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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南宋“抑武”政策的演变与岳飞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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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俊言 发表于 2007-4-17 22: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以文制武、“右文左武”的政策压制、猜忌、防范武人,本是宋朝历代统治者的“有国不易之道”, [1] 然而在南宋前期这一特定历史环境下,这种一以贯之的基本国策却被迫发生了一个不小的曲折,不仅武将的地位和权力比北宋大为加强,而且还确实发生了某些将领的专权跋扈现象。于是,习惯于文尊武卑传统的文臣便与当时十分软弱的皇权结成一体同武将们产生了深刻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规定着宋廷内部主战与主和两股势力斗争的结局,而岳飞冤狱的悲剧,也正是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演出的。

(一)

       在宋高宗即位的头几年,草创中的小朝廷尚未摆脱风雨飘摇的困境,金人的攻势咄咄逼人,必欲灭亡南宋、生擒高宗而后快,根本不把接连乞和的高宗当做谈判对手〔 2 〕在南宋的内部,则是“远者王命不通,横者横溃莫制”。〔 3 〕存亡之际。燃眉之急,不得不放松对武将的防范和压制,给他们一定的权力和地位,让他们为朝廷的援外安内而效命,所谓“艰难之际,恃以恢复”,〔 4 〕以致于当时出现了诸如“今正右武之时”的议论,〔 5 〕加以怀着“天下大乱,乃贵贱贫富更变之时”的侥幸心理趁火打劫者也不乏其人,〔 6 〕他们在两宋之际的社会大动荡中养成了私人实力,拥兵自重,以猎取功名利禄,“动则溃,溃则盗,盗则招,招则官”。〔 7 〕朝廷不得不承认这些将领对军队的独立控制权并示以恩宠,以换取他们对朝廷的支持。这样,在北宋一直受压抑、受歧视的武将,却在南宋初期出现了一个权力加大、地位上升的趋势,其表现是:

       第一,对军队的固定统属和对军事的便宜处理权。与北宋时期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情况不同,这个时期的将领可以固定地控制其军队,“众军相呼,必曰某姓某家之兵”。〔 8 〕如岳飞军队称岳家军,韩世忠一军称韩家军等,由于隶属关系已经固定,平时期廷对于诸将之兵实际也是不能轻易加以“移易废置”的。〔 9 〕此外,将领可以和其他文官一样,不经事先奏准而对某些事情进行随机性处理,即所谓便宜之权。如建炎四年,神武前军统制王夑(王 旁)守信州,朝廷令他“合措置事许一面便宜施行”, “行讫以闻”。〔 10 〕绍兴三年,岳飞戍江州,凡“江上有军期急速,会议不及,许飞一面随宜指置施行”。〔 11 〕这就与北宋那种“将从中御”,武将处处受制于文人的军事体制有很大不同。

       第二,将领可以自行招兵,扩充实力。由于战时条件下,军队独立性很大,士兵的招补、实力的扩充往往都由将领自行决定,朝廷对诸将兵员实数难以悉知,所以胡寅在建炎年间说诸将之兵“逃而不以告、战败而不以告,死而不以告、补而不以告”。〔 12 〕虽然朝廷后来屡有清点各军兵官、器械之命,如绍兴二年诏:“内外诸军并各供具人马衣甲、器械总数,及开坐统制、统领官所辖数以闻,自今每军月具籍申枢密院。”〔 13 〕但实际上并未做到,事隔几个月后,还有人上书说军中“诡名虚并,随在批请”。〔 14 〕直到绍兴十一年罢三大将兵权之后,朝廷才知道谊韩世忠仅有兵三万余。〔 15 〕为了扩大实力,诸将甚至因为互相招诱对方的士兵而“结怨连隙”。〔 16 〕这与北宋时一兵之籍 “皆人主自为之”的情况又有很大不同。

