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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的品行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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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良 发表于 2011-8-7 16: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岳飞生活中的品行
  当时凡是与岳飞多所接触者,无不赞叹岳飞“盛德懿行,夙夜小心,不以一物累其心”,简直胜过了“老师宿儒,勉强而力行者”。
  “略知书传”的岳飞,对儒家经典的熟习程度,自然不可能与“老师宿儒”辈相比,但岳飞却是儒家道德的身体力行者。
  岳飞因战功卓著而被授予清远军节度使,后又被授予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官居两镇节度使。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后,作为政治交易,给予“节度使”以优厚的俸禄,终宋一代,节度使的俸禄特别高。
  后来,岳飞又身居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少保等高位,“俸禄厚甚”,收入也就更加丰厚。此外,宋高宗为了笼络岳飞,也经常颁发重赏厚赐。依凭丰厚的俸禄,岳飞要铺陈豪侈的生活,没有丝毫困难。
  宋朝人追求物质享受,奢侈风气盛行。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和吴玠等大将都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唯独岳飞是个例外。
  与宋人习以为常的奢侈风尚相反,岳飞始终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岳飞在生活中却能以“奉身俭簿” 著称于世。自言“平居服食器用,每安于弊陋”。
  史书记载岳飞“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己,不求华巧”。岳飞平常的饭菜,大多只是一盘煎猪肉和几样面食,基本上没有两样肉菜的。
  由于岳飞“好礼下士,食客所至常”。但即使是为食客贤士们举行宴会,也只上普通的饭菜。
  有一次属官会餐,厨师将地方官所送的鸡,宰杀后供上饭桌, 岳飞不免有些奇怪,便问道:“为什么要杀鸡来吃?”厨师说:“这是鄂州的某个官员送来的。” 岳飞对此颇不高兴,认为“多杀物命”势必造成浪费,岳飞嘱咐厨师说,以后不要接受这样的礼物,自家也不要杀鸡来吃。
  郝晸原本并不隶属于岳家军,后来被调拨岳家军,才成为岳飞的部将。郝晸比较讲究吃喝。有一次,郝晸请上司岳飞到他的营寨吃饭,饭桌上摆了“酸陷”。岳飞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食品,也不知道它的名称,岳飞临时询问了郝晸,才知道他吃的食品叫“酸陷”。
  事实上,这种“酸馅”食品在南宋都城临安的食品店都有出售,是当时一种比较普通的食物。岳飞吃了一个,便告知左右的人把所余的一律收起,说道:“留待晚饭再吃罢,不要一次吃光了。”郝晸听了之后,感到十分惭愧。
  在服饰上,岳飞也比较节俭。出兵在外,岳飞都是身着戎衣,在家时却穿普普通通的布衣,而且要求家人也是如此。
  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的代名词。
  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岳飞看到妻子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等的绫罗,岳飞已经很不高兴,岳飞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此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
  在婚姻和男女生活方面,宋代是一个纵欲声色的时代。
  宋代最高统治者鉴于历代窃国篡权的经验教训,公然要求“佐命功臣多积金钱,愿自娱乐以多置歌儿舞女,日饭食相对,以终天年”。在宋朝皇帝的鼓动下,许多文武大臣放弃了对仕途的进取,而转向追求肉欲的享受,娶妾狎妓便成为宋代文武大臣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宋朝时期的豪门富户除时常狎妓外,还往往在家中蓄有数名甚至数十名美妾。为此,北宋宰相寇准曾感叹道:“世上万事何须问,且向樽前听艳歌”。到南宋初年,此风尤甚。
  南宋皇帝宋高宗就颇为荒淫,在国破家亡、兵荒马乱的乱世,宋高宗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不久就带着一批权奸宠臣南下来到扬州偷安享乐,在扬州,宋高宗将军国大事交给两个权奸,然后自己躲在深宫之中昼夜淫乐。
   宋高宗自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移居扬州,在行宫纵情声色,恣意作乐。宋高宗此时对国政其实并无多少兴趣,他说:“潜善作左相,伯彦作右相,朕何患国事不济!”,权奸黄潜善和注伯彦得以专政。
   建炎三年(1129年)正月上旬,金兵攻陷徐州。驻扎在淮阳军(今江苏邳县)的宋军韩世忠的部队与金军接战失败,溃不成军,退往沭阳,金军遂得直奔泗州(今安徽泗县)境内,寻找渡淮的合适码头。
   被宋高宗赵构选作行都的扬州城,此时已经处在金军的严重威胁之下。
   宋高宗赵构和权奸黄潜善、汪伯彦之流这时所倚靠的武装力量,是刘光世的部队。他们命令刘光世带领万余人马北上,到淮河边堵截南下的金兵。
   刘光世是官宦子弟出生,他贪图享乐,养尊处优,贪生怕死,畏敌如虎,向来害怕金兵,作战更是不敢当先,这严重打击了将士们的士气。在既没有抵达淮河南岸也没有看见女真兵马的影子的情况下,刘光世的部队就全部溃散而逃了。金国女真兵马因此得以顺利地渡过淮河,南下攻占天长,和扬州已近在咫尺了。
   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初三,前方军情极端吃紧,宦官得知消息以后赶忙去向宋高宗赵构告急,宋高宗赵构此时正在大白天淫乐,金国骑兵快要杀到扬州这一消息有如晴天霹雳,正在行淫的宋高宗赵构顿时被吓成了阳痿,宋高宗赵构惊惶失措,来不及再召集大臣会商,便立即穿上戎装,骑马出城,抢先逃命。跟随在赵构身边的,只有那个贪赃枉法的御营都统制王渊、宦官康履等五六人,侍卫兵也只有几个,大家打着马拼命奔跑。
   宋高宗赵构丢下几万将士和扬州百姓,然后自己逃命。不久,金国铁骑杀来,十几万扬州百姓和将士家属望着滔滔长江哭天喊地,要么溺水而死,要么被金兵屠杀,剩下的都成了金国女真人的奴隶!
