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特大贪污犯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罪恶滔天
整个南宋王朝都不怎么重视反贪,高宗朝尤其如此。宋高宗赵构不重视反贪,又跟长期独掌大权的巨奸秦桧有关。由于秦桧本人就是一个特大的贪污犯,并且在绍兴和议之后通过扶植党羽、打击排斥异己,又有金人做后台撑腰,在南宋朝廷专权十几年。而在绍兴和议之后,宋高宗赵构对秦桧既倚重,又畏惧,高宗朝自然就不可能有像样的反贪措施。相反,反贪反倒成了巨贪权奸秦桧玩弄权术的政治工具。
古人云:功盖天下者不赏,就宋代情形而言,可以来个对句:罪恶滔天者无罚;古人又云: 大音希声,也可以对一句:巨贪非贪。 宋朝的巨奸有好几个:王钦若、丁渭、蔡京、秦桧、丁大全、贾似道,而其中最贪婪、最狡猾、罪恶最大的莫过于秦桧。
秦桧在高宗朝,两踞相位,前后独掌大权达19年。这19年间,他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以致富可敌国。其子秦熺,几乎每天都要请人打造金、银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画。这都是耗费巨资的事,秦熺当成日常功课,秦家生活之奢侈可想而知。然而,奇怪的是,对于秦桧极为严重的贪污罪行,连前后冒死反对他的忠正之士也似乎不太注意,没有人专门就此进行弹劾。也许是其贪污罪行被倡和误国、残害忠良罪行掩盖了,反倒显得不值一提,真可谓巨贪非贪。
宋高宗曾经装模作样地表示要“惩治贪官”,但事实上受到宋高宗惩处的只是一些罪恶不大的小贪官。宋高宗惩处了少数缺少后台的小贪官,以做出点样子来平泄民愤,然而,对于以秦桧及其党羽为代表的真正的特大贪污犯,宋高宗却从来都不敢动。在秦桧死后,有官员上奏,请求查处秦桧贪污罪行,宋高宗却下特赦令,对秦桧“免于追查”!因为,秦桧虽死,但是秦桧长期扶植培育的党羽仍然布满南宋朝廷内外!
在岳飞遇害之后,在奸相秦桧的主持下,宋金于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年达成第二次绍兴和议,南宋对金国称臣纳贡,还要割让大片国土,而金国则答应放回宋高宗赵构那已经年逾六十的亲妈韦太后,同时归还南宋的还有赵构的老爸的棺材(注:棺材里面其实是一截朽木。宋徽宗于1135年在金国被糟蹋致死,之后按照金人的习俗,宋徽宗的尸体被扔到火坑里浇上油锻炼成好燃料)。
而宋高宗赵构的几个结发妻子,以及宋高宗赵构的兄弟姐妹和其他亲人全都被金人扣着(注:宋高宗赵构的所有女性亲人早已经被女真贵族们蹂躏了成百上千次,很多女的甚至被糟蹋致死)。
根据绍兴十一年(1141年)达成的宋金和议,南宋收三大将兵权,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当上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自此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
在专权期间,秦桧结党营私、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秦桧及其同党就是一群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他们无恶不作,无所不为!
秦桧还是宋朝的特大贪污犯。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在绍兴八年(1138)宋金第一次和议时,宋高宗和秦桧曾向人民许下宏愿:休兵之后,一切从省,减免常赋,以宽民力。然而和议之后的结果却是花费浩大,加重赋税,国困民穷,“饿死者众”。
在和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为了刮尽民脂民膏以奉敌国,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名义上是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连宋高宗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这些财物除了给金国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以至在秦桧临死的时候,秦家“富敌于国”。
据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秦桧家里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还记载,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此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刻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在他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
秦桧城府深似海,心眼特多,极其善于玩弄权术。在宋高宗面前论事,秦桧往往用不着疾言厉色多加争辩,只用一两句就将对方置于被动地位。秦桧诬陷别人往往都不要什么事实,随便找几句话,指为“诽谤朝廷”,或“指斥圣上”,或“心怀怨望”,或“结党营私”,或“沽名钓誉”,或“目无君上”,或“无人臣礼”,便可达到目的,反正高宗对他言听计从。因此,秦桧得以挟天子以令诸侯,顺者昌,逆者亡,干尽了坏事而长期处于不败之地。