       第三,从事各种商业赢利活动,分割国家的利权。军队经风北宋已有之,但规模不大,且“予夺操纵,惟君所命”,而南宋则是“煮海榷酤之入,遇军屯所至则奄而有之”,〔 17 〕军队“居于水则有回易之舟,居于陆则有回易之库,所至擅榷酤之利”,〔 18 〕“如岳飞一军在鄂州、襄阳等处就有酒库、公使库、典库、博易库等多所,每年收入一百五十余万贯,可供全军三个月的开支;韩世忠军中赢利每年也在百万以上。〔 19 〕不仅经营范围之广、规模之大远远超过北宋,而且这些收入又都是由诸将所掌握,不属朝廷收支范围。

       第四,参议政事权。此种情况在建炎时期尤为突出,当时东奔西逃的宋高宗,为了取得武将的拥戴与保护,对他们便格外笼络,凡有重大事情,往往召宰执大臣会同武将集比如高宗自扬州跑到镇江后,便召集“宰执、从官、诸将宅堂计事,讨论下—步的去从,大将王渊主张去杭州,宰相黄潜善因对高宗说:“渊言如此,臣复何辞以留陛下!”结果是王渊的建议被采纳。〔 20 〕对于武将参与议事,文臣颇有议论,绍兴元年汪藻在他那道有名的“驭将三说”奏章中说:“庙堂者具瞻之地,大臣为天子立政事以令四方者,今诸将率骤谒径至,便衣密坐,视大臣如僚友”,〔 21 〕不久又有人上觅“诸将诣政事堂与大臣狎,紊乱朝纲。”〔 22 〕武将能与宰相等大臣同坐政事堂,参与议决政事,此在北宋又是难以想象之事。

       第五,对地方监司、州县官的任用权。由于各统兵大将一般都担任沿江各大军区的安抚、宣抚使等职,对本地区内地方官的任用、奖惩,往往是先由他们提出名单,朝廷只在形式上加以承认,如刘光世任浙西安抚大使时,朝廷许他增辟镇江府通判,〔 28 〕绍兴八年岳飞按例请为本路转运判官夏洪升职、为鄂州守臣赵士瑗升官,但此时朝廷已开始酝酿削夺将领权力,所以高宗表示:“可作直旨行下。监司守臣,朝廷历用,不当令尽归大将。”〔 24 〕

       第六,在许多场合下,武将敢与文臣分庭抗礼。北宋武将受文人压制、歧视,人们视为理所当然,这时情况却发生逆转,文臣不仅不敢对武人肆行侮慢,反而常为武人轻视,被武人讥讽为懦弱误国。胡寅所谓文臣“赢躯弊舆,惴惴然于长戟犬马之中,卒伍贱人,皆得以恶声谯呵之,不敢正色忤视,少拂其势”。〔 25 〕虽然有些夸大,但也并非无根之谈,韩世忠就常常当面称文官为“子曰”或“萌儿”,把文入视为只会背诵孔夫子语录的腐儒和愚顽不堪的矗材,连高宗知道这事后,也只能对世忠付之一笑。又绍兴元年汪藻的“驭将三说”传出之后,“诸将皆忿”,有的将领干脆让人撰文反驳说,“今日误国者皆文臣”,自北宋以来“执政侍从以下,持节则丧节,守城则弃城,建议者执讲和之论,奉使者持割地之说,提兵勤王则溃散,防河拒险则逃遁。自金人深入中原,蹂贱京东西、淮南之地,为王臣者而弃地弃民、误国败事者,皆文臣也;间有竭节死难、当横溃之冲者,皆武臣也。又其甚也,张邦昌为伪楚,刘豫为伪齐,非文臣谁敢当之?”如此酣畅痛快的批评,不仅北宋所无,有宋一代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史称“自此文武二途,若冰炭之不相合矣”。〔 27 〕

