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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南宋政府的“安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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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君伤 发表于 2006-8-6 13: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论坛没有什么新帖,发篇论文上来,是我的毕业论文哦,请各位大侠指正.
^_^
(偶是学历史的哦,不是学中文滴)

                     南宋政府的“安内”政策
                                       ——浅析南宋初年平定游寇与农民起义的情况                       

摘要:南宋建立初期,南宋政府处于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外有金军的频频入侵,内有游寇的不断滋扰,再加上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使南宋政权岌岌可危。在此情况下,南宋政府选择了“先安内,后攘外”的策略,命令各大将率先剿灭境内的游寇集团以及农民起义军。经过几年的东征西讨,到绍兴五年岳飞剿灭杨么起义时,南宋境内比较大的规模的游寇集团和农民起义都已经被剿灭。南宋的“安内”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南宋政府的统治得以维持,社会秩序也有所好转。并且,在“安内”过程中训练出来的官军战斗力大大提高,而“安内”过程中招抚放归的流民也保证了南宋政府的赋税和兵员的供给,“安内”政策为“攘外”提供了基础,也保障了宋金南北对峙局面的存在。
关键词:“安内”政策,游寇集团,农民起义,征剿并用

南宋建立初期,赵氏政权可谓处于内外交困的状态之下。外有金兵频频南下入侵,内有散兵游勇不断滋扰生事以及农民起义进行得如火如荼。这样的局势一度使赵氏政权岌岌可危。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好平定内乱和抗击外辱之间的关系,是先抗击金兵收复国土?还是先平定内部,歼灭游寇,镇压起义,在南方站稳脚后再抗金?这成为摆在南宋政府面前的重要问题。
  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四月,岳飞在乞进兵讨伐曹成的奏折内说道:“臣窃惟内寇不除,何以攘外,近郊多垒,何以服远,比年群盗竟作,朝廷务广德意,多命招安,故盗亦玩威不畏。力强则肆暴,力弱则就招,苟不略加剿除,蜂起之众,未可遽殄”,岳飞是南宋著名抗金将领,他的奏状说明“内寇不除,何以攘外”已经成为当时统兵大员共同的认识,他们在执行平定内乱——不管是歼灭游寇还是镇压农民起义——职能的过程中,都是按照“先安内,后攘外”的政策进行的。
一.“安内”政策制定的背景
要了解“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制定的原因,必须先了解其政策出台的背景,即当时南宋政府内外交困的情况。
南宋政权建立初期,局势相当危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金人攻势异常猛烈,宋军节节败退。
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南宋初建之时,金廷以傀儡张邦昌被废为借口,积极准备南侵。是年六月主张保留赵氏的斡离不暴毙,一向对宋室怀有强硬态度的粘罕独揽大权,张邦昌被废,赵构即位为帝,使其决心再次对中原用兵,并且在用兵前首先攻占了由宋军坚守的州县。“是秋,金人分兵据两河州县,惟中山庆源府(今河北赵县)、保(今河北保定)、莫(今河北任丘北)、邢(今河北邢台)、洺(今河北永年东南)、翼(今河北正定一带)、磁(今河北磁县)、绛 (今山西新绛县)、相州(今河南安阳)久之乃陷”,迫使高宗惊慌失措的逃离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奔向扬州(今江苏扬州)。是年十月,金军分东,中,西路南下中原,在各地都遭到了顽强的抵抗,特别是宗泽的开封保卫战和各路义军的打击成功的阻止了金一举拿下中原的计划。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春,由于进军没有太大的进展,而且后方受到北方义军的骚扰,粘罕命令各路金兵相继后撤。结束了对南宋的第一次攻势。
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八月,金军分东,西两路发动第二次向南宋的进攻。西路的娄室一路攻下华州(今陕西华县)、蒲城(今江苏邳县东南)、同州(今陕西大荔)、丹州(今陕西宜川县)、延安城(今陕西延安)、晋宁军(今陕西佳县)等等,至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二月,宋军在陕西的防线几乎崩溃。东路的粘罕和完颜宗辅攻下了濮州(今河南濮阳)、相州(今河南安阳)、德州(今山东德州)、东平府(今山东东平)、大名府(今河北大名东)、袭庆府(山东西部的兖州市),到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正月,刘豫献徐州(今江苏徐州)投降,金军在东线的兵锋已经接近两淮。二月,金军进攻高宗所在的扬州,“内侍邝询报金兵至,帝披甲驰幸镇江府。……金人焚扬州”,高宗逃遁,但扬州被攻破,几乎化为废墟。其后金军北撤,第二次进攻基本结束。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七月,金廷第三次大举分三路南侵,杜充以建康(今江苏南京)降金,高宗避难海上。兀术搜捕高宗不得,在抢掠烧杀了南方所经各城后,决定尽快北归。但是,在他北归的途中却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他来到镇江(今江苏镇江)时,受到宋韩世忠部的猛击,受阻于黄天荡(今南京市东北)内。垯攋部也受到了宋军的攻击。金军在北撤的途中一路上创伤累累。金的这次南侵,兀术穷追高宗未果,又受阻于黄天荡,都证明金一时难以消灭南宋。因此,金对江南的进攻告一段落,高宗也无意北进,由此江淮地区的形势暂时得以稳定。