久而久之,南宋的忠臣良将,如岳飞、赵鼎、李光等被他诛锄殆尽。而被秦桧重用的则多为毫无主见的卑鄙无耻之徒,这帮人又为虎作伥,以陷害善类为功。他们唯恐不能巴结讨好,谁还敢揭露秦桧的贪污罪行? 偶尔出现一两个忠义之士,如胡寅、张九成、张孝祥等,也只出面弹劾他害贤误国之罪,又很快被他打下去。越是到晚年,秦桧权势越大,越是残忍毒辣,屡兴大狱。秦桧临死前还想置张浚、李光、胡寅等人于死地,赵鼎被迫害致死仍不放手,还要陷害其子孙,令其死党诬遇害。如果不是秦桧提前死去,那些仅存的忠臣义士定然在劫难逃。
秦桧不但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手法,诛锄异己,还继续为奸,为了媚奉金国主子,秦桧及其党羽拼命地榨取民脂民膏,祸国殃民,做尽了坏事。宋高宗、秦桧为了媚奉敌国,讨好金人,对于绍兴和议中所规定的“岁币”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都一一如期交纳。交纳时,还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如要由枢密院差使臣四员管押银纲,户部差使臣十二员管押绢纲,并于前一年十二月下旬送至盱眙军的岁币库,然后再差将官一员部押军兵三百人,防护过淮交割。在交割前,先要拿出银、绢式样三份,“一份往燕京,一份往卞京漕司呈样,一份留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虽然呈交了银、绢式样,但在正式交割时,还要受到百般刁难,“初交绢,十退其九”,其原因是“金人秤尺无法,又胥吏需索作难之故”。只有向他们行贿,“通支金人交币官吏,靡费银一千三百余两,金三十五两”,其余布、帛、酒等共折银六百二十两,对其“所需如欲,方始通融”。但还不是按原物照收,仍要“十退其四五”,结果宋廷又要 “贴耗银二千四百余两”。
此外,南宋皇太后奉送金国皇后的礼物,年年“亦以钜万计”。金主还经常派人来索取“金珠靸工之类”,宋高宗亦“令有司悉与”。甚至有些稀少的动物,如“白面猢孙及鹦鹉、孔雀、狮子猫儿”之类,只要金人有所索求,高宗均令“搜访与之。
南宋每年还要派使者往金贺正旦、生辰,贺礼需要金茶器千两、银酒器万两、锦绮千匹,使者有正使、副使及三节人(上、中、下三等随从人员,上,中节各十人,下节三十人)。同时,南宋朝廷还要赏给他们的行装钱,正使一千缗,副使八百缗,银、帛各二百两匹。下节银、绢共三十两、匹,中节二十五两、匹,下节十五两、匹。这些人除领取薪棒外,还“日给五百钱,探请俸二月”。
金国使者来南宋时,南宋沿途的地方官不但要迎送,而且还要大排筵席。他们到临安后,更是没完没了的盛宴款待。为要使这些使者能在金帝面前说些好话,高宗还以“密赐”的办法,进行贿赂。正使银一千四百两,副使八百八十两,袭衣(衣物的全套)金带三条,三节人皆袭衣涂金带,上节银四十两,中、下节银三十两,“自是以为例”。金使在临安要买物品,即从内库拿出钱万缗,作为他们购货之用,也“自是以为例”。
南宋地方官吏迎送金使时,执礼都要必恭必敬,如果稍有怠慢,立即就受到惩处。平江府守臣直秘阁周葵在郡内宴请金使时,由于“饮食腐臭,致行人有词”,秦桧即“怒葵不己”,将他罢官。吏部侍郎陈康伯为接伴使,由于不肯屈从金使宗永的无理要求,与他争执拜受之礼,宗永就抱怨说:“接伴慢我”。高宗、秦桧得知后,“惧生事”,立即以“酬对辱国”之罪,把陈康伯降职。对于宋高宗、秦桧的媚敌丑行,许多官员都很不满。“时聘使往来”, “凡过盱眙,例游第一山”,游山时还“酌玻璃泉题诗石璧以记”,时日长久,往来者多,“镌刻题名几满”。宋使郑汝谐见此,难以压抑心头的怒火,则写了一首辛辣的讽刺诗说:“忍耻包羞事北廷,奚奴得意管逢迎,燕山有石无人勒,却向都梁记姓名”。
绍兴和约签订以后,由于宋金之间暂时休战,宋军不作战备而军费有削减,但由于宋廷要花费以上种种巨额开支和过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如为了把临安经营成为富丽繁华的安乐窝,在那里广造宫殿,大造宫邸,修湖凿山。尤其是秦桧,为要“夺上心,粉饰太平,沮砾士气,今日行某典礼,明日贺某祥瑞”,而对于战备之事,却是“士马销亡不问,干戈顿弊而不修”,使得那些“士大夫豢养于钱塘湖山歌舞之娱,无复故都黍离麦秀之叹。此桧之罪,所为上通于夭,而不可赎也”。正是由于贡纳巨额的岁币给金朝和南宋君臣“上下宴安,以“钱塘为乐国”,其结果必然是要加重人民的负担。
秦桧及其党羽为了收刮民脂民膏,还不断思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两浙百姓责要缴纳绵、绸、税捐、茶捐、杂钱、白米六色,和别科米麦,“有一亩地纳四五斗者”;京西地区,根据隐田,“增添租米,加重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托钱,醋息钱、麦引钱,各色不一。”总之,“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并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从上述种种迹象来看,自绍兴和约签订之后,南宋百姓生活不但没有改善,税收非但没有减少,反倒进一步贫穷,进一步增加。
如此残破黑暗景象。,真亏得某些网友有胆量公然宣称的“秦桧能够使残破的宋朝有机会修养生息,使宋朝的人民体验和平、富足的生活上百年”!
由于秦桧的黑暗统治,当时百姓也纷纷起来反抗,当时只福建各地的农民起义,就有“数十百部,部数千至数十百人”;有管天下、伍黑龙、卓和尚、何白旗.满小红、朱明领导的义军。还有宣州(安徽宣城县)的摩尼教徒在俞—的领导的起义,而当时宣州知州不是别个,正是秦桧之弟秦梓!
此外,还有江西刘花、何花等人的起义。起义波及广东的循州、梅州、潮州、惠州等地。接着,海南岛的“琼、崖、詹、万四州”百姓、浙江台州地区的百姓),江西传州的摩尼教徒,福建建州颐宁县的饥民,浙江衡州的饥民,江西吉州地区的农民,都纷纷揭竿而起,杀富济贫,屡挫官军。
自绍兴六年岳飞平定杨幺以来,至议和之前,南宋境内,有过如此规模的起义么?没有!那些认为议和带来和平,从而给百姓带来福泽的人,难道你们不想想,为何这些起义,不在战事最激烈的绍兴十年前后发生,而在议和之后发生呢?这其中,又意味着什么呢?
