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之正(曾名乐之震),南宋宁宗嘉定六年(公元1213年)生,卒于南宋度宗德佑二年(公元1276年),寿63岁。系岳飞第六代孙,原籍湖北黄梅。岳飞被诬遇害后,四子岳震易岳为乐,避居于湖北黄梅民间。父冤昭雪后出世,五传而至岳之正。时为宋理宗朝,岳之正以贡监出身授四川蓬州州判,继迁任仪陇县知事,兼任利州路兵马铃辖,再迁任南江县令。在任9年,封保义郎,卒于任上。时值元兵四出,道路梗阻,难以扶榇回籍,乡民亦刻意挽留,遂葬县署后院。明正德年间扩建城垣,迁葬于现址城郊沙溪坝长子岳鼎森墓侧(现城东派出所右后侧)。其子孙因入南江县籍,在南江各地繁衍,后又迁居发展至巴州、通江、平昌、恩阳等地,后裔总人数达十余万人。岳之正为巴中市各县区绝大部分岳姓族人之始迁祖先。 岳之正墓群为宋代古墓,1995年被南江县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护修时曾在墓周刨出陶瓷器、青铜器、古钱币等珍贵文物10余件。 但由于该墓园左侧临山涧大堰,历年洪水冲刷浸蝕墓侧墓基,虽清代至民国年间后裔们几次斥资修护,然仍未彻底根治水患。加之近年来周边土地权属不明晰,附近居民建房紧逼墓园,个别居民种菜、葬坟等侵占园区,另乱倒垃圾杂物造成环境脏乱。珍贵文物亟待保护。 2012年,在县人大代表岳全满等岳族后裔们的呼吁下,发动宗亲代表组建了“岳之正墓群管护委员会”,在向政府及相关部门请示帮助的同时,发动族人自发捐资70余万元,人数达1000余人。其中族人岳晓章、岳洪、岳秀楚各捐资5万元,岳俊聪捐资3万余元。古稀之年的退休老干部岳福章、岳权章主动承担护修重担,义务奔波、守护于护修工地达两年半左右。现古墓护修主体工程己全部峻工。 护修中配合南江县建设局修整防洪工程,实行统筹护修。对山涧溢洪道进行了扩修清淤,过街街面下修建了桥洞,直通江面。水道两旁护坡砌筑了坚固的保坎,彻底根治了水患。临墓园一段水道顶部浇灌了混凝土顶板,作成了通向墓园的门厅大道。墓园前厅修造了宏伟高大的汉白玉石牌坊。石牌坊左侧围墙上镶嵌了数十块大理石碑板,镌刻了岳飞文化和宗族渊源等内容。坟墓四周围建了大鵬展翅形状的石围墙。之正祖和鼎森祖的墓碑巍然矗立,碑文文字清晰。墓碑前立砌了文物保护石碑。墓碑前又修建了110余平方的祭拜台石坝,石坝中设置了祭品台、焚香炉、化帛池、鸣炮池等设施。墓园内栽植了景观树和花草。石牌坊右侧的祭拜台石坝下还修建了墓园管理所房屋4间60余平方米。 岳之正古墓园扫尾工程将对园区再进行细致的装修、美化,完善好水、电、气、路灯等配套设施。这里的文物将得到永久性的完善保护,这里将成为巴中市南江县又一参观旅游胜地和岳飞文化的教育基地。 巴中市岳飞思想文化研究会 岳仕龙 供稿 二0一五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