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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出污泥而不染”值得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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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兴增 发表于 2011-4-24 19: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心原创】【用心原创】岳飞“出污泥而不染”值得钦佩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岳飞(1103-1142)字鹏举,汉族。北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著名战略家、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岳飞在军事方面的才能则被誉为宋、辽、金、西夏时期最为杰出的军事统帅、连结河朔之谋的缔造者。同时又是两宋以来最年轻的建节封侯者。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首。

岳飞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员名将,其尽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中国各族人民的敬佩。其在出师北伐、壮志未酬的悲愤心情下写的千古绝唱《满江红》,至今仍是令人士气振奋的佳作。其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人们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

  绍兴十一年(1142)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大理寺狱中。1162年,宋孝宗时诏复官,谥武穆,宁宗时追封为鄂王,改谥忠武(两宋文臣、武将得通谥者以“忠武”最美),有《岳武穆集》传世。

长期以来,作为民族英雄而受人敬重的岳飞,人们对他的了解大多只局限在抗金斗争有关的活动和思想方面,对于他的日常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思想言行则知之甚少、关注甚微。笔者想就其所处环境及其言行举止等做些粗浅分析,以便大家对岳飞有一个更全面更准确的了解。

据相关史料记载,岳飞身上存在着许许多多令人称道的闪光点,南宋东州王自中在淳熙十五年九月所撰的《郢州忠烈行祠记》中,曾将其归纳为以下八点:“一曰忠:临戎誓众,言及国家之祝,仰天横泗,士皆欷欤而听命。闻大驾所幸,未尝背其方而坐。二曰虚心:食客所至常满,商论古今,相究诘,切直无违忤。三曰整:兵所经,夜宿民户外,民开门纳之,莫敢先入。晨起去,草苇无乱者。四曰廉:一钱不私藏。五曰公: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待数千万人如待一人。六曰定:猝遇敌,不为摇动,敌以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七曰选能:背嵬所向,一皆当百。八曰不贪功:功率推与其下。”

这些优点,不说身处南宋王朝,就是今日也颇多属于至高境界、至廉心境、至优品德、至善行为。我们无法对岳飞的所有优缺点都加以一一点评,只能择其主要的方面进行探讨。

其一,岳飞的“忠”不是“愚忠”而是“大忠”。

提起岳飞,立即就会使人联想到他背上刺的“尽忠报国”。八百多年来,岳飞一直是统治阶级宣扬“忠君至上”的典范。伟大的民族英雄岳飞,正好生活在北宋末、南宋初年这样一个汉民族危亡不定的时代里。他是以“忠勇”赢得英名的,他所“忠”的对象是什么?宋高宗奖给他“精忠岳飞”旌旗时,当然是希望岳飞忠于自己,可是岳飞背上深入肌肤的四个大字却是“尽忠报国”!国是指什么,仅仅是皇帝吗?仅仅是赵构本人吗?非也,准确地说,从北宋末南宋初开始,“朕即国家”的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极其尖锐的民族矛盾面前,在宋朝人民的坚决抗金与赵构秦桧一伙投降派面前,宋人将皇帝与国家分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有史为例:1、当宋钦宗下诏割太原等三镇时,宰相何粟居然当朝痛斥宋钦宗一伙道:“况天下者,祖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石敬瑭故事岂可遵乎?!”   2、当宋高宗和秦桧一伙准备对金屈膝求和时,枢院编修官胡铨愤而上《乞斩秦桧书》。其中写道:“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为犬戎藩臣之位!………”   3、最直率的莫过御史方廷实,当绍兴议和时,方廷实在奏章中写道:“…………呜乎!谁为陛下谋此也?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

作为一名武臣,岳飞不能象方廷实那样直言不讳,也不可能象何粟、胡铨等文臣那样激扬文字,可是,岳飞在忠于陛下还是忠于国家的问题上,却一点也不含糊:他抗金斗争的一生,清楚地证明了这位民族英雄对祖国地热爱和对宋高宗卖国投降、背叛民族利益行径的仇视。从这个意义上说,岳飞之忠,志在民族国家,显然是“大忠”而非狭隘的“愚忠”。