秦桧执政期间,是宋朝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励精图治之上,与秦桧、赵构之流毫无关系。若以后世南宋的繁荣,来为宋高宗赵构和奸相秦桧的屈辱和议辩护,真是张冠李戴,教人发笑了。秦桧祸国殃民,罪证如山,纵巧舌如簧,纵难洗其罪名矣。
秦桧的祸国殃民之罪,实在罄竹难书,本文也只是略举一二,未尽全貌。本文内里许多内容,都出自曾琼碧教授的《千古罪人秦桧》。超星有这本书,各位不妨去看看。 此文欢迎任意转载。
早在绍兴十一年四月,秦桧及其党羽党羽王次翁、范同密谋,策划解除南宋将帅的兵权。秦桧心狠手辣,极善耍弄机谋权术,不用说岳飞和韩世忠,就是张俊也决非其亲爱者,打算一并除掉。秦桧对付三大将的手法,大致可归纳为三条:第一,利用部属诬告,牵连主帅。第二,诬害的罪名都是谋反,因为武将谋反,最犯赵宋大忌。第三,利用三大将的矛盾使其自相残害,即先利用张俊和岳飞陷害韩世忠,再利用张俊陷害岳飞,最后,再找借口把张俊也干掉。
在要解除三大将兵权时,秦桧假意答应张俊,『尽罢诸大将,悉以兵权归俊』,也即在解除岳飞、韩世忠的兵权之后,张俊能够得到全国各军的最高指挥权。见利忘义的张俊当然求之不得,所以张俊『力助其谋』(《三朝北盟会编》卷219,《林泉野记》)。
张俊与韩世忠是双重儿女亲家,然而张俊陷害韩世忠,却毫不手软。张俊才能虽低,但野心不小。张俊企图以一军的指挥权,来换取对全国军队的指挥权。但是,张俊机关算尽,也不过充当宋高宗和秦桧手心里的斧头柄。执柯伐柯,一旦斫伐任务完成,这个斧头柄也随之扔弃。
秦桧对三大将的图谋未能完全实现,岳飞对韩世忠的关照固然起了作用,而宋高宗也不想杀两位苗刘之变时的救驾功臣。《朱子语类》卷131提到:『张与韩较与高宗密,故二人得全;岳飞较疏,高宗又忌之,遂为秦桧所诛』。
作为南宋三大将之一,见利忘义的小人张俊曾经追随秦桧,与秦桧合谋杀害了岳飞,排挤了韩世忠,然后张俊独掌南宋枢密院,满以为自己从此可以稳坐钓鱼台。但是是秦桧对张俊也不放心,不愿把军权交给张俊,而要由自已独揽。岳飞遇害之后,秦桧立即唆使党羽江邈弹劾张俊,说张俊图谋篡夺皇位。宋高宗赵构出面担保张俊『无谋反之事』,放了张俊一马,但把军权交给武将掌握,他也不放心,于是就乘机将张俊罢职赋闲,乘机将张俊罢官赋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秦桧』(《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一月癸巳)。至此,宋高宗赵构基本完成“军政改革”,又回到祖宗“文官统军”的老路上。
秦桧初试得手,即开始着手结党营私。秦桧自立门户,收揽奸佞,排除异己,陷害忠良,架空宋高宗赵构,独掌朝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于桧,非桧亲党及昏庸谀佞者,则不得仕宦,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间。”整个国家机器围着秦桧一人运转,不知还有一个皇帝。秦桧还派人监视宫中,甚至收买了宋高宗赵构的内侍以及御医王继先,窥伺宋高宗的举动,宋高宗赵构的一举一动都受秦桧掣肘。
宋高宗赵构原先以为秦桧无一兵一卒,虽贪点捞点,但终成不了大气候,等到发现秦桧之奸时,局势已变化了,“殿堂之上,莫非秦氏朋党;朝野冲要,无不桧贼爪牙”。再看看自己,“中兴班底”或杀或贬,削剥已尽,特别是杀害岳飞,令海内失望,士民崩心,当年相州振臂一呼天下云集的场面,再不会出现了。
秦桧“性阴险如崖阱,深阻不可测”,权倾中外、咄咄逼人,对宋高宗赵构压迫不止。宋高宗赵构畏惧秦桧,有时见面竟至慌张不能自持,甚至天天在靴中藏一把匕首以防不测,表面上还得对秦桧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宋高宗赵构懊悔不已:倘韩世忠、岳飞有一人在,秦桧安敢如此猖狂?好在秦桧没有篡位自立的社会基础,宋高宗赵构心里多少有点儿慰藉。
熬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秦桧病重,赵构登门探视,实则是查看真假虚实。秦桧已病得口不能言,惟流涕淋浪。秦桧儿子秦熺狂妄不知深浅,奏请代居宰相为谁,赵构气不打一处来,丢下一句:“此事卿不当与。”说罢拂袖而去。回到大内,赵构立刻令人草诏,抢在秦桧断气之前,将秦桧祖孙三代全部免职。秦熺正在指使大臣奏请自己为相,闻诏大惊失色。当夜,秦桧病死,年66岁。这一年赵构46岁,岳飞被害已13年。
绍兴十一年(1141年),“绍兴和议”的确立,虽然消除了宋金之间重大的军事对抗,但对南宋来说,是以丧权辱国和巨大的经济付出为代价的;同时,又是建炎以来南宋朝廷和战之争包括整个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为秦桧独擅朝政,全面实施其残酷的相党政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深深影响士大夫政治命运乃至生命的“绍兴党禁”也随之出现。
自绍兴十一年(1141)确立与金和议至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去世的十五年期间,秦桧独揽朝政,权倾一世,是不争之事实。在此期间,秦桧又肆意交结朋党,不断搭建和巩固了以自己为核心的、较蔡京党人更盘根错节的相党集团,造成“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的局面;这一局面的另一表现,就是其政敌“皆摈去之”,并且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出现了自崇宁蔡京“治元祜党人”以来的又一次残酷党祸“绍兴党禁”。
秦桧独相期间,大量起用了自己的子孙与亲朋,他们成了秦桧相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秦桧排斥政敌的一支重要力量,秦桧养子秦熺成了秦桧掌握高宗“起居动息”、监视皇权和控制百官的最直接的重要耳目。秦熺先由秦桧推恩补官,绍兴十二年(1142)中进士第,通判临安,两个月后,便人观为秘书郎;同年九月,升秘书少监,十月,崇政殿说书;绍兴十五年(1145)十月,除翰林学士,二月兼侍读;后迁少傅、少师,封嘉国公。秦桧晚年,欲以秦熺接替自己的相位,未果。秦熺兼侍读,“以察人主之动息,讲官之进说”,既用于监视高宗,又用于控制百官。关于后者,陆游早已有所揭示:“秦会(桧)之当国时,谏官、御史必兼经筵,而其子焙亦在焉。意欲搏击者,辄令焙于经筵侍对时论之,经筵退,弹文即上。”
除了秦熺,秦桧之兄秦梓也以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入为秘书少监兼崇政殿说书,次年三月,又兼赞读,十月,升侍读。另有秦桧弟秦棣、兄子秦昌、秦垣、三孙秦埙、秦堪、秦坦等,均在秦桧独相期间,入朝为官。陆游指出:“秦太师娶王禹玉孙女,故诸王皆用事。”秦桧妻党王氏一门甚众,加上其子秦熺妻党曾泳、其孙秦埙岳父高百之、其侄秦垣岳父丁篓明,有数十人之多,他们与其他党羽一起为秦桧抑制异论,并大兴文字狱,实行“文禁”和“语禁”,全面实施其专横独断的相党政治,建构了一张巨大而又严密的网络。事实表明,秦桧党羽布满朝野,其党势力,坚如磐石,也即上述朱熹所说“举朝无非秦之人”,连宋高宗也“更动不得”!