金军三次南侵给南宋政府带来了极大的创伤,几乎活捉高宗,灭亡南宋。虽然,在南宋军民和北方义军以及爱国将领的拼死抗击之下,金国的三次进攻都没有达到其预期的目的。但是,金的三次南侵依然对南宋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性影响。对高宗来说,其原有的“中兴之志”已经在金军的打击下消失殆尽,金军来袭,或是降低身份谴使求和,或是逃亡海上,认为“即登海舟之后,敌骑必不能袭我,俟其退去,复还二浙,彼出我入,彼入我出,此正兵家之奇也”,一味的逃避,已经完全没有对敌的勇气。同时,宋军节节败退,军队数量不断减少,与敌人交锋则一触即溃,许多州郡的守军不是投降,就是逃散,给南宋的军事力量带来了极大的破坏。金军南下劫掠,所过之处一片焦土,对南宋的经济也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此情况下,主动出击金兵成为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南宋的军事力量,经济力量都无法与入侵的金军抗衡。虽然金的三次南下都没有灭亡南宋,但若是在此时南宋挥兵北伐,收复国土。无疑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在此时,“攘外”还不具备成熟的条件。
2、游寇滋扰,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的安宁。
在金兵的不断进攻下,大批溃兵,游寇从北方南下,进入江南,荆湖地区。为解决粮饷匮乏的困难,大多靠抢劫,敲诈为生,给南方的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灾难,成为激发南方农民起义,暴动的一大因素。给南宋政局,社会的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当时的溃兵,游寇等遍及长江南北,总数不下百万之众。游寇集团的首领,多是一伙杀人不眨眼的歹徒。他们以攻城掠地,抢劫掳掠为能事,对社会生产和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危害。游寇的存在,也对南宋政权的稳固和抗击金军的战争显得极为不利。因此,有的官员有“方今兵患有三,曰金人,曰土贼,曰游寇,金人自冬涉春,不闻南渡,所谓游寇者,皆江北剧贼,自去秋以来,聚于东南,所谓土贼者,二年以来危害日大,原其实情,而似有可矜”之语,将游寇与金人,农民起义并列为三大“兵患”,并认为其乃“剧贼”。
3、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威胁南宋政府的统治。
南宋的农民起义一直没有停息过,特别是南宋初,由于金人,游寇,还有官军的侵扰,农民起义更是如火如荼。
南宋初年,南方人们遭受了空前的浩劫:其一,金军在追赶高宗及孟太后的过程中,对南方人民进行劫掠。当时的南部中国,除福建,两广,四川外,南宋统治区的主要城市,都遭到金军的破坏。江北的城市,基本上成为一片废墟,江南的明州(今浙江宁波),杭州(今浙江杭州),苏州(今江苏苏州),都被金军纵火抢掠,然后屠城,甚至连深山穷谷,平时人迹罕至之地,都遭到金军的“搜剔杀掠”。金军对江南人民的屠杀和抢掠,逼迫人民必须组成乡兵反抗,才能有一线生机。其二,官军在金军的打击下,已经是溃不成军,加之粮饷的缺乏,退入江南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部分靠抢劫,敲诈为生,成了打着官军旗号的土匪,连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比年大军所过,恣为剽掠,有甚于贼”,另外,“游寇”大量从北方南下,向洪水猛兽一般涌向南方,纪律,行为都和官军不相上下,对南方人民也是一种极大的灾难。其三,战火中的南方人民,大批死亡和逃亡,生产无法进行,但是南宋政府的赋税剥削却反而急剧猛增,甚至实行预借的办法,强迫农民提前缴纳赋税。在沉重的赋税之下,农民几乎没有生路,监察御史韩璜曾到洞庭湖以东地区走过一遭,然后上奏道:“自江西至湖南,无问郡县与村落,极目灰烬,所至残破,十室九空。询问所以,皆缘金人未到,而溃散之兵先至,金人既去,而逐袭之师继至,官兵盗贼,劫掠一同,城市乡村,搜索殆遍。……官吏不务安集,而更加刻剥,兵将所过纵暴,而为事殊求。嗷嗷之音,比比皆是,民心散畔,不绝如丝。”朱胜非也言:“臣自桂领而来,入衡州界(今湖南衡阳),有屋无人,入潭州(今湖南长沙)界,有屋无壁,入袁州(今江西宜春)界,则人屋俱无”。
江南城乡遭受金人,官军,游寇的洗劫,几经反复,残破不堪,连南宋官员也承认“所谓土贼者,二年以来危害日大,原其实情,而似有可矜”。因此,农民起义在此时也就特别之多。仅高宗一代(公元1127——公元1161年),就有有迹可察的起义九十五起,南宋建立之初,仅从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到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之间,就有起义六十余起。