  南宋初年诸将,少有不贪财的,更少有不好色的,宋高宗不仅以诸将贪财为可喜,他觉得诸将好色也是可喜的。贪财的人已不足畏,贪财而又好色,更不足畏了。
  据《宋史》记载,负责川陕军务的南宋大将吴玠晚年“颇荒淫”,“多嗜欲,使人渔色于成都,喜饵丹石,故得咯血疾以死”,吴玠派手下到成都去搜索美女供其享用,还喜好服用丹石,酒色过度,竟致咳血而死。
  刘光世是官宦子弟出生,他贪图享乐,养尊处优,“沈酣酒色,不恤国事”,贪生怕死,畏敌如虎,向来害怕金兵,作战更是不敢当先。但是邀功请赏却是争先恐后,从不落伍。
  刘光世曾经对宋高宗说:「愿竭力报国,他日史官书臣功第一。」宋高宗回答说:「卿不可徒为空言,当见之行事。」
  韩世忠不仅纳妾多人,还喜好调戏部将妻女,到部将家中宴会时,更常令部将的妻女出来侑酒,后来竟迫使部将呼延通自杀。
  当时南宋诸将无不姬侍众多,唯独岳飞与众不同,岳飞家里并无姬待侍。
  这种纵欲声色的社会风气,在北宋时已十分盛行,南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宋朝这些颓废的放纵风气,岳飞却是背世俗而行之, 史载,岳飞“不纵声色”。
  岳飞一生只结过二次婚。岳飞第一次娶汤阴县程岗村刘氏为妻,生两个儿子岳云、岳雷和一个女儿岳安娘。岳飞第二次娶渔女李娃生三个儿子岳霖、岳震、岳霆和一个女儿岳银瓶。
  建炎元年(1126年) ,岳飞背井离乡、从军报国,留妻刘氏在家乡相州汤阴照顾老母和幼子。然而,岳飞的第一任妻子刘氏不能守节,不愿忍受艰苦,先后两次改嫁,刘氏撇下岳母姚氏和岳云、岳雷两个幼子以及一个女儿岳安娘,使一家老小越发陷于颠连无告的困境。
  岳飞的故乡相州汤阴沦陷后,有个同乡前来寻找岳飞,告诉他母亲姚氏和岳飞子女的消息,并且转达了姚氏的反复叮嘱:“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
  岳飞愤恨刘氏的背信弃义,而老母姚氏和幼子岳云、岳雷的凄惨境地,更使岳飞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岳飞派人潜回汤阴,前后十八次,方才将老母和岳飞的儿子、女儿接到岳飞的军营。
  因刘氏早已改嫁,岳飞遂于建炎三、四年间,在宜兴另取渔家女李娃为妻,李娃比岳飞大两岁,结婚时已有二十八、九岁。
  李娃孝顺姚氏,也爱抚岳云和岳雷,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此后,岳飞一直没有纳妾蓄姬之类的事。岳飞与李娃感情的很融洽,后来,岳飞含冤遇害之时,腰间还系着李娃给他的玉环。
  川陕宣抚使吴玠向来佩服岳飞。岳飞大军驻扎鄂州时,吴玠曾以二千贯钱在四川买了一个年青美貌的“士族女子”“饰以金珠宝玉,资奁巨万”,派人送给岳飞为妾,但被岳飞婉拒退回。这种举动,在当时也是骇俗惊世之举,“见女归,益敬服,以为不可及”,被后人传为佳话。
  关于此事,《宋史》记载:“(岳飞)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曰:主上宵旰,岂大将安乐时?却不受,玠益敬服。”
  宋代官绅士大夫、文武大臣爱钱、敛财成风,这在南宋初年表现尤其显著。秦桧、张俊之流便是其中的典型人物。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记载:“比年权富之家以积钱相尚,多者至累百巨万,而少者亦不下数十万缗,夺公上之权,而足私家之欲”。南宋都城临安就是如此:“今之所谓钱者,富翁巨贾权贵皆盈室而藏之”。
  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在绍兴八年(1138)宋金第一次和议时,宋高宗和秦桧曾向人民许下宏愿:休兵之后,一切从省,减免常赋,以宽民力。然而和议之后的结果却是花费浩大,加重赋税,国困民穷,“饿死者众”。
