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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岳飞网每日签到”是在积累福报“每日签到福报乐”积分前三名可开通先祖“个人公墓”一座十一月一日将迎来岳氏宗亲岳飞网月首团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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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祖坟,岳飞后裔三百七十年苦心昭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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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云飞 发表于 2013-6-25 15: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载自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这是一桩奇案:由于祖坟地被侵占,从明朝崇祯二年(1629年)开始,岳飞的后裔走上告状的道路,一代接一代不屈不挠,其中经历明朝昏庸县令的乱断,清朝乾隆皇帝的“圣明”御批,国民党法院的胡判,历经三个多世纪的曲折磨难,依然没有得到合理的判决。新世纪来到了,县委领导经过艰苦努力,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将岳家人三百七十年的诉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法学界人士称,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诉讼时间跨度最长的奇案。

           岳飞后裔岳朝军站在祖先墓前,感慨万千

  2001年清明节,岳飞的后裔们登上江西省九江县的太阳山,来给他们的祖先扫墓。望着岳家墓前刚刚清理出的一片平川,他们不禁感慨万分:整整371年哪!
  在九江,笔者有幸见到了本案的“原告”之一岳朝军,这位岳飞的31代裔孙介绍说:南宋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岳飞奉旨驻守江州(今九江),从此,在这里战斗了18年。岳家的人不断从老家河南汤阴搬到这里定居。岳飞称江州是他的第二故乡。因此,他的母亲去世后葬在了这里。岳飞被害33年后,他的妻子李夫人也在江州去世。曾亲自为岳飞平反的宋孝宗念及岳飞功勋卓著,谥封李夫人为“楚国夫人”,并颁诏“天下名山任选”,让其家人厚葬李夫人。岳家人选定了江州的太阳山,因为这里和岳飞母亲的墓只有一箭之遥。于是,李夫人就陪伴着婆婆长眠于此。江州的百姓每到清明节,就和岳家人一起来祭祀岳母和李夫人。
然而自明朝嘉靖九年(1531年),江州府一陈姓官吏看中了太阳山这块风水宝地后,一场旷世的奇案就开始了——
  “宁王大乱”,江州沦陷,李夫人墓成为荒冢,陈家趁机鸠占鹊巢
  明正德14年(1519年),宁王朱宸濠从南昌起兵造反,这年7月,他率兵攻陷了江州。岳家后裔和江州的百姓一样,为避难,全部过江,逃到了湖北。岳家墓由于没人管理,渐渐变成了荒冢。
  “宁王之乱”不到两个月即被平定,明王朝复归于宁静。朝廷再度在江州设府,但是岳飞后裔却没有回到江州,而是继续留在湖北。到了嘉靖九年(1531年),江州府来了一个名叫陈守仁的官吏,此人的职责是修编府志。陈守仁偶然到太阳山游玩,发现这里竟是江州风景最好的地方:两座青山环抱之中,有一块开阔的平川,平川的中央有一汪小溪,两座青山如燕之双翼倒映在清清溪水上,微风徐来,水中如燕之双翼的青山就翕动了起来,这就是江州人人称道的著名风景——“飞燕投水”。于是,陈守仁决定选择这块风水宝地作自家的祖坟。不久,他的父亲陈崖叟去世,他就把父亲葬在了太阳山上。他不但占了太阳山岳家墓地,而且把坟直接修在李夫人墓前方不足十米处,将李夫人的墓挡在了后面。更令人气愤的是,他大笔一挥,在自己修编的府志上将关于太阳山岳家墓地的记载全部删掉了。
  岳联霄:一代一代告下去,决不妥协,一定要把祖坟地权夺回来
  明朝崇祯二年(1629年),岳飞后代中一个名叫岳联霄的秀才从湖北回到江州祭祀祖先。他登上太阳山后大吃一惊:岳家的墓地不但被侵占了,坟也被平毁了。看到祖先的坟墓被糟蹋成这副模样,他心如刀绞,他星夜赶回湖北向族人通报了这件事。岳家阖族群情激愤,当即责成岳联霄代表家族去江州和陈家打官司。岳联霄来到江州县衙门,拿出家谱向县衙状告陈家人侵占祖坟。县令见岳氏家谱中有明确文字记载太阳山为岳家墓地,且为宋孝宗钦定,于是,判岳家胜诉。事情到此,原本应该结束了。正在岳联霄和族人商量如何收回祖坟山地、如何重修祖坟时,陈家人将他们反告上了衙门。在大堂上,陈家人出示了由陈守仁当年修改过的江州府志,府志上记载太阳山乃陈家私产,是陈家的祖坟墓地,其中只字不提岳家墓的事。糊涂的县令于是又置南宋时代的族谱于不顾,相信本朝嘉靖年间由陈家先人陈守仁篡改的府志,改判岳家败诉。
  岳家人当然不服。岳联霄临终时叮嘱子孙:“只要我们岳家还有一个人在,就要告下去,这个案子一定要翻过来,不然我们愧对祖宗。”岳联霄的后裔们铭记祖训,一代接一代告下去。三百多年来,不论江山怎样易主,也不论朝代如何更替,岳家人一直前仆后继锲而不舍,告状从没有停止过。然而,由于陈家有一份江州府志在手,岳家告一次就败一次。
  乾隆虽有明断,但却留下一个小尾巴;国民党法院一通胡判,甚至弄出了人命,岳陈两家从此成为冤家对头