秦桧还实行特务统治,大兴告讦之风。“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由于此风一起,一些贪渎无耻之徒,“率为桧用”, “争以诬陷善类为功”,使得那些“善于其治”的官吏,“或遭诬诉,有司极其锻炼”。此风一起,许多卑鄙小人纷纷依附秦桧,不断向上告密,大肆诬告陷害无辜以求升官发财。
秦桧要打击迫害的异己对象,首先是那些过去曾反对过和议的主战派。不仅主战派武将被打压迫害,而且主战派文臣,像张浚、赵鼎、王庶、胡铨等人也遭到秦桧的迫害。无恶不作的秦桧,就是要害尽曾经反对议和的人。此外,心胸狭隘的秦桧对以前与他有过不和或弹劾过他的朝臣,即使不是主战派官员,也要逐一加以打击报复。
当时,凡是“与秦桧异论者”,即使被罢官为闲职,“奉祠里居”,或“侨居他郡”,全都在劫难逃,“以次被罪”,终遭打击迫害。在秦桧专政期间,“士大夫死于其手者甚多”。
秦桧在不遗余力地铲除异己的同时,还极力扶植培养党羽走狗,对“附己者立与擢用”,“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授以爵官。当时的一些奸佞小人,如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卨、程克俊、李文会、扬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等等,都因附会秦桧而相继被秦桧任用提拔。
秦桧还以控制科举的方式,惟其所欲,“引用州人,以为党助”。当时,吴表臣、林待聘号为党魁,当时的文士只要是秦桧的老乡,同时具有眼、耳、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势炎炎,日迁月擢,无复程度”。秦桧营私结党、任人唯亲,其结果是“非桧亲党, 则不得仕宦”。由于秦桧和他的亲信,结成了狐群狗党,控制着朝政大权,使南宋朝政极端黑暗腐败。
秦桧为人处世的哲学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秦桧即便是对他的党羽,也是爱之则欲其生,恶之则欲其死。需要利用某人时,秦桧就甜言蜜语,给予对方以高官厚禄,一旦觉得对方用处不大,或对方不能对自己言听计从,或疑忌对方,秦桧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给予对方以无情的打击,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所以秦桧的诛锄异己,还涉及到秦桧与他的党羽之间为争权夺利而展开的互相倾辄。
秦桧的党羽万俟卨是一个阴险歹毒的卑鄙小人。在秦桧谋害岳飞以及其它一连串的罪恶活动中,万俟卨最为卖力,就像疯狗一样,到处狂吠乱咬,因而曾经受到秦桧的特别赞赏,被荐为参知政事(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
后来万俟卨出使金国,在万俟卨回朝后,秦桧马上拿出编造好的金人赞扬自己的话“数十言”,嘱托万俟面奏给宋高宗,万俟卨不敢答应,这就触怒了秦桧。又有一次,万俟卨上朝奏事出来,刚好当天秦桧在“殿庐中,批上旨,辙除所厚官”,有一个官吏就将秦桧的批文盖印后拿进来请万俟卨过目画押,万俟卨不肯画押,万俟卨说:刚才没有听到皇上提到这件事。秦桧大怒,“自是不交一语”。这既暴露了秦桧对万俟卨的疑忌,也暴露了万俟卨对秦桧的不满。不久,万俟卨就遭到秦桧在台谏部门的党羽亲信的弹劾,被罢去参知政事之职。
敷文阁侍制沈该,由“秦桧荐引”,任侍制后,宋高宗对他很赏识,秦桧知道后便嫉恨起来,于是立即就把沈该排挤出朝廷,“移知夔州”。
在秦桧当权的十多年中,任其副职、当其助手而被撤换的,共有二十八人之多。奸相秦桧不仅妒贤嫉能,而且老谋深算,对“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秦桧所荐用的官吏,“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这些人被选来后,秦桧也不让他们“干与政事,备员而已”。即使这样,秦桧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载,必“诬以罪,罢之”。罢之以后,“尚疑复用,多使居千里外州军”,并派人去进行监视。
总之,秦桧对待副手的办法,是用台谏官去攻击他的执政官,执政官去位,则台谏官升任执政官,又遭新的台谏官攻击,如此循环往复。秦桧玩弄权术的手段既狡滑,又残酷,通过牺牲别人来稳固自己的权位。
这样还不够,秦桧还图谋让他的子孙来继承他的衣钵。早在绍兴十二年(1142)的一次科举考试中,身为宰相的秦桧就指令考试官录取其养子秦熺为状元。当考官定秦熺为第一名之后,秦桧又装模作样地故作姿态,要考官把秦熺降为第二名。此后,秦熺的官职不断得到升迁。
在绍兴二十四年(1154)的一次科举考试中,秦桧还为他的孙子秦埙谋夺状元。秦桧利用手中的权力,任命其亲信为考试官。这些考官对秦桧的意图心领神会,他们也想借此机会来讨好秦桧,以加官进爵。于是,考官们就协同作弊,商定取秦埙为第一名。但是在廷试结束后,宋高宗看到秦桧孙子秦埙的对策,认为秦埙所写的内容,“皆桧、熺语”,于是就把张孝祥定为第一,而降秦埙为第三。这也反映了宋高宗对秦桧专权结党的不满,有意不让秦埙中状元。在这次科举考试中,由于秦桧的营私舞弊,秦桧侄子秦焞、秦焴、姻党沈兴杰、亲党周夤等人,都得到了进士的头衔,无非是要“父子亲党,环列要津”,以建立秦家的天下。无怪乎“天下为之切齿”。