农民起义威胁着南宋政府的统治,钟相,杨么一度称王,势力大到几乎可以与南宋政府相抗衡,起义使南宋政府惴惴不安,成为他们的腹心之患,必须将其迅速加以剿灭,才能保证南宋政府偏安江南的局面保存,否则,南宋政府必将被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淹没,甚至被推翻。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安内是南宋王朝的生存需要,事在必为。而安内本身也分两种:平定流寇和平定农民起义。游寇破坏生产力,对其平定,有其重大意义;对于农民起义,因为阶级国家本身就有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从而使国家得以存在的职能,而同时,诸如杨么等建立的农民政权,并不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因而无法建立一个比南宋王朝更好的政权,维持南中国的稳定,(这一点将在下文中被述及),因此,在此时,平定农民起义,同样也是为了安内。对于安内,南宋朝廷也有两种不同的目的:一种是以岳飞等抗战派为首,希望通过安内,稳定局势,然后收复中原;还有一种高宗为首,希望安内,保住半壁江山,安享太平。但不管出于那种目的,在金兵入侵、流寇破坏的情况下,稳定南中国,无疑有利于广大百姓的生产和生活,也有利于抗金的正义事业。
二.“安内”政策的实行情况。
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金人第三次南侵失败后,金进攻江南的战争暂时告一段落,而是将主战场转向陕西,连续发动对陕西的进攻,并且在富平(今陕西富平北)会战之中大败宋军。但在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金人进攻和尚原(今陕西宝鸡南)时,受到吴氏兄弟的阻击,大败而归。在其后的饶风关(今陕西石泉西北)之战,仙人关(今陕西略阳西北)之战等战役中,宋军都取得大捷。在宋军的奋力抗击下,金廷欲先占据四川,再合击江南的计划屡屡受挫,宋金战线稳定在秦岭一带,宋金南北对峙的局面由此形成。
外患暂消,宋廷马上把注意力集中在安内的事情上来。从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到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宋廷派军队剿灭,招降,收附了辖区内的“群寇”。
关于南宋政府对“群寇”的平定,贯穿于整个高宗朝,本文只取其中比较重要的一段时期来叙述,即从建炎二年到绍兴五年这一段时间,因为在这段时间内,比较大的游寇集团基本被平定,而对南宋政府威胁最大的洞庭湖起义也被镇压,到了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南宋政府基本上完成对其内部的整理,又开始把注意力转到外忧上去。
本文将分成对“游寇”和对农民起义军两部分来叙述。当然这项工作是同时交叉进行的,在南宋统治者眼中,“游寇”和农民起义这两者之间的性质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对游寇的平定。
南宋初期的游寇分布遍及长江南北,其中规模较大者有以下几支:
张用集团。张用原为汤阴(今河南安阳汤阴县)射士,曾受宗泽招安,保卫东京(今河南开封),后领兵南去,随其者有其结义兄弟曹成,李宏,马友诸人。张用集团自开封经陈州(今河南淮阳),蔡州(今河南汝阳)南下,占据大别山区,有数万众,抄掠粮食,所至一空,外号张莽荡。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七月,张用与马友分兵,张用活动于淮西,后被宋政府任命为舒(今安徽潜山),蘨(今湖北蘨春北)镇抚使,兼知蘨州。张用招纳流民,有众五万,过江到江西后,受岳飞招安,编入宋朝正式军队。
王善,祝友集团。王善当过雷泽县(今山东荷泽市辖区)尉,曾是濮州的民兵首领,有众千余人。归东京留守杜充指挥,不受信任,便从开封南下,经陈州,庐州(今安徽合肥),活动于淮南一带。官府不供应粮食,他们就沿途掳掠,人马不断增多。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十一月,金兵攻陷庐州,王善降金,一部分散兵推祝友为首,粮尽之后,杀人为食。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祝友率人马过江,纵火掳掠,次年为宋军刘光世招降。
李成集团。李成原为弓手,有勇力,被提为小军官,驻军山东淄州(今山东淄博),两宋之际,天下大乱,李成在谋主陶子思的怂恿下,认为自己有割据一方的霸主之相,野心发作,从山东南下,组成一个大的武装集团,李成到了两淮,曾受宋政府招安,为泗州(今江苏泗洪东南,盱眙对岸)知州。然而李成反复无常,不久攻破滁州(今安徽滁县),强征农民充军,扩大势力,并遣其将马进过江,由大冶(今湖北大冶市)占领兴国军(今湖北阳新)。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底,李成已具有江淮六七州之地,连兵数万,野心勃勃,大有席卷东南之意。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正月至五月,李成在岳飞的打击下连连失败,投降伪齐。
桑仲集团。桑仲原为种师道手下小校,为溃兵所推,在杜充留守开封时为将。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桑仲转移到唐州(今河南唐河)时,其众渐盛,自光化军(今湖北兴河口市)南下,受京西制置使程千秋招纳,屯于襄阳汉水之北。京西一带成为其势力范围。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桑仲有众十万,被宋任命为襄(今湖北襄阳),邓(今江苏邓县),隋(今湖北隋县),郢(今湖北钟祥)镇抚使,兼知襄阳府。这一带屡遭破坏,无物可食,桑仲部队“以人为粮”。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正月,宋政府任命桑仲部将霍明知郢州,三月,唆使霍明杀死桑仲。在京西地区,还有曹端,刘超等部,土匪成性,对这一地区破坏极大。史称襄阳荆南地区,“千里之间,人迹断绝”。