       不可否认,作为一种极端的表现,这时也确有一些将领拥兵自重,骄横跋扈,为了保存实力而拒绝对金作战,却又对地方百姓进行骚扰,这在当时文臣的许多议论中都有反映。如建炎时期御史中丞张守说,“今将帅位高身贵,家温禄厚,拥兵自卫,浸成跋扈之风”,〔 28 〕汪藻也说将领“平时飞扬跋扈,不循朝廷法度,所至驱掳,甚于外患”。〔 29 〕在这方面,张俊、刘光世十分典型,如建炎四年金兵围攻楚州,赵鼎代表高宗令张俊带兵解围,张俊认为金兵太强,拒不出战。〔 30 〕高宗只得改派刘光世出兵,但连下五次手令,刘光世还是按兵不动,只是每天派人谎报战绩,坐致楚州失陷。后来,高宗命刘光世移屯扬州,刘光世不愿离开家小而上前线,仍拒不奉诏。〔 31 〕再如后来被张浚杀掉的陕西将领曲端,当建炎二年十月金兵进攻延安时,主帅王庶几次派人请他出兵支援,他却一兵不发,率部远走,延安失陷后,又带兵扣押王庶,夺其帅印,还险些将王庶杀掉。〔 32 〕后来金兵进攻陕州,当时代表朝廷宣抚川陕的张浚令曲瑞出兵救援,他仍是拒不出兵,以致陕州失陷,抗金名将李彦仙战死。〔 33 〕不仅如此,为了扩大实力,他还常常火并其他抗金武装,如建炎三年年,他在长安杀掉了义军首领张宗谔,夺取了他的军队,〔 34 〕建炎二年,他派兵袭击另一将领王燮(王 旁)的军队,虽然火并不成,但对方已溃不成军。〔 35 〕故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说他是“志在并军,性复怯战”,“求其一二卓 可纪之功,寂寥无有。其累累者跋扈遁逃之状而已。〔 36 〕然而有人却织文说曲端是—个“仅次于岳飞的”、 “第一流的”、爱国将领,〔 37 〕这是违背历史真相的。

       或许苗、刘之变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苗博、刘正彦原是御营军的统制官,由于刘正彦曾与大将王渊因争夺三千兵马而产生过芥蒂,后来苗、刘二人又对王渊受到高宗宠信而心怀不满,于是建炎三年春二人发动兵变,杀了王渊与一批宦官,逼迫高宗让位给他三岁的儿子。他们认为,“金人意在建炎皇帝”,废了高宗,与金人实现妥协,便可保住取得的高官厚禄,于是一边派人向金朝求和,一边准备继续由杭州南逃,由于不得人心,很快便被平定,〔 38 〕但为了私愤私利而废立皇帝,可谓跋扈之极。

       在今天看来,武将权力和地位上的变化有它应予肯定的一面。它是北宋那种僵化的兵制在历史的动荡中被迫调节的结果,唯此,才能放松对武将的紧紧束缚,使之具有相对独立的指挥权,以应付复杂多变的军情,唯此,才能使军队具有一定的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才有较高的士气和较强的战斗力,从而才会有绍兴年间宋军的一些胜利。但另一方面,某些将领内则拥兵拔恳外则畏敌怯战,也是不容理疑的事实,他们为了保存个人实力宁肯牺牲抗金事业,是将领中的对金妥协投降派,是与岳飞这样一个舍生忘死、矢志抗金的爱国将领不可同日而语的。无视这一事实,把史书上关于武将跋扈的记载都说成是“无耻官僚”对抗金将领的“诬蔑”,〔 39 〕虽未尝不是出于投鼠忌器、维护岳飞这样的坑金将领的善意,但客观上却回护、美化了那些消极杭金、专横跋底的将领。

(二)