南宋绍兴十一年除夕(公元1142年1月),由于奉行妥协投降政策的赵构、秦桧等当权者的暗算和陷害,爱国将领岳飞竟惨遭横死;十四年后(公元1155年),秦桧方才寿终正寝,这期间秦桧独揽大权。
在秦桧长达十四年的专权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并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
秦桧还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
岳飞自从戎之日起,即以“光复失地、驱逐胡虏、恢复旧山河”为己任,而这与一味苟且偷安的宋高宗赵构及不惜卖国求荣的秦桧之流是不能兼容的。
虽然岳飞屡建奇勋,战功累累,但是秦桧及其党羽又怎么可能将岳飞的功绩战果归档入他们编修的南宋“国史”呢?
据南宋的一个史官说:“自(绍兴)八年冬,桧接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润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考,殆不可一、二数。”
在岳飞生前据高位、手握重兵之时,秦桧尚且如此不遗余力地隐毁岳飞的战功战绩,则在岳飞惨遭杀害之后,秦桧独揽大权期间,秦桧及其同党篡改伪造史实的活动就更加肆无忌惮。
事实上,在冤杀岳飞之后,秦桧权倾朝野。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派他的养子秦熺去负责检修南宋的官史,并让其养子和其同党负责管理南宋的国史档案,这帮奸人毁掉了许多对秦桧不利的奏章诏书及其它文献,对有利于岳飞的文件档案也尽力销毁。而对于岳飞的许多事迹,秦桧奸党在由他们编修的南宋官史中又多加入了诋毁的成份,这帮奸佞还在由他们编修的南宋官史中故作曲笔,肆意篡改删削史料、颠倒事实以贬损岳飞。
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养子伙同秦桧党羽明目张胆地大肆篡改史实,拼命掩盖秦桧一伙祸国殃民的罪行,还不遗余力地贬损岳飞,甚至刻意删削隐瞒岳飞和岳家军的战功,虚构了不少对岳飞不利的东西,这些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宋史 秦桧传》记载:“桧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
这条记载表明:自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再相之后,南宋国史由秦桧养子秦熺主持修订,自此“无复有公是非”,而秦熺对南宋国史的篡改,也远不止于绍兴八年之后,此前相关的史料也未逃其手。
从建炎元年(1127年)到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战,南宋抗战派和投降派激烈斗争的盛典时期,包括岳飞从投身抗金战争直到被害所经历的岁月。秦熺在绍兴十三年之前就将这部分国史的日历编撰完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八绍兴十三年二月月辛巳,《宋史》卷四七三《秦桧传》)
经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绍兴三十三年南宋史宫张震上奏说:“自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已成将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八,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丙戌)。后来有个叫徐度的官员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挥尘后录》卷一)。
秦桧及其党羽还不遗余力地破坏南宋的国防力量。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压制和破坏,到了金国再次发起攻宋战争的绍兴三十一年(秦桧当时已经死了),南宋军备已废弛多年,宋军将士也早已失去绍兴十年时的那种进取之心和雪耻之志,此时算得上是兵无精兵,将无良将。结果,在名将刘锜(已经六十多岁)的指挥下,虽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镇江四支大军,但宋军在两淮还是一败再败。毫无疑问,刘锜此时手中的兵马,已非昔日骁勇善战的八字军,而是被秦桧之流腐化削弱后的军队。刘锜纵有千般能耐,此时也无济于事了。
自从宋金达成和议,北方人民既要遭受金国女真贵族的残酷奴役,忍受来自金国女真统治者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又要承担金国对蒙古战争引起的各种负担,大批汉人壮丁被金国女真统治者强征戍边,在金国与蒙古之间的战争中,充当炮灰,苦不堪言。(注:金国始终存在着很强烈的民族歧视政策,当时的金国把民众分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汉人是第四、第五等)
公元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金国内外交困。然而在达成宋金和议之后,经过将近二十年的休养,加上南宋每年进贡给金国的大量财富,金国的国力得以恢复,金军将士也养得膘肥体壮。