  在和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为了刮尽民脂民膏以奉敌国,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名义上是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连宋高宗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这些财物除了给金国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以至在秦桧临死的时候,秦家“富敌于国”。
  据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秦桧家里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宋高宗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还记载,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此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刻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在他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
  秦桧执政期间,是宋朝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励精图治之上,与秦桧赵构之流毫无关系。
 楼主| 岳建良 发表于 2011-8-7 16: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宋代的将领,很少有不贪财的,特别是南宋初年的大将,差不多个个都贪财,只有岳飞是例外。
  宋高宗常纵容诸将贪财,奖励诸将贪财,用意在使诸将腐化而丧失上进的志趣,一个守财奴自不会有什么野心。
  张俊是南宋初年的三大将之一,资历老、提拔最早,又善于迎合皇帝和奸相秦桧,故受到宋高宗的青睐。在南宋三大将(岳飞、韩世忠、张俊)之中,论享福作乐,张俊第一,论捞钱,张俊首屈一指。
  南宋初年,战事频繁,岳飞、韩世忠都远戍在外,与士卒同甘共苦,而张俊一军却经常逗留在都城临安(今杭州)。
  张俊闲来无事,从士卒中挑选身材高大的英俊少年,令他们从手臂都腿脚全身刺满锦绣花纹,然后令其短打出游,纵民围观。岳家军、韩家军在前线浴血奋战,而张俊却呆在后方玩此“花拳绣腿”的功夫,士兵苦不堪言,百姓摇头叹气,因此张俊的军队被时人称为“花腿军”。
  同时,前线还在战事频繁,而后方却已开始大兴土木。张俊令其所部军士为皇帝营造宫殿,为自己修建豪宅,还盖了一座名叫“太平楼”的酒肆,赚钱营私。
  众军士编歌谣唱到:“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军中还戏称“张太尉铁脸”,意指张俊无廉耻,不要脸,脸皮好像铁打的一样。
  当时杭州有一姓张的名妓,色艺天下无双,又善诗文,被张俊看中,纳她为妾,此女嫁到张家,便替张俊管理文书账目。
   绍兴十一年(1141年)春,宋金在淮西大战,诸将都亲赴前线,张俊放心不下家里的买卖,写信给张妾千叮万嘱。过了几天,张俊收到回信,打开一看,信里写着西汉霍去病、三国赵云出征不问家事的典故,张妾欲以此来坚定丈夫报国之心。
  狡猾的张俊开怀地笑了,一则张妾精干,家事定能安排妥当,二则此信写得激昂慷慨,正可作为政治资本。
  张俊差人将此信连夜送入宫中,宋高宗阅毕果然大加赞赏,下诏褒奖张俊公而忘私,并封张妾为雍国夫人,赐钱千万,张俊名利双收。
  再对比公而忘私的岳飞,不肯营造华宅,不肯纳妾,与士卒同甘共苦,长子岳云随军征战、屡立战功,岳飞却经常不报岳云的战功,然而岳飞最后却遭皇帝猜忌甚至被奸佞之徒陷害致死,真令人感慨世事的不公!