       武将在权力和地位上的变化,引起了高宗和整个文臣集团的强烈不满与惶恐。从建炎年间直到绍兴议和,朝野上下响起一片收夺兵权、恢复“抑武”传统的呼声,其中既有死心塌地的主和派,也有旗帜鲜明的抗战派,如胡寅一面上书严厉指责高宗“一向畏缩,惟务远巡”的逃跑政策,一面又对武将们深恶痛绝,李纲在绍兴六年也上书说:“今朝廷与诸路之兵悉付诸将,外重内轻,指大臂小,平居已不能运掉,则缓急何以使之捍忠而却敌哉?”〔 40 〕另外如季陵、吴伸、廖刚、张守等都曾言辞激烈地提出过批评,〔 41 〕然而把问题说得最尖锐、影响也最大的,还是绍兴元年二月翰林学士汪藻那篇“驭将三说”,文长难录,其中有三点值得我们尤其重视: ( 一 ) 他认为,“今话将之骄,密院已不得而治矣。臣恐寇乎之后,方有劳圣虑”,以对付由武将引起的萧墙之祸。这一思想,正为高宗、秦桧后来的投降活动张本。高宗一伙所以一次又一次迫不及待地对金妥协、求和,就是担心再打下去“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赘,则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 42 〕 ( 二 ) 汪藻提醒高宗说,现在兵将虽骄,但“幸今诸将皆龌龊常才,因不足深忌,万一有如韩信者,不知陛下何以待之 ? ”须知当时岳飞尚未崭露头角,而没过几年后,他就迅速成长为当时最具雄才大略的将领,在三大将之中又独独岳飞惨道杀身之祸,汪藻的这段话,确实不失为理解岳飞死因的重要线索; ( 三 ) 汪藻向高宗建议,要效法汉代“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办法,'“梢择偏稗十余人”,各自统率数千士兵,“宜隶御前而不隶诸将”。〔 43 〕事实证明,后来高宗颇为得意的“抚循偏稗”之术,便是滥觞于此。汪藻的“驭将三说”,实际上奠定了南宋统治集团日后收兵权,杀岳飞与对金议和这一整套内外政策的基础。

       主和派对将领的不满以致仇视自是情理中事,而抗战派对武将也持同样态度也非难解之谜。在文臣内部,主战派与主和派之间在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这一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而且又同样习惯于北宋那种文尊武卑、以文制武的政治分野,习惯于把他们认为缺少封建礼义道德教,却又手握重兵的武将视为皇权的潜在的或现实的威胁因而不能容忍武将地位的提高与权力的增大,加上南宋初期封建统治尚不稳固,君权又比北宋显得脆弱,因而对武将问题更具有近乎本能的敏感,一且将领的地位发生上述逆转甚至出现跋扈不恭现象,就更会加强文人们的危机意识,从而夸大事情的严重性,对武将不分良莠,不管其对抗金斗争中的态度如何,一极加以斥责、忌恨、打击。

       高宗作为一个统揽全局的人物,在武将问题上表现得十分狡猾、阴险。在绍兴七八年之前,由于他的小朝廷尚不巩固,还需要武将为他抵抗金兵与平定内乱,所以他对文臣们连篇累牍的奏章一概不置可否,有时甚至还故意为武将开脱,如建炎四年赵鼎行文斥寅刘光世不救楚州之罪,其中有“逐官但为身谋,不恤国事”之语,高宗认为“语言太峻,令改定进入,并对赵鼎说:“光世独当此一面,委任非轻,若责太峻,恐其不安,难以立事。〔 44 〕表面上如此,实则对将领提心吊胆,猜疑重重,如在苗、刘之变后,他甚至遇到久雨不晴或听到雷声都害怕,担心是“下有阴谋”、“君弱臣强”的兆头。〔 45 〕又如他一面对诸将示以恩宠,一面又对人说“此曹少能识义理”,〔 46 〕因而要诸将读他手抄的《郭子仪传》。〔 47 〕后来事实表明,他在对金政策上一贯消极妥协,也正是为了尽快地腾出手来,以解决他视为心腹之患的武将兵权问题,重建北宋“抑武”的政治传统,只是由于时机尚不成熟,他只有隐忍不发,正如汪藻说的那样:“臣非不知艰难之时,陛下欲得其心,姑与之无间。” [48]

      总之,收夺武将的兵权,恢复以文制武的传统早已是宋高宗和整个文臣集团共同的愿望,此后岳飞与朝廷之间的冲突,正是在文武官僚之间这种深刻的矛盾基础上展开的.