孔彦舟集团。孔彦舟为相州林虑(今河南林州)人,北宋末曾为京东西路兵马钤辖。金兵入侵时,他聚众南下,经过淮西,于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十一月到达潭州,所过抢掠,弄得“湖外骚然”。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宋政府任命其为湖南马步兵副总管。在马友军队的压迫下,孔彦舟焚掉潭州南去,后又从蘅州北上,进犯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安抚使李允文又招其为湖东总管,使其屯兵汉阳(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区)。孔彦舟在那里大肆劫掠后,又到鼎州(今湖南常德)偷袭农民起义军。后于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六月,投降伪齐。
曹成,马友,李宏部。从张用部分裂出来的几支武装,在汉阳军被安抚使李允文所招安,但因无粮供应,他们便分别南下自寻活路,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曹成在湖南地区遭岳飞追击,投降了韩世忠,马友所部在潭州附近征兵敛粮,搞得民愤极大,后为李友所杀。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游寇集团,也在滋扰民众,扰乱国家治安。
关于南宋政府对“游寇”的平定情况,现简略的叙述如下:
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八月,李成叛,攻打宿州(今安徽宿州),刘光世在光州(今河南潢川县)大破李成军,招降李成军二万余人,李成逃遁。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夏四月,薛庆攻占高陲(今江苏高邮),拥众数万,受张浚招降。
十一月,京西制置使程千秋招降曹端,桑仲。后桑仲叛,据襄阳、京西各县。
六月,岳飞破戚方军于广德(今安徽广德县),戚方降于张俊。
十一月,桑仲欲入蜀,陷均(今湖北北丹江口市)、房州(今湖北房县),王彦却之,复房州。
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三月,张俊招讨李成。时李成将马进在筠州(今江西高安),张俊趋之。用岳飞计,绝生米渡(今江西南昌赣江上游),破敌而收降敌众八万人,大破马进。飞追之于楼子庄(今江新奉新县),追斩进,复筠州,李成与张俊夹河而营,与杨沂中夹攻,李成大败。张俊追至江洲(今江西九江市),李成降伪齐。“兴国军等处群盗皆遁”。
五月,刘光世使王德袭扬州,擒郭仲威斩之。张用复寇江西,岳飞以一书招降、江淮悉平。诏岳飞屯洪州(今江西南昌),“弹压盗贼”。
冬十月,刘光世遣王德征招邵青,邵青用火牛阵,王德大败之,擒邵青缚送行在,余党悉平。
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闰四月,曹成由江西历湖、湘,据道(今湖南道县)、贺(今广西贺县)二州,诏岳飞招曹成,曹成闻岳飞来遁去,岳飞追击至桂岭(今广东揭东县桂岭镇)破曹成,成走邵州(今湖南邵州市),降于韩世忠。
九月,韩世忠败刘忠于蕲州。
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七月,岳飞破李成军,收复襄阳六郡(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区)。五月初,岳飞率军从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渡江北上,攻杀齐将京超,直取郢州(今湖北钟祥)。随后亲率大军直趋襄阳,大败齐将李成。七月,李成与金军集结于邓州(今河南邓州),欲与岳飞决一死战,但仍为岳飞所破,宋军攻下邓州,收复唐州(今河南唐河),信阳军(今河南信阳市)。至此,岳飞按原定计划,顺利地收复了襄阳等六州失地。
对农民起义军的平定
南宋初期的农民起义,比较大的有:
鼎州种相,杨么起义(建炎四年即公元1103年——绍兴五年即公元1135年):种相为鼎州人,于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占据荆(今湖北荆州),岳(今湖南岳阳),鼎(今湖南常德),澧(今湖南澧县)四州,聚众起义。南宋政府派孔彦舟,程昌禹进行镇压,“攻劫烧毁贼寨,与杨钦接战,杀死五千余人,活捉五十余人,夺器甲四千余,战舡十九只”,将起义暂时镇压下去。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杨么攻打公安(今湖北公安),石首(今湖北石首市),复又起义,起义范围“北达公安,南及鼎澧,东至岳阳,南抵长沙之界”,成为南宋“腹患”,南宋政府大力派兵围剿,但屡次为起义军所破,一时声势大盛,直至南宋政府调来在抗金前线的岳飞部,才将起义镇压下去。