  绍兴十三年张俊解兵权后,被封为清河郡王,敕建甲第,张俊通过赐予和兼并,不仅占有巨额田产,有田地一百多万亩,每年收租60 万石,而且还占有大批园苑、宅第,仅所收房租一项,每年多达七万三千贯,在诸大将中号称“最多赀”。
  为此,曾有诗人写诗讽刺道:“多蓄多藏凯足论,有谁还议济王孙? 朝争暮竞归何处? 尽入权门与幸门”
  张俊在世时, “家多银,以千两熔为一毯,目为没奈何”。为了防止被偷,张俊将家中的银子铸成为每个一千两的银球,取名“没奈何”,意为盗贼难以将它们搬动,全都拿它们没办法。
  害死岳飞,和金国签订和约之后,南宋君臣开始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一日,宫中开宴,达官贵人皆赴宴,一个戏子宣称:“我精通天文,世间贵人都与天上星相相应,我一看便知。只须用一文钱对着贵人一照,便可知其对应的星相。”
  戏子装模作样地一个个看过来,先看宋高宗,说事“帝星”,看秦桧,说是“相星”,看韩世忠,说是“将星”。看到张俊,停止了,看了又看,说看不见星。大家都有些害怕,催他再看,他又看一会,然后怪里怪气地说:“还是看不见星,只见张郡王坐在钱眼里。”南宋君臣登时哄堂大笑。
  绍兴二十一年,宋高宗到张俊家,张俊接驾供宴,进奉上等酒食果子等几百种.又进献多种玉器,内有金器一千两,珠子六万九千余颗,玛瑙碗三十件,各种精细玉器四十余件,绫罗缎绵等一千匹和大批名贵古玩、书画等。
  当时贪财成为风气,就是名将韩世忠也未能免俗。韩世忠曾议买新淦官田,宋高宗闻之大喜,特赐札,就把这田赐给他。当时宋高宗颇疑诸将有野心,及知韩世忠也是一个求田问舍的人,所以喜欢起来。
  韩世忠也许是效昔人买田宅以自污的故智,但岳飞却是绝对不肯自污的。
  岳飞立身行事所体现的高风亮节,归根结蒂,是由于岳飞许身抗金战争的理想所支配。岳飞在自己的战袍上刺绣了“誓作中兴臣,必殄金贼主”十个字,以示与敌人不共戴天。
  宋高宗打算在南宋都城临安府(今杭州)为岳飞建造第宅,岳飞引用汉朝霍去病的话力辞:“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有一次,岳飞命令将自己家“宅库”里的所有物品,除了“宣赐金器”外,全部变卖,交付军匠,造良弓二千张以供军用。“除宣赐金器存留外,余物尽出货,以付军匠,造弓二千张”。
  岳飞幕僚黄纵见到了就说:“此军器,当破官钱。”
  岳飞却淡淡地回答:“几个札子乞得,某速欲用,故自为之。”
  对当时官僚士大夫的爱钱贪钱之风,岳飞深感痛切。如张俊贪钱,“占田遍天地,而家积巨万”。岳飞就颇感不满,岳飞曾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岳飞还提出“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惜命”的著名口号,希望能够改变这一社会陋习。
  岳飞本人更是言行一致,平生 “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己私”,“乐施 财、不殖资产,不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
  岳家在九江的住宅,则“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
  岳飞的廉洁,从他的家产可以明显体现。岳飞被陷害致死后岳飞家被抄,家里仅有钱一百馀千,其他布帛粟麦等项,合计不过值钱九千馀串。
  岳飞是手握重兵的著名大帅,带兵多年,家产只有这一点,以视同时诸将,莫不宝玩充堂寝,田园占几县,真有天渊之别。
  由于岳飞为官清廉,不殖家产,所以死于冤狱后,秦桧“使亲党王会搜括,家无儋石之储,器用惟存尚方听赐,之外无有也。”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在其所著《朝野遗记》中慨叹良多, 李心传说“飞握重兵许久,家无余财,自是贤矣”。  南宋孝宗时期,朝廷为岳飞冤案平反时,在《武穆谥议》中对岳飞清廉不贪的作风也多有称誉,“呜乎! 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已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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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岳建良 发表于 2011-8-7 16: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岳飞正己治军的品行