其二,岳飞的“廉”不是“作秀”而是“诚心”。

宋人追求物质享受,奢侈风气盛行。宋代司马光说:“宋戚贵臣之家,第宅园圃,服食器用,往往穷天下之珍怪,极一时之鲜明。惟意所致,无复分限。以豪华相尚,以俭陋相訾。愈厌而好新,月异而岁殊”。以饮食为例,仁宗晚年“一宴游之费十余万” 。真宗朝宰相吕蒙正喜食鸡舌汤,他朝必用,以至鸡毛成山。宰相蔡京喜吃鹌鹑,每一食羹即杀数百只。在服饰方面也是如此。大中祥符元年(1008),真宗在诏令中曾说:“京师士庶,迩来渐事奢侈,衣服器玩,多镶金以饰,虽累加条约,终未禁止”。其他,如住居、日常用品、交通等方面的奢侈现象,也绝不亚于服饰和饮食,此不一一赘述。

与上述奢侈的社会风尚相反,岳飞在物质生活上却以“奉身俭簿”著称于世。自言“平居服食器用,每安于弊陋”。史书也记载他“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己,不求华巧” 。以饮食为例,他出兵在外,时常“与士卒最下者同食”。在家中也不以“口腹自累。”“遇诸子尤严,平居不得近酒”。由于岳飞“好礼下士,食客所至常”。根据记载,有一次,部下属将郝政请岳飞到他的营寨赴宴,饭桌上摆上了美味的食品“酸馅”(即素菜包子) ,岳飞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食品,吃了一个后便叫左右不要一次吃光,留一些到晚饭再吃。郝政听后,感到十分惭愧。事实上,这种“酸馅”食品在都城临安的食品店都有出售,是一种比较普通的食品。由此可见,岳飞在饮食上是比较俭省的。在服饰上,他也比较节约。出兵在外,他都是身着戎衣;在家却穿普普通通的布衣,而且要求家人也是如此。有一次,他看见妻子穿着绸缎服装,非常生气,对她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按说,岳飞位至节度使, “真俸厚甚”,加之高宗不时重赏,收入甚丰,但他在物质生活上却自奉菲薄,这与当时的社会风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殊为可贵。

由于岳飞为官清廉,除了皇帝赏赐之外,几乎不殖家产,所以死于冤狱后,秦桧“使亲党王会搜括,家无儋石之储,器用惟存尚方听赐,之外无有也。” 李心传在《朝野遗记》中慨叹良多,说“飞握重兵许久,家无余财,自是贤矣”。《武穆谥议》对岳飞清廉不贪的作风也多有称誉,“呜乎! 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已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

其三,岳飞的“公”不是“虚假”而是“真实”。

前文提到,南宋东州王自中所撰的《郢州忠烈行祠记》中曾经指出,岳飞之“公”体现在“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待数千万人如待一人”。 事实上,岳飞就是这样做的:在军中,身为统帅,岳飞以身作则,与最下层的士卒同甘苦,决不搞特殊化。在供给困难的情况下,岳飞“与士卒最下者同食”。行军宿营时,如果士卒露宿野外,岳飞也决不进房。有时地方送来酒肉犒劳,必平均地分配给将士。有时酒的数量较少不够分配,便在酒中掺些水进去,哪怕“人受一啜”也好。朝廷有犒赐,有时数万、有时数十万贯不等,岳飞“一钱不私藏”,如数分给将士。有一次,一个负责分配犒赐的部将,不按岳飞定好的标准发放,并将多余下来的金钱贪为已有。岳飞发现后大怒,立即将这个部将处死了。

岳飞的“公”还体现在对子女教育上。他对子女极为严格,首先从生活上培养艰苦朴素、热爱劳动的美德做起。当时,从农村到都市,酒铺林立,喝酒成风。岳飞却对儿子们规定:除了喜庆筵外,平日里一律不准进酒。每天对子女们的功课是抓得很紧,学业完成之后,岳飞还要他们拿着畚箕,扛着铁锹,到菜园里劳动。他对子女们常说:“稼穑艰难,不可不知也!”