而此时的南宋,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折腾,已经国困民穷,“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金国力对比发生了显著变化。(注:秦桧执政期间,是宋朝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励精图治之上,与秦桧赵构之流毫无关系。)
当初,在接连得到完颜亮加紧备战的情报之后,南宋的一些臣僚开始上奏请求朝廷赶快备战。秦桧虽然死掉了,但南宋的朝政大权还被秦桧过去扶植起来的党羽们把持着。秦桧的党羽们玩弄权术、压榨百姓、作威作福十分在行,但是处理军国大事却是鼠目寸光。由秦桧党羽把持的南宋朝廷不仅拒不接受备战的建议,还处罚了一些上书言事的官员。宋高宗也认为自己的南宋王朝给了金人那么多好处,又向来毕恭毕敬地侍奉大金国,故大金国找不到借口来进攻南宋。
到了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听说金主完颜亮率大军气势汹汹地扑来,宋高宗赵构马上吓得尿裤子,赶紧备船,准备逃亡海上。多亏了临危不惧的文臣虞允文指挥宋军残部凭借长江天险据守,加上金国后来发生内讧,南宋总算又逃过一场劫难。
想当初,早在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二月,当曾被岳家军扁得满地找牙的金军再次进犯淮西之时,宋高宗颇不以为然地说:『中外议论纷然,以敌逼江为忧,殊不知今日之势与建炎不同。建炎之间,我军皆退保江南。杜充书生,遣偏将轻与敌战,故敌得乘间猖撅。今韩世忠屯淮东,刘锜屯淮西,岳飞屯上流,张俊方自建康进兵,前渡江窥敌,则我兵皆乘其后。今虚镇江一路,以檄呼敌渡江,亦不敢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9)
公元1161年,曾经亲历公元1140年宋金战争的金主完颜亮再次发起攻宋战争,当时金军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岳飞不死,大金灭矣!”(原文『逆亮南渡,胡人自为「岳飞不死,大金灭矣!」之语』,相关记载可见于《浪语集》卷22《与汪参政明远论岳侯恩数》)。
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经过金主完颜亮的“提醒”,宋高宗赵构突然想起已经被他伙同秦桧冤杀了将近二十年的那位名将岳飞。为了激励士气,宋高宗赵构下令给岳飞和张宪的家属解除拘禁,以开“生还”之路。然而,心胸狭隘的宋高宗赵构到底还是不愿承认自己害死岳飞的罪责,所以别有用心地把岳飞、张宪等爱国将领与蔡京、童贯等误国权奸并列,以混淆视听。
根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北虏犯边,连年大举,上(指宋高宗赵构)思曰:「岳飞若在,虏军岂容至此。」即时下令修庙宇云。』
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秦桧还没死,南宋状元张孝祥就上书宋高宗,请求朝廷给岳飞平反昭雪。《于湖居士文集》附录《宣城张氏信谱传》记载:『先是,岳飞卒于狱,时廷臣畏祸,莫敢有言者。公(张孝祥)方第,即上疏言:「岳飞忠勇,天下共闻,一朝被谤,不旬日而亡,则敌国庆幸,而将士解体,非国家之福也。」又云:「今朝廷冤之,天下冤之,陛下不知也。当亟复其爵,厚恤其家,表其忠义,播告中外,俾忠魂瞑目于九泉,公道昭明于天下。」帝(宋高宗)特优容之。时公尚在期集所,独未官也,秦相益忌之。』(还可参见《建议以来系年要录》卷166)。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自认为准备就绪,灭宋之谋便不再遮掩,金军开始大举南侵功宋,“臣构”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临亡国的严峻形势。
金军的再次大举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赵构、权奸秦桧之流长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彻底破产,主和误国之罪昭然若揭,抗战派再次得到人们的尊重和仰赖。
南宋官员杜莘老等人上奏朝廷,请求给岳飞平反昭雪。杜莘老说:『臣窃见往者秦桧擅权,力主和议,沮天下忠臣义士之气,使不得伸。是以胡铨,直臣也,以上书激切,桧遂贬之远方,二十余年不用。岳飞,良将也,以决意用兵,桧文致极法,家属尽徙岭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为之出涕。臣愿陛下思咸之义霈涣号之恩,召还胡铨,亟赐擢用,昭雪岳飞,录其子孙,以激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则在廷之臣必励勉而尽忠,沿边之将必踊跃而效命。臣邻尽忠在内,将士效命在外,以此破敌,何敌不摧?以此建功,何功不立?此诚帝王鼓动天下之至权也!』
南宋太学生程宏图、太学生直学宋芑,以及倪朴等人先后上书,请求南宋朝廷给岳飞平反昭雪,并追究秦桧祸国殃民的罪行,以谢天下,以激励南宋军民的忠义之气,进而振奋宋军将士的士气。此外,他们不仅要求南宋朝廷恢复岳飞的爵位和名誉,录用岳飞的子孙,而且还要求追夺秦桧的官爵,没收秦桧的家产,甚至还要将秦桧开棺戮尸!