 自独立成军以来,岳飞屡立战功,被一步步地提拔至大军统帅的位置。然而,即使岳飞在与韩世忠、张俊、刘光世诸大将平起平坐之时,岳飞也没有染上丝毫骄奢淫佚的恶习,甚至也没有其他大将所具有的那副排场。
  岳飞的性格,庄重严肃,不轻易言笑,也不随口说长道短。对于部属们的一般过失,岳飞只略示微意,加以启发,而不进行苛责。然而受到告诫的人,却无不凛然诚服,注意改正。岳飞处事坚定果断,很少犹豫迟疑;岳飞谦逊,“好贤礼士”,因而常能接受善言。正是岳飞所具备的这些优点,使他得以避免犯这样那样的一些错误。
  每逢要出征作战,岳飞总是要向岳家军将士们慷慨陈词。而每当说到山河破碎、生灵涂炭、国耻家仇之时,岳飞便不禁愤怒激昂,壮怀激烈,并且常常是泪流满面。
  不论在战时或在平时,岳飞总是和士卒们同甘共苦,在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方面,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岳飞带兵在外,时常“与士卒最下者同食”。 岳飞平时与将士同甘共苦,在战场上则以身作则,冲锋陷阵,“每战尝自为旗头,身先士卒”。
  岳飞本人不但几乎每次作战都亲临战阵,而且经常身先士卒,亲自担任“旗头”。成千上万将士的动止进退,都唯“旗头”是瞻,看岳飞如何挥动手中的旗帜。
 岳飞治军,以严明军纪而著称于史,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虏掠”。南宋学者周密在其著述《齐东野语》中称岳飞军纪为“中兴第一”。
  自建炎三年(1129年)独立成军以后,岳飞所部一直以“纪律严明,秋毫不犯”,“兵不犯令,民不厌兵”而著称于世。
  岳飞从严治军,体现为严格训练、严肃纪律、赏罚分明。
  岳飞训练军队严格,平时常按实战和临战进行训练。如骑兵训练,“课将士注坡跳壕,皆重铠习之。子云(岳云)尝习注坡,马踬,怒而鞭之。”
  然而对于普通士卒在武技方面存在的问题,岳飞却着重采用教导、训练办法,并告诫他的部将们,不要为这类事而轻易地笞责和辱骂那些普通士卒。
  对于即将奔赴前线的岳家军普通士兵,岳飞只向他们提出一些容易做到的基本要求。例如:在上阵之后,只要能拿枪拿得稳,能运用自如,心里不战战兢兢,口中有唾液可咽,便称得起勇敢的人了。
  既然每次在与敌人厮杀鏖战之际,大都有一位杰出的主将亲自在火线上指挥、领导,这自然会使得岳家军普通士兵们感觉有所倚恃,而对于岳飞提出的那些并不过分的要求,岳家军普通士兵们也都能够做到。 
岳飞通过严肃纪律来保障军队的战斗力,为此制定了许多律条。
  对于部属们的管教,凡涉及军纪的事,岳飞一律采用严格要求,严肃处理。既使强取民间一钱一物,也要重罚不赦,如“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循”,这在当时是非常罕见的;在部队驻扎之地,岳飞常常带领十来名骑兵到军营附近各处巡视,惟恐有军士做出违反军纪的事情。
  严明的军纪,是岳家军保持强大战斗力和维持良好军民关系的前提。
 在作战中,凡将士立功,必受赏,凡有过的必受罚。
 岳飞待千万人如待一人:公正无私,恩威相济。
 南宋学者黄元振(黄纵之子) 根据其父黄纵担任岳飞幕僚时的见闻而编成的《岳武穆公遗事》记载了这样的一件事情:
  “在岳飞军中主管机宜文字的幕僚黄纵,有一次被派往外地去料理公事,忽又有事需要他回营来办理,岳飞派了一个普通士兵送信请黄纵速回。
  这时,天气比较寒冷,但这个普通士兵身上却还只穿了一件单布衫。
  黄纵一见,觉得他的衣着过于单薄,问他说:
  「军中的待遇过于微薄,致使你衣服穿得少而不得暖,你对此是否感到不满?」
  那个普通士兵回答说,决无不满之意。
  接着,那个普通士兵进一步向黄纵陈述说:
 「如果在其他大将的部队中,军士所应得到的给养总要被克扣一些,所余的部分还要强令去制作衲袄之类,本人虽能够穿的暖些,眷属老小却不免受到饥寒冻馁。唯独岳宣抚军中不是那样。在岳宣抚这里,军中所得给养,规定是多少就实得多少,从来都不减克一文,而又听凭每人自行支配,更不强令去做这样那样的衣物。我的衣着之所以单薄,是由于家里负担太重,我得到的军饷全都用在家小身上了。 既然我应得的军饷并不曾被上层克扣,我又有何不满?」”
  以上这些使得岳家军的全体将士,在平时都严于守法,作战时都奋不顾身。
  岳家军有着中国古代军队最严格的训练体系与战斗纪律,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对百姓秋毫无犯,对敌人则如虎狼一样凶猛。
  更与宋朝其他军队不同的是,岳家军还是一支富有信仰的军队,他们牢记国耻家仇,以忠义许国、同仇敌忾,为雪国耻、抗击外侮、恢复旧山河而战,故士气旺盛。