(三)

       抗战派与主和派虽在反对武将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但又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根本区别:一是直接的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将军队集中于中央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抗金,后者则是要维护高宗小朝廷的狭隘利益,因而必然以牺牲民族利益为代价;二是在重点打击的对象上也有所不同,前者的矛头主要对准刘光世一类对抗金持消极、抵触情绪的将领,后者则要重点打击像岳飞、韩世忠这些坚决抗金的将领。两种目的,两种做法,体现了文臣中抗战与妥协投降的两股势力的矛盾,然而这种矛盾又与更深层次的文、武之间的矛盾交织在一起,使抗战派在与主和派的斗争中,总是因武将问题而缩手缩脚,甚至为了实现“抑武”政策而牺牲抗金要求,从而使得抗战派与主和派的斗争,日益向着既不利于抗金将领、又不利于文臣主战派的方向发展,这在南宋绍兴七到八年的历史中表现得十分明显。

       绍兴七年春,趁着在绍兴四年、六年两次打败金人和伪齐进攻的势头,以收复失地为毕生职责的宰相张浚,更加雄心勃勃地准备演出伐抗金的历史大场面。为此,他首先着手整军,解除了一贯临敌退却的大将刘光世的兵权,但是在确定刘光世这支淮西军的归属时,却发生了一系列他所始料不及的问题。

       首先是,张浚与高宗曾有意由岳飞统帅淮西军,但旋即因为害怕岳飞实力太大而收回成命,岳飞一气之下向朝廷辞职,未获高宗的批准就擅离军队,到庐山为母亲守孝。这一举动虽然是由于报国之心不被理解而引发的,但在那些早巳看不惯武将的文臣们来说,无疑又是一次严重的“犯上”行为,奉命沈去敦促岳飞出山的李若虚,甚至威胁岳飞是“欲反”,是“与朝廷相抗。〔 49 〕张浚也累上奏章,说“岳飞积虑,专在并兵,奏牍求去,意在要君”,甚至准备派人将岳飞取而代之。〔 50 〕高宗更是杀气腾腾地对岳飞说:“太祖所谓犯吾法者,唯有剑耳!〔 51 〕岳飞从此遭到高宗的深刻猜忌。

       其次,就在此事发生不久,又爆发了淮西兵变的事件张浚解除刘光世兵权之后,从恢复以文制武体制出发,派了一个心腹文臣吕祉监督淮西军,此人对准西的将领们极为傲慢无礼,结果激起兵变,大将郦琼杀了吕祉,率领四万人马和数万百姓逃到伪齐。〔 52 〕消息传来,朝野震惊,“执政奏事,皆惶惧失措”'〔 53 〕张浚也因此罢相。此事可说是对顽固坚持“抑武”政策的统治者的一种惩罚,但也使得朝廷与武将的关系更加紧张起来了,因为在文臣和高宗看来,淮西易帅不仅是针对刘光世一人,也窥含着惩一做百、恢复“抑武”体制的深刻寓意,而郦琼事变的发生,加上岳飞为淮西易帅之事刚刚与朝廷反目,就更坐实了他们关于武将跋扈难制的种种看法,也使他们担心武将会因此更加轻视朝廷,如事变后再次任相的赵鼎,一见高宗就说:“臣愚虑不在淮西,恐诸将窃议,因谓罢刘光世不当,遂有斯变。自此骄纵,益难号令。今朝廷不可自沮,为人所观。”又劝高宗“见诸将尤须安靖,使之罔测,不然益增其骄骞之心矣”,商宗对此深以为然。〔 54 〕这样,本来是为了实现北伐计划的淮西易帅事件,最终还是没有超越统治阶级内部深刻的文武对立,反而把这种对立进一步扩大化、表面化,而不久之后岳飞请立皇储与要求增兵的事件,又使这种对立再次出现变局。