  岳家告状告到乾隆5年(1740年)的时候,形势出现了转机。岳飞的后裔岳思先找到了一件致胜的法宝,那就是比嘉靖九年的府志更早的江州府志,这份陈守仁无法染指的府志上清楚地记载了太阳山乃岳家墓地。岳思先手拿这部府志来到京城告状,直接面圣。也许是为岳家前仆后继的告状精神感动,也许是出于君王对“忠臣”的好感的本能,乾隆皇帝御笔一挥下了圣旨:“坟山归还岳姓,由岳思先管理;府县出资修李夫人墓,春秋祭祀。”然而,这位“圣明”的君王似乎是想做得更公允一些,或者是想安抚一下败诉的陈家,竟在御批的下面和了一把稀泥——“因占山窃葬既成事实,陈崖叟墓仍留原地;余下坟墓一律起迁,不得混葬;岳陈两姓均不得再入葬新坟。”因为这一把稀泥,又给后来人留下了尾巴,诉讼当然不可能就此终止。岳家收回了墓地,重修了祖坟,并立下了乾隆钦定的“声叙碑”和“禁封碑”,碑文对此前历史上的诉讼经过和这次的“终审判决”作了详细记载。
  虽然坟地判给了岳家,但由于陈氏墓仍然在这里挡着李夫人的墓,所以每逢春秋祭祀,岳陈两家仍然免不了要发生纷争,这可是乾隆没有料到的。陈家虽输了官司,心里却并不服,他们固执地认为陈家的山变成了岳家的,是乾隆的错误,他们只承认自家祖先陈守仁编的府志,而对陈守仁以前的府志说什么也不认账。等到乾隆驾崩后,他们立即提出要翻案。嘉庆皇帝不可能推翻其父的判决,陈家自然要败诉,后来的道光、咸丰、同治、光绪也不敢更改乾隆的判决,轮到陈家屡败屡诉了。
  清朝垮台以后,陈家以为他们站出来讲他们的道理的时候到了。于是,就在1926年再度打起了官司。他们派代表把状子递到了国民政府法院。岂料,糊涂武断的法官竟下令把告状的陈家人全部投进监狱,陈家一位老人当时就气死在狱中。状没告成,反而搭上了一条命,陈家对岳家的仇恨更深了。
  其实,岳家对乾隆的御断也并不是完全满意,他们认为应该把陈家的墓迁出去,还岳家祖先一个清静。他们也在等待时机重新状告陈家。
  九江县委经过三年努力,三百七十年积怨终于化解,岳、陈两家握手言和
  1959年1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确定岳家墓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规定,基本维持清朝乾隆皇帝的决定,但陈家的墓及墓碑不得增高。此后四十多年中,岳、陈两家之间是比较平静的。
  1997年10月,九江县筹资200万元重建岳母墓。工程竣工后,吸引了广大海内外游客前来参观,人们在领会教子有方的岳母精神的同时,也到近在咫尺的李夫人墓前进行凭吊,对这位相夫有功的贤德女性表示敬意。
  1998年3月13日,九江市举行了岳飞诞辰895周年纪念大会。会上,专家提出,作为省级保护文物的李夫人墓要重修,陈家的墓一定要迁出。其根据是《国家文物保护法》中“重点保护文物周围6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其它设施和建筑”的规定。建议引起中共九江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也认为“葬于李夫人墓前的陈墓如不迁出,不伦不类,影响观瞻”。就在议而未决的时候,又出现了新的情况,使这一议题陡然间升温了。原来,岳飞后裔在会议期间上太阳山祭祖时惊讶地发现,陈家的墓碑不知于何时又无端增高了3米,将李夫人墓全部挡住了,正面看去,太阳山上只有陈家的墓。到会的岳家全体成员委托岳飞的31代裔孙岳朝军去县委反映呼吁。
  县委经过反复研究,提出三点意见:岳飞是民族英雄,李夫人对其夫英雄的业绩有重大贡献,我们后人应该对她有足够的尊敬;保护文物发展旅游事业是全县的大局之一,迁墓已不单是岳陈两姓之间的事情;按政策办事,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妥善解决问题。
  九江县委这次的决心很大,他们不但制定了科学的方针政策,还特别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张惠才、宣传部副部长胡景华和旅游局副局长陈义林组成的三人工作小组。
  工作组来到九江县狮子镇龙岗村的陈家洼,陈守仁的后裔们大多居住在这里。工作组首先选中了陈义银作为工作对象。陈义银那年已七十多岁,曾担任过镇上的供销社主任,在陈家洼算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陈义银听明了三人的来意,脑袋马上拨浪鼓般摇了起来——“这样的事我可管不了,你们要找村里人去,要和大伙商量。”张惠才严肃地对他说:“你是干部,是共产党员,不找你找谁?你通了,大家也就通了。”一连三次,陈义银的脑子都无法转过来。最后没办法,只好通过陈义银的儿子来做工作。后来,陈义银终于答应召集族人开一个会。
  开会那天,九江正下暴雨,张惠才等三人刚走进会场,陈氏村民就向他们泼了一阵比暴雨还猛烈的喧哗声浪——“这太阳山是我们陈家祖上留下的,要迁墓也是他们岳家迁走。”“岳家的墓是文物,我们陈家的墓也好几百年了,难道就不是文物?同样是文物,为什么只保护他们的不保护我们的?”“他们岳家几百年来拿岳飞来压我们,我们吃尽了苦头,现在又要逼我们动祖坟,我们不干!”
  张惠才顶着暴风雨般的喧哗,开口宣讲方针政策:“九江要发展旅游业,岳家墓要对外开放,你们祖宗的墓正好挡在门口,这怎么能行?历史上的恩恩怨怨今天要一笔勾销,都什么年代了还记着那些旧账?岳飞是抗金英雄,是包括你们陈家人在内的全中国人的英雄,我们大家都要敬仰他,岳母墓和岳妻墓在我们九江,是我们九江人最大的光荣。迁墓的事符合我们九江人民的利益,有什么事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商量。”一番话终于使得会场安静下来。虽然一下子不能消除宗族利益观念,但陈家人也不愿在国家民族的大义上丢面子,事实上,对于岳飞的英雄壮举,陈家人历来是崇敬有加的。胡景华认为这是一个好时机,就见因势利导地说:“今天要讨论的不是迁不迁的问题,而是怎样迁,迁到哪里的问题。希望大家能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坐下来和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最后,陈家人终于同意迁墓,他们提出要迁墓费。于是,工作组找到岳飞思想研究会进行研究,会长岳朝军,当即拿出5000元迁墓费给了县文物局。于是,由县文物局和九江县狮子镇龙岗村陈姓后裔的代表陈义银于1999年3月30日签定了一份《迁墓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陈家将墓迁到李夫人墓围墙外60米以外的山坡上,并且墓及其它附属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2米。