《三朝北盟会编》卷236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戊午)太学生直学宋芑上叶枢密书,书曰:「……凡前日中外之臣误我以和议者,无问存殁,悉正典刑。于是斵秦桧之棺,而戮其尸,贬窜其子孙,而籍其资产以助军,以正其首倡和议、欺君误国之罪;复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诏下之日,使东南之民闻之,莫不怒发动冠;西北之民闻之,莫不感激流涕。如此则出师之日,吾之民将见人自为战,彼之民必有倒戈者矣。……」』(注:绍兴三十一年,宋芑上书请求昭雪岳飞冤案、追究秦桧罪责之事还可以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0)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0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五日戊戌)太学生程宏图等上书,言:「今日之事,国家所以应之者,其先务有四:一曰留使者以款敌人之谋,一曰下诏书以感南北之士,一曰先举事以决进取之策,一曰用人望以激忠义之心。……国家自和议之后,为故相秦桧所误,沮天下忠臣义士之气二十年矣。一旦思所以得其戮力,必有以感动其心而奋起之,可也。故哀痛之诏不可不亟下!然诏不可徒下也,当首正秦桧之罪,追夺其官爵,而籍其家财,追赐宇文虚中之爵,而为之立祠,昭雪赵鼎、岳飞之冤。而又下亲征之诏,移跸建康,则其气固足以吞强敌矣!……」』(注:绍兴三十一年,程宏图上书请求昭雪岳飞冤案、追究秦桧罪责之事还可以参见《三朝北盟会编》卷237)
倪朴在上书中还指出岳飞『勋烈炳天地,精忠贯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并强烈要求朝廷给岳飞平反昭雪(《倪石陵书•拟上高宗皇帝书》)。
后来,南宋宰相史浩等官员也陆续上书朝廷,请求给岳飞平反昭雪。《玫瑰集》卷93《纯诚厚德元老之碑》记载:『公(史浩)既相,益思所以报上者,首言前宰相赵鼎、参政李光之无罪,大将岳飞之久冤,宜复其官爵,录其子孙,凡坐废者次第昭雪。』(注:史浩上书请求给岳飞等人平反昭雪之事还可以参见《保庆四明志》卷13《史浩传》、《宋史》卷396《史浩传》)
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 六月,“失德甚多”的宋高宗赵构退位,赵眘(原名赵瑗)即位,是为宋孝宗。南宋帝位从此归属于宋太祖的后裔。
宋孝宗(1162年——1189年在位)是南宋最有作为的皇帝,是名副其实的中兴之主。他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改革内政,勤俭治国,为南宋日后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宋孝宗在位期间,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史称为『卓然为南渡诸帝之称首』。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之初,就很快给岳飞冤案平反昭雪,对岳飞大加褒崇,对蒙受牵累者予以平反优恤,其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宋孝宗本人确实知道岳飞冤枉,知道岳飞等人遇害是一大冤案。淳熙五年五月,宋孝宗在便殿召见岳飞三子岳霖时,曾对岳霖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但值得注意得是,宋孝宗这番话是在便殿对岳霖所言,而不是在正式场合,更非正式诏敕;至于宋孝宗认为岳飞冤枉到什么程度,另当别论;
其二,岳飞对宋孝宗立储、登皇帝宝座有功,宋孝宗心存感激;
其三,为了收揽人心,急于鼓舞士气,争取军队的支持。宋孝宗即位初期,金军大举灭宋虽已失败,但宋军大举北伐正加紧准备。经由作为太宗后代的宋高宗禅让,作为太祖后代的宋孝宗得以荣登皇位,但是立足未稳,亟需安抚内伤、收揽人心,特别渴望得到军队的鼎力支持。而这时的岳家军将士及其后代,对岳飞冤狱的平反具有十分特殊的作用与影响。
一年前(绍兴三十一年),大臣汪澈奉命宣谕荆襄,岳家军将士及其后代联名上书为岳飞申冤,群情激愤,哭声雷动,宋孝宗当然不可能不闻不顾。『况今行营将士,往往故飞部曲』,南宋朝廷岂敢掉以轻心?而之所以未经重新审查甄别,就仓促宣布平反岳飞冤案,对岳飞家属优恤有加,并特别在《追复旨挥》中提到:『去冬出戌,鄂渚之众师行不扰,动有纪律,道路之人归功于飞』,在《追复少保两镇告》中提到:『行师有律,几不犯于秋毫』,——这些显然是急于劝勉岳家军将士及其后代,并笼络全体将士。
再者,在皇位坐稳之后,宋孝宗很想摆脱屈辱地位,渴望建立盖世功业,仍需要得到军队支持,需要激发将士抗金报国之心,故急需为岳飞平反昭雪。
至于宋孝宗对岳飞冤案平反有所保留、讳言冤案,不肯追究冤案制造者,甚至褒奖奸佞张俊,其原因和动机也是相当复杂而微妙的。太上皇宋高宗赵构的影响非常大,这是众所周知、显而易见的原因。
宋孝宗的谥号为“孝”,可见他对宋高宗赵构的孝心。而在禅位之后,宋高宗赵构(1107年-1187年)足足当二十五年的太上皇才死去,这期间宋高宗不仅生活安逸舒适,倍受尊崇,而且还与南宋朝廷中的主和派臣僚联合起来,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
对于选中自己继承皇位的养父太上皇赵构,宋孝宗心存感激而刻意维护其体面,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宋孝宗对太上皇赵构还心存畏惧,对赵构长期提拔、培植的文官武将群体及其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也多有顾忌。如果真要重新审查岳飞冤案,仔细追究冤狱制造者,追查凶手,彻底平反昭雪,势必触动宋高宗赵构和一大批文官武将后代的盘根错节的庞大关系网,这是宋孝宗所不敢冒险妄动的。
在宋高宗和秦桧的长期打压之下,抗战派的人才凋零,而除了那些主和派,宋孝宗手下几乎无人可用。主和派经过宋高宗和秦桧的多年培育扶植,根基牢厚,而他们背后的主子就是太上皇赵构。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宋孝宗自然更加小心谨慎,以免事情不可收拾。于是,宋孝宗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现实压力,不得不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妥协,而不敢公开宣传岳飞当年北伐的战绩。此后二十多年,面对南宋朝廷中安于现状的主流意识,以及南宋主和派的强大势力,宋孝宗既痛心疾首又无可奈何,他恢复中原的远大抱负无从施展,昔日的锐气渐渐消磨下去,后来也变得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了。
始终制约宋孝宗的太上皇宋高宗赵构,直到淳熙十四年(1187年),才以81 岁的高龄去世,宋孝宗已是年过60 的花甲老人。
宋朝褒扬岳飞,却又不能把宋高宗赵构置于冤杀岳飞的元凶和主犯的地位。宋亡以后,方无此禁忌。
公元1142年岳飞遇害,南宋与金国达成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绍兴和议”;公元1234年,金国灭亡。这中间隔了93年,其间宋金两国又发生三次大规模战争,其中有24年在打仗!此外,金国与北方的蒙古之间的战争也连绵不绝,难以有完全的统计!