       先说建储。在封建社会里,皇位继承问题是最敏感、也最易引起矛盾的大事,按照封建专制制度的“家天下”的原则,皇位必须由皇帝的亲生儿子继承,而选择宗子为皇嗣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早在北宋时期,仁宗在位三十多年尚无皇子,包拯等人建请别养宗子于宫中,仁完不作任何表示,至嘉祐六年,群臣要求建储的呼声更高,但仁宗还要拖延,对韩琦说:“后宫一二将就馆,卿且待之”,结果又生了两个女儿,眼看已到垂暮之年,仁宗才答应养宗子为皇储〔 55 〕。宋高宗也是如此他在建炎年间就因惊吓而失去了生育能力,原有的一个儿子又短命夭亡,此后虽然迫于群臣的压力,选了伯琮、伯玖两个宗子养在宫中,但并不甘心就此把皇帝的宝座让给旁系别支,内心里仍然对诞生皇子的事抱有希望,因此他对两个养子不分尊卑,同样待遇,直到绍兴十六年,他还筑高坛向上天求子。而赵鼎等人并没有模透高宗的这一心理,极力主张为先入宫的伯琮确定皇储身份,秦桧则迎合高宗之意,说赵鼎“欲立皇太子,是待陛下终无子也,宣俟亲子乃立”,并说赵鼎等人是“咸怀异意,以缴无妄之福”。赵鼎等人因而被视为对高宗心怀异志,凡主张建储者都遭贬斥,赵鼎的罢相以及后来一直不被起用,就与这事有很大关系。〔 56 〕赵鼎是文臣,此前又深得高宗倚重,尚且如此遭忌,岳飞是手握重兵的武将,本来就与高宗存在着矛盾,他也在绍兴七年冬向高宗密请建储,这就不仅仅是一般地违背了宋代武将不能干政的禁忌问题,而且更会冲犯高宗在立储问题上极端自私的心理,更容易使高宗对他产生心怀“异意”的感觉,只是,在当时他还不能像对文臣那样立即表示内心的忌恨,而是冷冷地说出那句“握重兵在外,此事非卿所当与也”的话。〔 57 〕

       又是在请求建储不久,岳飞又向高宗要求增兵,被高宗以“末大必折,尾大不掉”的理由拒绝。〔 58 〕这时已是绍兴八年初,宋金之间正在议和。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扩充军队,只会使事态的发展对岳飞更加不利。

       这样,自从淮西易帅之后,一方面朝廷与将领的关系一度高度紧张,一方面是岳飞个人一次又一次地触犯高宗,致使南宋小朝廷与武将的矛盾更进一步地落实到了岳飞头上,这是当时朝廷与武将矛盾的又一变化。

       与此同时,文武之间、朝廷与武将之间的矛盾又牵动了南宋的对金政策。就在淮西兵变不久,赵鼎针对有人对他的批评说,“今日事如久病虚弱之人,再有所伤,元气必耗。唯当静以镇之,若作措置,焕然一新,此趣死之也”〔 59 〕应当承认,赵鼎与张浚在抗金斗争中有过一段很好的合作,在此之前,他的言行也不无值得肯定之处,但这一次,他终因泥于传统的重文轻武偏见,过高估计了淮西事变后来自武将的威胁,从而在对金政策上,终于做出了“静以镇之”,放弃积极抗金的选择,转向了消极保守的立场。此后金人废掉刘豫的伪政权,高宗拒不接受主战派乘机出兵收复中原的主张,而对金人的议和表示却毫不犹豫地做出反应,随后就把行都迁回杭州。到绍兴八年五月,议和眼看就要实现,高宗终于将他一直深藏不露的心思说了出来:要在一二年内解决武将问题,办法是“抚循偏裨。〔 60 〕一切,标志着朝廷的对外妥协政策最终确立和对内打击武将的目标进一步明朗化、具体化,而这些又是与赵鼎“静以镇之”的思想基调有很大关系的。