  2000年7月22日,陈家终于把墓迁走了。迁墓那天,岳家的人也来了,岳陈两家后裔的手在太阳山上紧紧握在了一起。两个家族三百七十年的宿怨,在这一天烟消云散。
lisen 发表于 2013-6-25 15: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感谢您关爱《岳飞网》,希望继续发表更多更优秀的帖子,此帖我们的版主和网友已经开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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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增省 发表于 2013-6-25 15: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复帖子了,这是好多年在岳飞网的老帖了,可以搜寻下看看。看这篇内容貌是也不太全,岳军宗长写的那篇比较全面,岳飞网就有。暂不删除了。还有这个照片可不是朝军会长,这是岳军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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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增省 发表于 2013-6-25 15: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是岳军宗长写的,比较全面  http://yuefei.net/yscq/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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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岳海涛 发表于 2013-6-26 11: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要删  是该拿出来看下的  不然我就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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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增光 发表于 2013-6-26 17: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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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鸿军 发表于 2013-6-27 08: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有些经典的帖子和内容可以开专栏存放,版块里时间长了旧贴就到了后面而不易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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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国明 发表于 2013-6-27 08: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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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岳云飞 发表于 2013-6-27 09: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出自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我只是摘录;帖子开头我已经注明,并不是有意抄袭他人之作。只是我看了后感觉写的很好,应该发上来让各位宗亲都看一下。还请各位宗亲理解。有得罪宗亲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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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润清 发表于 2013-6-27 12: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确实是重帖,而且不全。我的意见是暂且放一个星期再删吧,下面将要上传的《岳飞家史考》第六册上也载有,一星期后删掉此帖之后还可以在本网《家史探考》版上的第六册《岳飞家史考》上看到(《岳飞家史考》第六册稍后即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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