人们珍视和平,但是绝对不能把和平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须知由于南宋小朝廷的偷安妥协,致使当时的中国饱受南北分裂之苦,经济文化惨遭摧残,自黄河以南到长江以北的广阔地区因为属于宋金两国交界区而长期处于荒凉状态。
在宋金达成和议以后,北方人民既要遭受金国女真贵族的残酷奴役,忍受来自金国女真统治者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又要承担金国对蒙古战争引起的各种负担, 大批汉人壮丁被金国女真统治者强征戍边,在金国与蒙古之间的战争中,充当炮灰,苦不堪言。(注:金国始终存在着很强烈的民族歧视政策,当时的金国把民众分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汉人是第四、第五等)
除了进行大规模的烧杀抢掠外,金国女真统治者对汉人的民族意识刺激最深者,一是对汉族男子强行“剃头辫发”,二是强制推行奴隶制。从金国建立到元朝初年,是中国北方社会奴隶制成分扩张的时期,这当然是严重的倒退。岳飞被害三十年后,南宋大臣范成大出使金国,看到一个女婢颊刺“逃走”两字,写诗说:“屠婢杀奴官不问,大书黥面罚犹轻。” 范成大从汉文明的高度,看不惯此种野蛮行为,表示义愤。
而南宋自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南宋官府对南宋人民的横征暴敛不但没有丝毫减轻,反而不断加重.真正能够享受和平的只有金国女真贵族和苟且偷安的南宋君臣,少数统治者的骄奢淫逸、贪污腐化与大多数人的贫困痛苦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看看《宋史》编者对秦桧生平主要事迹的概括总结(参见《宋史》卷473《秦桧传》):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
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桧立久任之说,士淹滞失职,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与擢用。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如孙近、韩肖胄、楼照、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跻政地。既共政,则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听桧弹击,辄以政府报之,由中丞、谏议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阅月,或半年即罢去。惟王次翁阅四年,以金人败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论,桧德之深也。
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桧阴险如崖阱,深阻竟叵测。同列论事上前,未尝力辨,但以一二语倾挤之。李光尝与桧争论,言颇侵桧,桧不答。及光言毕,桧徐曰:“李光无人臣礼。”帝始怒之。凡陷忠良,率用此术。
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
公元1142年岳飞遇害,南宋与金国达成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绍兴和议”;公元1234年,金国灭亡。这中间隔了93年,其间宋金两国又发生三次大规模战争,其中有24年在打仗!此外,金国与北方的蒙古之间的战争也连绵不绝,难以有完全的统计!
人们珍视和平,但是绝对不能把和平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须知由于南宋小朝廷的偷安妥协,致使当时的中国饱受南北分裂之苦,经济文化惨遭摧残,自黄河以南到长江以北的广阔地区因为属于宋金两国交界区而长期处于荒凉状态。
在宋金达成和议以后,北方人民既要遭受金国女真贵族的残酷奴役,忍受来自金国女真统治者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又要承担金国对蒙古战争引起的各种负担, 大批汉人壮丁被金国女真统治者强征戍边,在金国与蒙古之间的战争中,充当炮灰,苦不堪言。(注:金国始终存在着很强烈的民族歧视政策,当时的金国把民众分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汉人是第四、第五等)
除了进行大规模的烧杀抢掠外,金国女真统治者对汉人的民族意识刺激最深者,一是对汉族男子强行“剃头辫发”,二是强制推行奴隶制。从金国建立到元朝初年,是中国北方社会奴隶制成分扩张的时期,这当然是严重的倒退。岳飞被害三十年后,南宋大臣范成大出使金国,看到一个女婢颊刺“逃走”两字,写诗说:“屠婢杀奴官不问,大书黥面罚犹轻。” 范成大从汉文明的高度,看不惯此种野蛮行为,表示义愤。
而南宋自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南宋官府对南宋人民的横征暴敛不但没有丝毫减轻,反而不断加重.真正能够享受和平的只有金国女真贵族和苟且偷安的南宋君臣,少数统治者的骄奢淫逸、贪污腐化与大多数人的贫困痛苦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结党营私、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秦桧及其同党就是一群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他们无恶不作,无所不为!
整个南宋王朝都不怎么重视反贪,高宗朝尤其如此。高宗赵构之不重视反贪,又跟长期独掌大权的巨奸秦桧有关。秦桧本人就是一个特大的贪污犯,而赵构对他又十分倚重,自然高宗朝就不可能 有象样的反贪措施。相反,反贪倒成了秦桧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本身就是特大贪污犯的秦桧却贼喊捉贼,竟然多次打着“反贪”的旗号来迫害异己,诬陷政敌“贪污”。
秦桧坏事做绝,自己也感到难以逃脱天下公论的谴责,于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没有气节的文痞们为他歌功颂德,要求无耻文人们进献马屁文。
在秦桧专权的19年间,文人们只要吹捧秦桧,就可以谋取功名富贵。而指责秦桧的倒行逆施,则将遭到南宋朝廷的无情迫害。于是,因为吹捧秦桧的诗文铺天盖地而来,秦桧自己都感到目不暇,秦桧对马屁文水准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博取秦桧的欢心越练越难,于是,无耻文人不遗余力地提升自己写马屁文的水平。
一大帮奸佞之徒和无耻文人便争先恐后地大肆粉饰“太平”,吹捧秦桧,把阴险歹毒、祸国殃民的奸相秦桧吹捧成“圣人”“恩父”!
到后来,有的无耻文人甚至在马屁文里说秦桧的功德超过了古代的贤相和圣人,把秦桧吹捧成“元圣”,就是古往今来第一圣贤!
那么,秦桧真的是“元圣”吗?秦桧到底是不是古往今来第一圣贤呢?
岳王庙里的流传了几百年的秦桧跪像最能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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