  用今天的话来说,以上都是岳家军强大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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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岳建良 发表于 2011-8-7 16: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岳飞还认为,管理军队,仁、信、智、勇、严五者缺一不可。岳飞在军界初露头角之际,给人印象最深的,尚不是战功,而是军纪。
  岳飞于绍兴元年曾对张俊说:
  “用兵者无他,仁、信、智、勇、严五事,不可不用也。有功者重赏,无功者重罚,行令严者是也。”
 关于为将之“五德”,并非岳飞的发明,在《孙子兵法》中早已有之。
 孙武说: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岳飞将“五德”的次序有所调整,而将“仁”字放在第一位,应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响。
  岳飞在奏章中曾说:“臣闻正己然后可以正物,自治然后可以治人。”
  岳飞治军,主要还是以“廉”字“正己”“自治”,以“仁”和“严”字“正物”“治人”。
  岳飞的出身和经历,使他熟知百姓受军队欺压以及士卒受将领凌虐的痛苦,岳飞对腐败的军政和军风深恶痛绝。
  岳飞不惜用铁的手段来维护岳家军的纪律和声誉。岳飞的部众原先大都是“四方亡命、乐纵、嗜杀之徒”,所以能“奉令承教,无敢违戾”,主要只能凭借刀斧棍棒之威。
  岳飞为维护军纪,有时也尽量使军人和百姓不接触或少接触,“每屯数万众,而市不见一卒,惟阅试振旅,则人始幸观之”。
  岳家军每到一地,岳飞“必自从十数骑周遭巡历”,检查军纪的执行情况。
  有一次行军,岳飞发现一所新盖的店屋上缺少一片茅草,便立即传问店主。店主说,军队并未打扰百姓,屋顶上本来就缺一片茅草。岳飞不信,下令追查,终于找到一个马军军士。军士承认正在店中饮食,听说岳飞将至,急于上马,不慎掣下一束茅草。店主全家为之哭泣求情,才免于处斩,而责打一百军棍。
  岳家军行经乡村,一般都露宿在居民门外,百姓开门接纳,兵士也不敢进屋。早晨启程时,民家屋外堆放的草苇依然如旧而不乱。
  南宋史官吕午《和岳王庙壁上韵》诗云:
    当年谁说岳家军,纪律森严孰与邻。
    师过家家皆按堵,功成处处可镌珉。
    威名千古更无敌,词论数行俱绝尘。
    拟取中原报明主,亦劳余刃到黄巾。
  (吕午在诗后注解:祁阊西一舍有庵,曰东松。绍兴初,岳鄂王提兵经吾郡西上,士卒秋毫无犯,夜宿人门外,足不敢一越限内。尝憩是庵,留题。)
  岳飞以严格的军法约束其官兵,“有践民稼,伤农功,市物售直不如民欲之类,其死不贷”,“取人一钱者,必斩”。岳家军有一个兵士因为擅自拿了民家一缕麻,束缚刍草,岳飞追查盘问后,立即将他斩首。
  有个岳家军还有一个兵士向湖口县人项某购买薪柴,项某“爱其不扰”,自愿少收二文钱,这个兵士却坚决不肯,他说:“吾岂可以二钱易吾首领耶?”
  绍兴三年,岳飞赴吉州和虔州“征群盗”,经庐陵县,一些军士借宿廛市的民家。天明以后,便主动为主人洒扫门宇,洗涤盆盎,然后整装出发。吉州知州要为岳飞饯行,不料岳飞混杂在偏裨之中,早已走了。
  经过成年累月严格军纪的实践,岳家军逐渐概括出两句著名的口号:“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
  南宋初年,财政拮据,军士们菲衣恶食,生计艰窘。由于钱粮供应不足或不及时,军队断炊、缺衣等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绍兴二年,在攻破军贼游寇曹成之后,岳家军后屯驻江州,“钱粮阙乏”,“致本军杀马,剪发,卖鬻妻、子”,以“博易米斛”,但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居然并未发生抢掠事件,后将部分军队移屯于筠州、临江军、兴国军等地,方得以度过难关。
  “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的口号,正是岳家军在忍饥受冻的情势下,仍大致维持军纪的真实写照。
  岳飞治军虽严,却严而不酷。
  岳飞对部属,对百姓,甚至对降敌,都本着儒家“仁心爱物”的理念来对待。
  岳飞严禁军队抢劫和骚扰百姓,正是体现岳飞的“恤民”精神。
  有一回,岳飞看到一个提辖官(下级武官)鞭打军士,就立即制止,说:“且教训之,勿轻笞辱也。” 在宋朝时期的军队中,长官随便“笞辱”军士,本是屡见不鲜的事,然而岳飞却采取慎重的态度。
  岳家军裨将杨贵的一个兵士擅离队伍,杨贵大怒,将他脔割致死。
  岳飞得知后调查此事,岳飞说:“擅离队伍,罪未至是,汝当以死偿之!”