虔,吉州农民起义(建炎四年即公元1103年——绍兴三年即公元1133年)。最初,隆祐太后到虔州(今江西赣州)时,护卫官兵与民相争,“司其令其甲军出于寺后转杀,……军士遂纵火肆掠”,虔州乡兵遂叛,围虔州,“及陈卒战于城下,破之,遂解围”。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十二月,虔州虔化县李敦仁破石城县,占洪州靖安,再次起义,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李敦仁于洪州招徕壮丁,谓“关丁”,破江西四县,元年二月,有众四万,直逼建昌军(今江西南丰县),官军多次围剿,但“依前猖獗”,后为朱芾,颜孝恭等攻破,“剿戮尽尽”。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虔,吉州彭友等复起,“约兵十余万,山寨百余座”,岳飞“再奉命收复虔州山贼,……首先破固石洞,又……分领兵攻打贼寨,两月之间,捉大小首领五百余人”,虔州始平。
建州范汝为起义(建炎四年即公元1130年——绍兴二年即公元1132年)。建炎末,福建建州(今福建建安)出现严重灾荒,百姓不堪南宋苛政勒索,聚兵暴动,推建阳人(今福建建阳市)范汝为为首领。范汝为率兵击溃前来镇压的宋军,占领建阳,部众达数万人。宋廷派神武副军都统制辛企宗统大军前往镇压,但至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十一月,仍然未能加以剿灭,而范汝为反挺进占据建州,遣部下向邻近地区发展,南宋政府将韩世忠部调往征剿,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正月,韩世忠率步军三万,水陆并进,直抵建州城外,一战攻破建州,范汝为不愿投降,自焚而死,其弟,谋主和部将五百余人被擒。
关于南宋政府对农民起义的镇压情况,现简略的叙述如下:
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三月,孔彦舟擒钟相及其子钟子昂,缚送行在,斩之。
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春正月,范汝为入建州,韩世忠率领步军三万,水陆并进,直抵凤凰山,五日破之,范汝为自焚而死,擒其余首领五百余人,韩世忠欲尽屠建民,为李纲所止。
十一月,李纲至潭州,“湖南流民溃卒群聚为盗者数万,纲悉平之。”
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六月,岳飞平虔州固石洞彭友众。高宗怒隆祐太后在虔州受惊之事,密诏飞尽诛虔州民,岳飞请诛首恶而赦胁从,高宗许之。虔州民感其德。
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六月,岳飞破杨么于洞庭湖。早在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八月,王燮亲率精兵万人从陆路进发,并有水军万人封锁洞庭湖口,却再次遭到惨败后,高宗就将最为精锐的岳家军从抗金前线调往洞庭湖,命张浚亲临督战。岳飞接受湖南路转运判官薛弼的建议,以己之长,攻彼之短,且招且讨,剿抚并行,并一改往年冬季出兵的惯例,选在农忙时节出兵,毁坏田亩禾稼,长久围困;同时趁天旱水浅之机,连接木筏塞置于港汊之中,阻碍杨么楼船的行驶。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五月,宋廷招张浚回临安商议防秋事宜,岳飞认为时机不可放弃,“请除往来之程,限八日破贼”,许诺在八日内成功,“浚然之”,然后,大力诱降起义军首领,孤立杨么,六月初,杨么的大寨被被攻破,杨么泅水突围,被牛皋等擒杀。岳飞招降起义军二十余万人。

基本上说,南宋政府在“安内”的过程中,是剿抚两手进行的。对于大部分“游寇”或是农民起义军来说,都是先进行招降,招降不成再行征剿。到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岳飞镇压了杨么起义后,南宋境内的大的农民起义,溃兵游寇等威胁南宋统治稳定的武装集团不复存在,南宋政权基本上稳定下来。
需要说明的是,在平定杨么起义的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之前,“安内”实质安内主要指平定流寇及农民起义,有其积极意义,可在绍兴五年后,在形势发生了变化,有利攘外的情况下,则安内与攘外的顺序就应该掉过来了,而在这个时候,对高宗来说,安内就是罢武将的兵权,削弱攘外的力量,这种安内,并没有积极意义。

三.平定“游寇”及农民起义对南宋政府的影响
1、南宋官军不断壮大,战斗水平不断提升。
南宋初年,金军南侵之时如入无人之地,“兀术渡江而南,席卷吴会,追高宗于明州,东迤海滨,其别将追隆祐太后,南至虔州之阜口,西掠楚疆,陷岳,潭,而武昌在其怀袖。当是之时,江南糜烂,宋无一城可持,韩(世忠),岳(飞)浮寄予寄散地,而莫能自坚……”南宋的军事实力尚不能保护自己,使自己生存下去,虽有韩世忠黄天荡之战给金人已沉重的打击,但黄天荡一战仍然是以韩世忠的失败告终。关陕战场上宋金战争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决战富平战役,是宋军遭受最惨重的一次败仗,此战之败,使陕西五路尽入于金,断送了陕西形胜之地,陕西精兵也全部溃散,致使西线宋军长期处于守势,南宋“偏安”之局彻底形成。
但是,南宋初年的几支官军,在征剿,收编溃军,“游寇”的过程中,逐渐壮大起来。在安内的过程中,南宋官兵战斗力通过“安内”战争得以提升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在安内的过程中,南宋一些将领看到了官军的种种弊端,大力整顿军纪,保护百姓,从而增加了官军的战斗力。