       高宗对议和已是“坚确不移”,志在必行,巨奸秦桧在朝中的地位也由此确立,反对还是支持议和,一时又成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焦点所在,朝中反对议和者几乎被一网打尽,而在当时诸将中,杨沂中是高宗的心腹,“抚绥过于子弟”,〔 61 〕张俊早年投奔高宗,在高宗谋取帝位的活动中有定策之功,〔 62 〕且又在议和问题上与高宗本无冲突,因此也颇得高宗的眷顾,独有岳飞又一次站在了反对高宗对金议和的最前列,直到绍兴九年正月议和已经宣告成立,高宗等人正为此而欢欣鼓舞的时候,岳飞还上书表示要“唾手燕云,终欲复仇而报国”等等,并拒绝朝廷为他加官进爵,对高宗的屈己求和表现出极端不满,成了当时抗战派的主要代表。至此,作为收夺兵权前提的对金议和活动,由于遭到了岳飞的激烈反对,因而更进一步加深了朝廷与以岳飞为主要代表的武将之间的矛盾,从而使自南宋建立之日起逐渐发展起来的这种矛盾,最终以投降派、主和派与抗战派之间的矛盾的形式表现出来,并达到了它最后解决的阶段。

       对高宗来说,下一步就是把他的收兵权计划付诸实施的时候了。但艰难动荡的生活早就造成了他狡诈多谋的性格,一则有郦琼之变的前鉴,他还不敢操之过急池对岳飞下毒手;二则他对金人毁约的可能也不无防备。从议和一开始,朝臣中大部分人都认为金人提出议和,其中必有奸诈,〔 63 〕高宗对于这些劝告不能无动于衷,绍兴八年金朝议和使者到了常州,议和即将实现,高宗对大臣说:有备无患,纵使和议已成,办不可弛兵备。”〔 64 〕绍兴九年四月,韩世忠向高宗献马,并说“今和议已定,岂复有战阵事”,高宗回答说:“敌虽讲和,战守之备何可稍驰!”表示要乘此议和之际,添置战马,“广武备以戒不虞,足以待强敌矣,和议岂足深恃乎。”〔 65 〕由于考虑到这些,南宋在取得河南陕西地之后,采取的是“各因其地以食,各因其人以守,不可取东南之财虚内以事外”的方针,〔 66 〕把防御的重点仍然放在沿江地带。在这种情况下,高宗也不会立刻对武将采取大的行动,但已经有意识地开始压抑、限制武将了。如前面以述,绍兴八年二月岳飞要求增兵,高宗以“今日诸将之兵已患难于分合,末大必折,尾大不掉”而拒绝并表示:与其添兵给大将“不如别置数行军吗马,缓急之际,易为分合也”。岳飞同时还要求为本路转运判官、鄂州守臣转官,也同样被拒绝。〔 67 〕就在绍兴十一年宋金交战时期,高宗还警告张俊说,“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 ( 郭 ) 子仪,则非特身享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权之存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非特子孙不享福,身亦有不测之祸。〔 68 〕从这段杀机毕露的话里可以看出,是顺从朝廷的旨意支持议和妥协,还是试图冲破朝廷的限制坚决抗金,对于武将来说已是事关生死的选择。而毕生献身于抗金事业的岳飞哪里会想到这些,一旦绍兴十一年宋金战争再度爆发,他就一次又一次地突破高宗一伙的限制,乘机大举北伐,以实现他多年来的抱负。〔 69 〕这种不顾一切禁忌、执着抗金的举动,无疑是“持兵权之存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的极端表现,同时又是对以收兵权为出发点的议和政策的正面抵制。这样,岳飞作为一个拥有重兵的武将兼激烈的抗战派就构成了贯彻高宗“议和╠╠抑武”路线过程中必须解除的死结,;而随着绍兴十年宋军一系列的胜利,又使高宗增添了许多对金议和妥协的资本,加之这时朝廷中已是主和派的一统天下,于是便肆无忌掸地拉开了政治迫害的铁幕,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这位千古英雄。

