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专家邓广铭:岳飞是中华民族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
毛 泽 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章第一节中,曾有这样一段话:
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 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
这里所说的“外来民族”,固然也包括来自中国以外的民族,例如十七世纪内占领我们台湾的荷兰人,但主要却是指“中华民族的各族”中的某一族而言的。因为,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前,除了郑成功从台湾赶走的荷兰人而外,在中国的疆域之上,并不曾有中华民族以外的什么族,来对中华民族的任何一族进行过进行过压迫;而且,对于荷兰这样的外来民族,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也不可能与之谈什么“平等的联合”。经常并大量地出现在中国疆域之上的,却只是中华民族的各族之间的相互斗争的事实。而在每次大规模的相互斗争之后,继之而来的又总是各族人民之间的互相融合。
在中华民族内部民族间互相斗争时,总有一方较强而另一方较弱,一方面是正义的而另一方面是非正义的,因而也就必有一方是压迫人的而另一方是受人压迫的。单就十二世纪初期我国东北地区的女真贵族和契丹族之间相互斗争的事例来说:当时的女真族是处在辽王朝契丹贵族统治之下的,它在政治方面既受到辽王朝的压迫,在经济方面也受到辽王朝的残酷剥削。从1114年以来,女真族人民就在完颜部的酋长阿骨打的领导下,起而反抗辽王朝的统治,先后用了八九年的时间,就把辽王朝所属的上京临潢府、东京辽阳府、中京大定府、西京云中府、南京析津府全部攻占,把辽政权全部摧毁。这一场进行了十来年的战争,虽然是由女真族完颜部的酋长发动和挑起的,但却是因契丹族统治者长期以来对女真族进行的严酷压榨而引起的,是女真族为解除来自契丹族这一“外来民族的”压迫剥削而采取的反抗手段,一句话,是一场正义的战争。从而领导了这次战争,而且取得了一个胜利接连一个胜利的阿骨打,他的斗争既符合了女真族全体人民的利益,且又不是以损害契丹族人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因此,我们理所当然地应称完颜阿骨打为民族英雄。不只是属于女真族这一狭隘范围内的民族英雄,而且是属于全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
阿骨打在把辽王朝灭掉之后,并没有把兵锋转向北宋王朝的打算。但他的弟弟吴乞买于 1123年继位,并于1125年把逃往西北地区的辽的末代皇帝捉获之后,在没有受到北宋王朝任何触犯的情况下,却无端寻衅,举兵南犯,在既已把北宋王朝灭掉之后而仍不肯罢休,这很明显地是一种不义之战。而代表了宋方的全体人民的愿望,为卫护汉族地区已经高度发展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及其精神文明,起而以武装抵抗女真的铁骑,阻止其蹂躏破坏,以求避免整个社会被拉向倒退浩劫的人物,像岳飞其人,同样是理所当然地应被称为民族英雄。也同样,不只是属于汉族的民族英雄,而是属于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个民族英雄。
有人认为,即使承认南宋军民抗击女真铁骑的斗争是正义性的,即使承认领导了这次战争的著名将领岳飞为民族英雄,但也只能承认他是汉族历史上的一个民族英雄,汉族以外的各族,特别是受到他的抵抗和打击的女真族,是不能承认他为民族英雄的。这也就是说,岳飞并不是属于全中华民族的英雄。
我以为这一论点是很值得商榷的。
自从女真的军事贵族率领铁骑南侵宋境之日始,岳飞即投身于抗击南侵军的斗争当中,并从此确定了以抗击女真铁骑,洗雪国家仇耻作为他的职志。通过他后半生的实践,更确实证明了,他从立定这一职志以来,就一直念兹在兹地,为求实现他的这一职志,而始终笃实英勇地置身于抗金斗争的最前线,尽最大的努力以抵御女真兵马的南进,及其在进军途程中的掠夺和屠杀,以求使东南半壁的各族人民尽可能免遭蹂躏和涂炭。这说明,岳飞对于保卫高度发展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封建的精神文明和文化,都是做出了杰出贡献的。这种种,固然符合了广大汉族 人民的利益,而对于女真族人民(更不用说其他族的人民了)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来说,也是不会发生任何损害作用的。这就等于说,他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进步和发展,确实提供了大量的积极因素,把他称做中华民族的英雄,他的的确确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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