以当时最孚盛名的岳家军为例,岳飞自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独立成军后,一直以“纪律严明,秋毫不犯”而著称于世。岳飞曾于绍兴元年曾对张俊说:“用兵者无他,仁、信、智、勇、严五事,不可不用也。有功者重赏,无功者重罚,行令严者是也。” 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岳飞讨伐李成,途经徽州,有百姓控告他舅父姚某“骚扰”。岳飞当着姚氏的面,责备舅父说:“舅所为如此,有累于飞,飞能容,恐军情与军法不能容。”岳飞为维护军纪,有一次行军,岳飞发现一所新盖的店屋上缺少一片茅草,便立即传问店主。店主说,军队并未打扰百姓,屋顶上本来就缺一片茅草。岳飞不信,下令追查,终于找到一个马军。他承认正在店中饮食,听说岳飞将至,急于上马,不慎掣下一束茅草。店主全家为之哭泣求情,才免于处斩,而责打一百军棍。岳家军行经乡村, 一般都露宿在民户门外,百姓开门接纳,兵士也不敢进屋。早晨启程时,民家屋外堆放的草苇依然如旧而不乱。岳飞以严格的军法约束其官兵,“有践民稼,伤农功,市物售直不如民欲之类,其死不贷”。“取人一钱者,必斩”。有一个兵士因为取民家一缕麻,束缚刍草,岳飞追查盘问后,立即将他斩首。 有个兵士向湖口县人项某购买薪柴,项某“爱其不扰”,自愿少收二文钱,这个兵士一定不肯,说:“吾可以二钱易吾首领耶?”经过成年累月严格军纪的实践,岳家军逐渐概括出两句著名的口号:“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南宋初年,财政拮据,军士们菲衣恶食,生计艰窘。由于钱粮供应不足或不及时,军队断炊、缺衣等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岳家军破曹成后屯驻江州,“钱粮阙乏”,“致本军杀马,剪发,卖鬻妻、子”,以“博易米斛”,但居然并未发生抢掠事件,后将部分军队移屯于筠州、临江军(今江西清江镇)、兴国军等地,方得以度过难关。“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的口号,正是岳家军在忍饥受冻的情势下,仍大致维持军纪的真实写照。
严整的军纪,向来是军队是否得到民心的主要因素,而是否得到民心,又是军队能否取得战争胜利的前提条件之一,南宋军队军纪的提高,无疑使得南宋官军的战斗力也在无形之中提高。
其次,在安内的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的流民和农民作为军队主力,并吸收了很多优秀将领成为日后的抗金的主力。
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王渊招降张遇,“以所部万人录韩世忠”;八月,刘光世“至光州,大破李成,招降二万余人”,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韩世忠招降曹成,“得战士八万”,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岳飞平杨么众,“众凡二十余万,俱请降”。南宋官军的战斗力也大大增强,仅至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韩世忠部由士兵4万人,张俊部有3万人,岳飞部有2.3万人,王燮部有1.3万人,此外,御前军有3万余人,与高宗即位之初相比,南宋军队人数大有发展,成为南宋偏安政局得以维持的有力保障。
在招降流民和农民作为军队主力的过程中,游寇中有许多将领也成为后来抗金的主要将领,如原先录属于曹成麾下的杨再兴,杨再兴原为曹成麾下骁将,曾在莫邪关与岳家军大战,并乘着岳家军欢庆胜利,松懈戒备的机会,攻入韩顺夫的营地,把韩顺夫砍折一臂而死。岳飞大怒,命前军统制张宪和后军统制王经都奉命率部队反攻。在激烈的战斗中,杨再兴骁猛非凡,又杀死了岳飞的胞弟岳翻。从而一战出名,曹成兵败后,他随曹成逃遁,但是为很多将士所认识,故大家紧迫不舍。杨再兴走投无路,束手就缚,张宪将他押解回军。岳飞见后,不计较杀弟之仇,亲解其缚将杨再兴收为部将。从此以后,杨再兴忠心耿耿地追随岳飞征战,至死无二。
第三,在安内的过程中,包括张宪、徐庆、王德等一大批优秀将领的出现,提升了南宋官军的战斗力。
在任何时候,军队将领的素质都是战争是否能够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而将领的能力素质是在战争实践中得到检验和提升。以王德为例,王德原为姚古麾下,以勇武应募,被称为“王夜叉”,后录于刘光世军,参与平定李昱,张遇等的战争。刘光世攻讨李成时,王德“以百骑侦贼,至蔡州(今河南汝阳)上蔡驿口桥,贼疑为诱骑,拥众欲西,德麾骑大呼曰:‘王师大至耶!’”大败李成军。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王德又参与平定张彦、张昱的和州(今安徽和县)之围,“斩昱,伏其兵骑万数”,并平定饶州(今江西波阳)刘文舜之乱,“文舜请降,德纳而诛之,自余不戮一人”,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平秀州(今浙江嘉兴)邵青,青用古法火牛阵,为王德大破。在平定流寇及农民起义的过程中,王德作为优秀将领脱颖而出,在后来的抗金战争中,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如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时解颖昌(今河南许昌)围,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再与金人战,“敌大败,德复尾击之”,刘锜称赞王德:“昔闻公威略如神,今果见之,请以兄礼事。”录属于岳飞麾下,在抗金战争中赢得赫赫威名的张宪,徐庆,也是在平定曹成的时候一战成名,因此可以看出,平定游寇和农民起义的战争,为这些将领提供了很重要的锻练机会。他们在这些战争中慢慢成长成为优秀的军事指挥官,为后来抗击金兵,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创造了条件。
