞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当上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自此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

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架空皇帝,——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秦桧还不遗余力地破坏抗金力量,致使南宋军备废弛。秦桧还“挟虏势以要君”,架空皇帝,秦桧晚年“颇有异志”,甚至想效法西汉的王莽,图谋篡夺皇位!

宋朝军民对秦桧卖国求荣的滔天罪行,极为悲愤,“故老含泣而望绝,黄河呜咽以流悲”。人们无不痛心疾首,切齿痛骂,“桧之肉其可食呼”!
对待这样一个祸国殃民的大汉奸,使中华文明傲立于世界之顶的南宋倒退百年历史的大汉奸,明朝人民对这个汉奸憎恨一点没有减少,明宪宗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常熟人进士周木到杭州任浙江布政使,为表达当时人民对民族英雄岳飞的敬仰及对奸臣卖国贼秦桧厌恶憎恨之情,重修岳飞墓,并首次用铁铸造秦桧夫妇跪像。后因天长日久,风吹雨打,秦桧夫妇的两具跪像成为形象模糊的烂铁。这是历史上第一次铸造秦桧夫妇的跪像。

第二次是明武宗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浙江都指挥李隆将军出于对岳飞的崇敬仰慕之情,用铜铸造秦桧、王氏、万俟离三个奸佞的三具双手反剪的跪像于岳飞坟前。后来,这些跪像因屡次遭游人击打而损坏。

第三次是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著名文学家、安徽休宁名士、万历进士、浙江按察副使范涞用铁重铸了秦桧、王氏、万俟离的跪像,并增添了残害忠良的帮凶张俊跪像一具。
第四次是明神宗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曾任浙江按察副使范涞又到杭州,任浙江布政使,看到秦桧等四奸的跪像已经因为遭到游人击打而模糊难辨,便把自己的俸银捐出来重铸了四具铁跪像。

第五次是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苏杭织造孙隆,用铜重铸了秦桧、王氏、万俟离、张俊四具跪像,各镌刻姓名在胸,并用木栏栅围住,但不久跪像仍因为屡次遭到游人挞击而损坏。

正因为明代成化年间以后,岳飞墓前有了秦桧等奸佞跪像,所以在文人墨客游览岳坟时所写诗词中也可看到描写当时人们对秦桧等跪像鞭打痛击的情景,如清初著名诗人叶映榴曾有诗写道:

“百战英雄骨,东窗笑语中。

绣旗恩未断。丸蜡间先通。

铁像行人磔,王封史笔公。

我来瞻庙貌,洒泪拜孤忠。”

诗中对奸臣卖国贼秦桧私通金国,卖国求荣的罪行也作了揭露与鞭笞。奸臣贼子遗臭万年,全民切齿痛恨之。
秦桧同宗一位秀才参观岳王庙,更是留下了名句“人从宋后罕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我们这位贵报的记着难道不知道羞愧吗?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这位贵报记者李蒙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用心何等良苦!打着所谓“尊重人权”的幌子建立明着的替汉奸秦桧翻案,赤裸裸的卖国主义汉奸思想,在这个翻案成风的疯狂年代,我们就差给日本人修建“英雄纪念馆了”,呜呼!这个时代还需要什么正义和良知?历史还分什么忠和奸?这种违背历史违背正义行为就是疯狂而赤裸裸的对中华几千年文明历史的践踏和篡改,是对历代为中华民族而献身的英雄和烈士的羞辱!!是想要改变人伦道德,破坏生存之规则,我想!中国正义善良的人民不会同意的!

我想问下李蒙大记者;当年秦桧残害忠良岳飞的时候讲人权了吗?岳武穆呜呼天日昭昭受尽酷刑被拉肋而死,秦桧讲人权了吗?岳云张宪那么年轻被腰斩于闹市,秦桧讲人权了吗?秦桧卖国割让给金国大半中原河山,中原老百姓惨遭金人蹂躏生不如死,这个汉奸秦桧讲人权了吗?日军南京大屠杀我30万同胞讲人权了吗?
老百姓对这个卖国求和,残害忠良、贪污枉法的奸臣秦桧树立个“石跪像”,你这个汉奸就蹦达出来说侵犯人权?那是不是中国人民该给秦桧建一个纪念馆啊?让老百姓都去怀念这个卖国残害忠良的汉奸吗?是不是在南京也建立一个日军英雄纪念馆,让中国的老百姓都去缅怀那些沾满中国鲜血的日军啊?
按照李蒙记者的言论,中国人民和政府反对日本首相去参拜靖国神社,那中国人民是不是侵犯了日本的人权啊?中国死于日本军国主义几百万的同胞是不是死有余辜啊?中国人民还不能谴责了吗?给汉奸、强盗、侵略者讲人权,我呸!你可别侮辱“人权”这两个神圣的字眼了。
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文代会》,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了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弘扬民族文化大繁荣大昌盛》重要讲话;要求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认清时代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高擎民族精神火炬,吹响时代前进号角,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难道贵报记者李蒙此言论就是对胡主席在全国《文代会》上的讲话精神,所弘扬宣传的民族文化吗?


做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强烈要求《民主与法制》贵报领导对李蒙如此的汉奸言论给于处分和警告!期待贵报答复

岳增省
山东青岛13953291620



 楼主| 岳增省 发表于 2011-12-22 13: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岳增强 于 2011-12-24 11:23 编辑

就《民主与法制》记者李蒙替汉奸秦桧翻案一事,本人已实名书面和电话形式强烈投诉到《法制与民主》报领导部门。强烈要求给予警告和处分!我就不信一个国家中央级新闻事业单位会让一个如此素质的记者大肆替汉奸秦桧翻案叫屈!期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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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锋 发表于 2011-12-22 14: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借机出名的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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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良 发表于 2011-12-22 18: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强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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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993173 发表于 2011-12-22 18: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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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岳增省 发表于 2011-12-22 18: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法制与民主》记者李蒙在新浪微博公开替汉奸秦桧翻案,请各位岳氏宗亲打电话投诉李蒙的汉奸言论联系电话:

《法制与民主》电话010—66189803

法制报领导电话:13522038888


本人已经实名书信投诉到法制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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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岳增省 发表于 2011-12-22 18: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国家中央级新闻事业单位记者有如此的汉奸言论,实在让人汗颜和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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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兵 发表于 2011-12-22 20: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强做的好! 我们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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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林峰 发表于 2011-12-22 20: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岳林峰 于 2011-12-22 20:27 编辑

增强宗亲做的好! 我们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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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杭传 发表于 2011-12-22 20: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强宗亲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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