  岳飞当即脱下自己的衣服,以收敛这个兵士的尸身。杨贵惶恐万分,经众将“罗拜祈免”,岳飞才允许杨贵立功赎罪。
  在战争史上,不乏好战嗜杀的将领,他们的特点是将战争作为乐趣,草菅人命,动辄杀人盈城,杀人盈野。
  岳飞却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仁心爱物”。
  岳飞英勇善战,却从未将杀人视为乐趣。“凡出兵,必以广上德为先,歼其渠魁,而释其余党,不妄戮一人”。这不仅表现在岳飞平定吉、虔州叛乱和对杨么叛军的处置上,即使对金军也不例外,“是以信义著敌人不疑,恩结于人心,虽虏人、签军,皆有亲爱愿附之意”。
  这种“以仁为本”,珍视人命的军事观,即杜甫诗中所谓“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也是十分难得的,是中华军事学上一种值得珍视,并应发扬光大的好传统。
  在物质供应十分菲薄和匮乏的情况下,岳飞特别注意抚恤军卒。
  岳飞“奉己至薄”,经常与最下等的军士共餐。酒肉一定均分部属,如果酒太少,则搀水共啜。行军时,逢军士露宿,岳飞自己也不入馆舍;出戍或出征时,岳飞让妻子李娃遍访将士家属,嘘寒问暖,以金帛周济;
  战斗时,岳飞只简单要求军士“手执得枪住,口有唾得咽,则已是勇也”,而岳飞自己则常“自为旗头,身先士卒”,“亲冒矢石”,“摧精击锐,不破不止”。
  军士有伤病者,岳飞得知后就亲自慰问,甚至亲手调药;将士战死者则吊唁尽哀,抚育孤寡,“或以子婚其女”。岳飞大儿媳巩氏之父和二儿媳温氏之父,即是为国捐躯的“死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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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岳建良 发表于 2011-8-7 16: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岳飞重视对军队的爱国主义教育。
   每次“临戎誓众”,岳飞“言及国家之祸”,往往“仰天横泗,气塞莫能语”,将士们都欷歔感奋,愿效死力。
  岳飞的努力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然而,在恶浊的社会环境中,岳家军当然也不可能完全弊绝风清。但一般说来,贪污舞弊的行为尚能得到制裁,没有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
  幕僚黄纵看到一名兵士,在严寒的天气里只穿一件单麻布衫,便问他:“汝怨乎?”
  这个兵士回答:“不怨也。他军所得请给,则有减克。又如科作纳袄之类,自身虽暖,老小则冻馁矣。岳宣抚则不然,所请食钱若干,不减一钱,听士自用之。某自因家累重而费之,非在上者有克于我也,何怨之有。”
  岳飞在庐州,“遣骑驰奏”,恰遇大江 “风暴禁渡”,别人制止这名骑士渡江,这名骑士却说:“宁为水溺死,不敢违相公令。”便自驾一叶轻舟,出没狂风巨浪之中,终于抵达彼岸。
  故人称凡是在岳飞“麾下者,人百其勇”。这固然是夸张之词。但是,由于主将品格的差异,管教的不同,而形成军队素质和战斗力的差距,却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在中国古代,军政腐败,军纪放纵,是司空见惯的。军队战胜,须以掳掠维系士气;军队战败,须以抢劫平息怨愤。当时纵暴记录最多的是张俊的军队,号称“自在军”。
    岳飞严明军纪,整肃军政,端正军风,是一种罕见的难能可贵的特例。这固然是时代之所需,抗金之所需,也是与岳飞个人的理想、抱负、品格和特殊努力分不开的。
    南宋史官吕午写诗称颂说“当年惟说岳家军, 纪律森严孰与邻。师过家家皆按堵”,“威名千古更无敌”。的确,岳飞的治军,无疑在中国军事史上是一大贡献。
  岳飞本人也对岳家军的素质感到很自豪,岳飞曾说:“某之士卒真可用矣!”
  岳飞还有一句名言:“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则天下太平”。
  由于岳飞仁严兼济,恩威并施,“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勤惰必分,功过有别”,故在岳家军中,养成了—种雷厉风行的军风,令下如山倒,“御众得其死力”。岳家军内部上下和睦,关系融洽,表现出强大的内聚力和战斗力。
  南宋东州爱国人士王自中在淳熙十五年(1188年)九月所撰的《郢州忠烈行祠记》中,曾将岳飞的治军品行归纳为以下八点:
   “一曰忠:临戎誓众,言及国家之祝,仰天横泗,士皆欷欤而听命。闻大驾所幸,未尝背其方而坐。
    二曰虚心:食客所至常满,商论古今,相究诘,切直无违忤。
    三曰整:兵所经,夜宿民户外,民开门纳之,莫敢先入。晨起去,草苇无乱者。
    四曰廉:一钱不私藏。
    五曰公: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待数千万人如待一人。
    六曰定:猝遇敌,不为摇动,敌以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七曰选能:背嵬所向,一皆当百。
    八曰不贪功:功率推与其下。”
  岳飞还深知民间疾苦。每次调发军饷,岳飞总是颦眉蹙额,面带忧色。岳飞经常对岳家军将士们说:“东南民力耗弊极矣!国家恃民以立国,使尔曹徒耗之,大功未成,何以报国?”