到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之时,宋军不但有军事力量抗击入侵的金军,取得关陕战场上的仙人关大捷,而且有了主动出击的力量。岳飞上奏高宗:“襄阳等六郡为恢复中原基本,今当先取六郡,以除心膂之病。”要求主动出击伪齐,夺回襄阳,并在收复襄阳六郡的过程中,“进兵邓州,成与金将刘合孛堇列砦据飞,飞遣王贵,张宪掩击,贼众大败,刘合孛堇仅以身免。”,一举收复襄阳,高宗慨叹:“朕素闻岳飞行军有纪律,未知能破敌如此”。到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金人毁盟南下,在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和议中归还南宋的土地又全部被夺回,高宗命各军抵抗,在这场战争中,各路宋军都取得了不小的胜利。淮东的韩世忠收复海州(今连云港市西南海州镇);淮西的张俊收复房州、毫州(今安徽毫州);陕西的吴璾坚守蜀口,在石壁寨,扶风大虫岭(今宝鸡县东北)等处多次挫败金军的进攻;顺昌(今安徽埠杨)的刘锜部也大败金军,取得了顺昌大捷。而中路在河南前线的岳飞军更是取得辉煌战果,一路收复了颍昌府、陈州(今河南淮阳)、郑州(今河南郑州)、洛阳(今河南洛阳市)、永安军(今山西霍县)、赵州(今河北赵县)、兴仁府(今山东荷泽,定陶一带)、怀州(今河南沁阳)、卫州(进河南封丘兰考一带),并在郾城(今河南偃城)大战之中,大破兀术“拐子马”,让兀术“大恸曰'自海上起兵,皆以此胜,今已矣”,在临颍战役中,迫使兀术逃回开封,宋军取得了从未有过的大捷,而金军则锐气尽丧,“兀术欲签军以抗飞,河北无一人从,乃叹曰:自我起北方以来,未有如今日之挫折”,在金军内部“金帅乌陵思谋素号桀黠,亦不能制其下,但谕之曰:勿轻动,俟岳家军来降,金统制王镇,统领崔庆,将官崔虎等皆率所部降,以至禁卫龙虎大王下千户高勇之属,皆密受飞旗榜,自北方来降,金将军韩常欲以五万众内附”,抗金形势一片大好。
在南宋政府“安内”的几年内,南宋政府官军的战斗水平大大提升,为抗金形势的好转奠定了基础。
2、安抚了大量流民,使他们回归土地,致力于生产,为南宋的兵员和赋税提供可靠保证。
南宋初年由于金军入侵和游寇滋扰,大量农民离开土地,成为流民,这对南宋政府的统治极为不利,这些流民不事耕种,使南宋政府的赋税无所出,同时流民是农民起义的一大来源。对作为起义军的农民的处理方式,南宋政府并没有像对起义军首领一般“格杀”,而是按照宋朝对待起义军的传统做法:“命少壮有力者籍为军,老弱不堪役者各给米粮令归田”,既征强壮者当兵,就不畏老弱者造反,保留老弱者耕种,又可为强壮者提供食物。这一做法,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尤其是在此时,因战乱连绵不断,人口大量减少,要满足国家对对兵员和赋税的需要,必须尽可能的保存劳动力。
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范汝为起义被镇压后,最初韩世忠因建州百姓曾助范汝为城守,便欲将其全部诛杀,以泄其愤,闲居福州(今福建福州)的李纲闻讯大惊,即刻起赴建州面见韩世忠,劝其“建州百姓多无辜”,于是,“世忠受教,及城破,世忠令军人悉驻城上,毋得下,植旗于城外三隅,令士民资相别,农者给牛种使耕,商贾者驰征禁,为贼胁从者汰遗,独取其附贼者诛之,由是多所全活”,建州百姓蒙其放生,甚为感激,高宗得知,也大加赞赏。
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岳飞剿灭杨么起义后,受招降的起义军失败者达二十余万人。对于如何处理这些人,牛皋等认为:“此寇逋诛,罪不容恕,劳民动众,亦日类年,若不略行剿杀,何以示军威”,但岳飞则持完全相反的意见,认为“彼皆田里匹夫耳,先惑于钟相妖巫之术,故相聚以为奸,其后乃阻于程吏部尽诛雪耻之意,故恐惧而不降,日往月来,养成元恶,其实但求全其性命而已,今杨么已诛,钟仪且死,其余皆国家赤子,苟徒杀之,非主上好生之德”,对此建议根本不予采纳,而是“亲行诸寨慰抚之,命少壮强有力者为军,老弱不堪者各给米粮令归田,”于是,“有自请归业者二万七千余户”,岳飞“借给据而遣之”。对于岳飞的这种做法,高宗大加嘉奖:“不烦诛夷,作获嘉靖,使朕恩威并畅”。
除此之外,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岳飞平曹成军后,当命部将追击溃逃的曹成时,认为全部加以剿杀则胁从者可悯,放纵其逃遁则其将复聚为盗,故告诫部将“诛其首领而安抚其众,慎勿妄杀”。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岳飞在征讨遍及赣南的农民暴动时,也是征剿结合,岳飞攻破虔州,吉州俘虏的农民军大小头目就达五百余人,有人主张斩尽杀绝,高宗也因当年孟太后在逃难时曾与虔州百姓发生冲突,发密诏要岳飞屠虔城。岳飞反复上述申述己见,不同意屠城。终于使高宗同意其意见,“籍其金帛之仓,尽入备边激赏苦,择降民勇锐者录诸军,余悉纵之田里,下令使安业耕种,逃民尽还,……六月,先臣(岳飞)始入城论囚,即诸酋罪之尤者,各置于法,余悉称诏贷之”。
当时,农民起义军占领区的农民并没有完全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以钟相,杨么为例,从起义军举义开始,南宋政府便调兵遣将加紧军事围剿,又实行严格的经济封锁,在此情况下,起义军占领区的人民并不可能真正的安居乐业,到岳飞围困时,起义军更是“乏食,酋卒有菜色,于是老妪稚子皆节食以助军饷,而杨么亦命部卒觅食物,鱼虾螺蚌,充牣船舱,鼎煮健啖,……然其后乏食,有目甧足肿者”。与此相对的是,“爰自建炎三年,水贼杨华,杨么等起事,至淳熙九年,已而五十年,未问府县人民生齿,安居乐业,繁伙熙熙。至如龙阳县上下沚江向村民户,无虑万家,比屋连檐,桑麻蔽野,稼樯连云,丁口数十万”。虽然有夸大其辞的地方,但也说明,南宋政府的“安内”政策使参加起义的农民回归土地,保存尽可能多的劳动力,不仅为南宋的兵员的赋税来源提供保障,也使农民安于生产,使社会秩序和南宋政权得以安定。