据记载,宋朝的官员到了一定的品级,规定其子孙享有当官的权利,官品越高,可封官数目越多,这个制度叫“任子恩例”。岳飞一生只“享受”过一次特权,他不是替儿子补官,而是让给了恩人张所的儿子张宗本,他没有让自己的儿子享受这种特权,宁可让儿子们闯出一条“自立勋劳”的道路。位高权重的他,不仅不利用手中权力搞特殊化,就是应当享受的“福利”也坚辞不要,难能可贵。

岳飞还有一句名言:“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则天下太平”。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反思。

其四,岳飞的“情”不是“花心”而是“珍惜”。

我们知道,在婚姻和男女生活上,宋代是一个纵欲声色的时代。宋代最高统治者鉴于历代窃国篡权的经验教训,公然向“佐命功臣”提供“多积金钱,愿自娱乐以多置歌儿舞女,日饭食相对,以终天年”。在封建皇帝的鼓动下,许多文武大臣放弃了对仕途的进取,而转向追求肉欲的享受,娶妾狎妓便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清波杂志》云:“士大夫欲永保富贵,动有禁忌,大讳言死。独溺于声色,一切无所顾避。闻人家姬侍有惠丽者,伺其主翁属纩之际,已设计贿牙侩,俟其放出以售之。虽俗有热孝之嫌,不恤也。”这种纵欲声色的社会风气,在北宋时已十分盛行。豪门富户除时常狎妓外,还往往在家中蓄有数名甚至数十名美妾。为此,北宋宰相寇准曾感叹道:“世上万事何须问,且向樽前听艳歌”。到南宋初年,此风尤甚。

岳飞却背世俗而行, “不喜声色”。据文献记载,岳飞一生只结过二次婚。第一次娶汤阴县程岗村刘氏为妻,生岳云、岳安、岳雷。建炎元年(1127 年) 岳飞留妻在家乡侍母养子,自己随高宗赵构投身到抗金斗争。后因汤阴沦入金人之后,刘氏在逃离中失散,岳飞屡寻毫无着落,乃于建炎三年(1129年) 在宜兴另取渔家女李娃为妻,以侍母养子。此后,岳飞一直没有纳妾蓄姬之类的事。另有记载,川陕宣抚使在岳飞驻军鄂州时,曾以二千贯钱在当地买了一个美貌年青的“士族女子”,“饰以金珠宝玉,资奁巨万”,遣人送给岳飞为妾,但被岳飞婉拒退回。这种举动,在当时也可以说是骇俗惊世之举。“见女归,益敬服,以为不可及”,被后人传为佳话。

其五,岳飞的“严”不是“霸道”而是“严明”。

  在中国古代,军政腐败,军纪放纵,是司空见惯的。军队战胜,须以掳掠维系士气;军队战败,须以抢劫平息怨愤。当时纵暴记录最多的是张俊的军队,号称“自在军”。 而岳飞在“岳家军”中,严明军纪,整肃军政,端正军风,是一种罕见的难能可贵的特例。“兵所经,夜宿民户外,民开门纳之,莫敢先入。晨起去,草苇无乱者”。俨然颇具现代我军的风范与做法。虽然这固然是时代之所需,抗金之所需,也是与岳飞把治军方法与个人的理想、抱负、品格和努力相结合分不开的。

由于岳飞仁严兼济,恩威并施,“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勤惰必分,功过有别”,故在岳家军中,养成了—种雷厉风行的军风,令下如山倒,“御众得其死力”。岳家军内部上下和睦,关系融洽,表现出强大的内聚力和战斗力,自然会形成“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局面。 南宋史官吕午写诗称颂说“当年惟说岳家军,纪律森严孰与邻。师过家家皆按堵”,“威名千古更无敌”。由此看来,岳飞的治军方法与统帅技巧,无疑在中国军事史上是一大贡献。

诚然,岳飞作为封建时代的武臣,不可能脱离当时的环境与社会而生存生活,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与缺点,但瑕不掩瑜,是肯定的,是毫无疑问的。

笔者认为,岳飞不愧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民族英雄,不愧是我国历史著名的军事家,不愧是我国祖先优秀的领导者代表。我们从岳飞身上,可以看出许多即使到了今天仍有深刻现实意义的品德素质和楷模行为,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作者:用心沟通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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