  为了减轻百姓负担,保证后勤供应,岳家军也从事一些营利性的经营。
  由于连年战乱,襄汉一带的荒芜土地极多。
  绍兴四年,在岳家军收复襄汉六郡之后,岳飞就上奏说:“襄阳、随、郢地皆膏腴,民力不支,苟行营田之法,其利为厚。然即今将已七月,未能耕垦,来年入春,即可措画。”
  在中国古代,用百姓耕垦官府荒田,谓之营田;用军人耕垦官府荒田,谓之屯田。但在事实上,屯田和营田很难严格区分。
  
   岳飞设法召募百姓,借贷耕牛、种子、农具之类,耕种营田。宋时营田收成之后,按照惯例,除留足来年种子外,或是官府收租四成,或是实行对分租。有时为鼓励垦荒,初期每亩只收租一二宋斗,甚至五宋升。
  绍兴六年二月,南宋朝廷为恢复生产,措办营田,任命刘光世、韩世忠、张俊、吴玠和岳飞五大将兼任营田大使或营田使。岳飞当时兼任的是营田大使。
  由于营田农民的辛勤耕作,岳家军的稻谷收入最后达十八万余石,约可供应两个半月左右的军粮。这还不包括作为货币地租的“营田杂 收钱”在内。岳家军部将武赳等人因经营营田有功,岳飞还特别予以保奏升迁。
  此外,岳飞“又为屯田之法,使戎伍攻战之暇,俱尽力南亩,无一人游间者。其疆理沟洫之制,皆有条绪”
  为了增加军队的收入以减轻国家经济负担,岳家军也开辟其他“利源”。
  当时官府和军队经商牟利,开设酒坊之类,都是合法的。但各军的情况又颇有差异。
  如刘光世居然“以八千人为回易”,占全军人数近六分之一,而“士卒一月之粮,或阙其半”,至有“健儿不如乞儿”的民谣,严重影响军队的战斗力。但刘光世本人却沾沾自喜,以春秋时代富商陶朱公自比。
  张俊军中有一首歌谣说:“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所谓“花腿”,是指军卒“自臀而下,文刺至足”。太平楼是位于南宋都城临安(今浙江杭州)的一个大酒店,事实上是张俊的私产。这首古代的打油诗,也同样是讽刺张俊工于经商,而拙于用兵。
   岳飞绝对不会采用刘光世、张俊等人的做法。
   但岳飞也任命一个叫李启的回易官。李启精明能干,平日只穿麻衣草鞋,雨天也躬亲操劳,对岳飞的军用佐助甚多。据后来统计,鄂州公使、激赏、备边、回易等十四库,每年收利息达一百十六万五千多贯;鄂州关引、典库、房钱、营田杂收钱,襄阳府酒库、房钱、博易场每年收入共四十一万五千多贯。这些放债、经商、造酒、房租等收入,接近于岳家军平时三个月的钱币支出,可在相当程度上补贴平日的军俸或战时的犒赏。
   经过上述努力,据说可使岳家军的“每岁馈运之数,顿省其半”。经过多方面的筹措,岳家军北伐的准备更充分了,条件更成熟了。岳家军全军上下“闻金鼓而乐奋”,“裹粮坐甲,惟敌是求”,万众一心地等待着统帅的进军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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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岳建良 发表于 2011-8-7 16: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完飞祖的品行感慨颇多我想,八百多年以来,飞祖之所以为后世景仰、敬重,这不仅因为他为保卫家国而立下了卓著战功,不仅因为他是一位“文武全器,仁智并施”的杰出军事家和执德布义的“忠孝完人”,也不仅因为他的高风亮节,具有治军严明、赏罚分明、廉洁奉公、不纵声色、爱民如子、秋毫无犯等高尚品行,更是因为飞祖不畏艰险誓死反击外侮、坚决反抗侵略奴役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及自强不息、奋发进取、“挽狂澜于既倒 扶大厦之将倾”的巨大勇气,还有飞祖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不与邪恶势力妥协的可贵品行,和坚贞不屈、誓死抗争、心昭天日的民族气节!
    
  飞祖的爱国精神和浩然正气影响着一代代的中华儿女,激励着古往今来的众多志士仁人!尤其是在国难当头的历史转折点,飞祖爱国精神所产生的感召力更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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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增省 发表于 2011-8-7 16: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宋史》对岳飞的评价:
  
“论曰: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

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
  
昔刘宋杀檀道济,道济下狱,嗔目曰:“自坏汝万里长城!”
  
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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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增省 发表于 2011-8-7 16: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对飞祖的品德总结的很好,作者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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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岳建良 发表于 2011-8-7 16: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天涯上的一个帖子,我早先下载编辑后保存在硬盘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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