当然,南宋政府的“安内”政策并不是完全与“攘外”政策化分开来的,“安内”与“攘外”总是穿插进行的。只是在南宋初年的这段时间内,在金均暂时无力进军江南地区的情况下,“安内”成为南宋政府最迫切也是最要紧的要务,“安内”政策保证了南宋政府的存在,在“安内”政策实行过程中所成长起来的几支官军,成为保障南宋政府生存并且与金对峙的中坚力量,而在“安内”过程中的剿灭游寇,镇压农民起义,又使离开土地的游民重新回到土地上从事生产,保障了南宋的赋税和兵员,也保障了南宋政权和南宋统治区内社会秩序的安定。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之后,安内基本成功,南宋政府已经在南中国站稳脚跟,在这个时候,“安内”和“攘外”的顺序就应该倒过来,南宋政府的军事活动就应该集中到抗击金兵上去了。

参考书目:
1.(元)脱脱撰:《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发行。
2.李汉魂撰:《岳武穆年谱》,商务印书馆1947年发行。
3.李心传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华书局1956年版。
4.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海天书店中华民国二十八(公元1939)年发行。
5.白钢:《钟相,杨么事迹及其史料价值》,山西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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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宝珠,陈振主编:《简明宋史》,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8.何竹淇编:《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下编第一分册(高宗时代),中华书局出版社1976年版。
9.(明)陈邦瞻撰:《宋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55年发行。
10.顾宏义著:《天裂——十二世纪宋金和战实录》,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11.何竹淇遗著:《论两宋农民夺取土地的斗争》,(宋史研究社编:宋史研究丛书《宋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
12.王兴亚:《关于钟相,杨么起义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宋史研究社编:宋史研究丛书《宋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
13.王夫之:《宋论》,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发行。
14.(宋)熊克:《中兴小记》,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5.邓广铭:《岳飞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16.陈振:《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7.虞云国:《从海上之盟到绍兴和议期间的兵变》,(邓广铭,程应閔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8.俞兆鹏:《钟相,杨么起义与南宋政府的招安政策(兼评岳飞对待杨么起义军问题)》,(《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19、(宋)岳珂编:《(鄂国)金陀编续编校注》,中华书局出版社1989年版。
王友利 发表于 2006-8-6 14: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没有可指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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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玉川 发表于 2006-8-7 01: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么多.空了再好好看看.不过相信君伤的文笔不会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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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报国 发表于 2006-8-19 21: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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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mty 发表于 2006-9-27 20: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么多,要是让我打上去的话都觉得头大
 况且是写
 君伤真的是
 辛苦了
 狂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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