       总之,讨论南宋的收兵权与岳飞之死,不能不涉及到南宋初年武将地位的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文臣与武将的深刻矛盾,不能不注意主战的文臣在南宋“抑武”活动中的作用,否则,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就极易停留于对主和派空泛而又武断的批评上。


注释:
[1][7][9][25] 胡寅《斐然集》卷一六《上皇帝万言书》
[2] 《金史·宗翰传》
[3][42] 叶适《水心别集》卷一二《四屯驻大兵》。
[4][42]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以下简称《要录》 ] 卷五四,绍兴二年五月丙戌中书舍人季陵言。
[5] 上卷甲子条。
[6] 同上卷一九,建炎三年正月庚子条。
[8][18]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五六吴伸言 ( 以下简称《会编》 ) 。
[10] 《要录》卷三五,建炎四年七月已巳条。
[1i] 同上卷六八,绍兴三年九月丙寅条。
[12][17]3 《斐然集》卷十《转对札子》。
[13] 《要录》卷五一,绍兴二年二月庚辰条。又同书卷一三,建炎二年二月丁丑亦有类似诏令。 .
[15] 王曾瑜:《岳飞新传》页 297 。
[16] 《会编》卷一八二,又见卷一五六吴伸语。
[19] 王曾瑜:《宋代兵制初探》页 296 。
[20] 《要录》卷二○,建炎三年二月癸丑条。
[21][43][48] 《浮溪集》卷一《行在越州条具时政琉》;〈要录〉卷四二,绍兴元年二月癸巳条略同.
[22] 《要录》卷四四,绍兴元年五月辛酉条。
[23] 同上卷三四,建炎四年正月乙未条。
[24][58][67] 同上卷一一八,绍兴八年二月壬戌条。
[26] 庄绰《鸡肋编》卷下。
[27] 《要录》卷四二,绍兴元年二月癸巳条。
[28] 同上卷二四,建炎三年六月己酉条。
[29] 同上卷三一,建炎四年正月辛未条。
[30] 同上卷三六,建炎四年八月己丑条。
[31] 《宋史·刘光世传》;参《要录》卷三七,建炎四年九月戊辰条。
[32][33] 《要录》卷一八,卷三一,《宋史·李彦仙传》。
[34][35] 《宋史·曲端传》,《要录》卷一八。
[36] 《魢(吉)崎(土)亭集外编》卷三七。
[37] 李蔚:《略论曲瑞》,载《兰州大学学报》 1981 年 1 朔。
[38] 《要录》卷二一。
[39] 周宝珠《南宋对金和战斗争中的主守派与赶鼎》,载《河南师大学报》一九七九年五期。
[40] 《粱溪全集》卷八四《议进兵札子》,参《要录》卷九九。
[41] 见《要录》卷三四;卷四六;《会编》卷一五六;卷一七四。
[44] 《要录》卷三八。
[45] 同上卷二四,建央三年六月己酉条;卷三一,建炎四年正月已未条。
[45][47] 同上卷二八,建炎三年九月丙午条;卷三六,建炎四年八月丁丑条。
[49][51] 同上卷一一二,绍兴七年七月丁卯条。
[50] 《宋文·高宗纪》。
[52] 《要录》卷一一四,绍兴七年九月辛未条李纲语。
[53][54] 同上卷九月丁丑、丙子条。
[55]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七,嘉祐二年六月条,卷一九五,嘉祐六年十月条。参见《宋史·韩琦传》。
[56] 《宋史·秦桧传》,参见《要录》卷一五五,绍兴十六年八月辛丑条。
[57] 《要录》一 o 九,绍兴七年二月庚子条。
[59] 同上卷一一六,绍兴七年闰十月癸亥条。
[60] 同上卷一一九,绍兴八年五日戊子条。
[61][62] 《宋史·扬存中传》;《宋史,张俊传》。
[63] 参见《会编》卷一八六、一八七、一八五,王庶、范如圭、张涛、曾开等人的议论.
[64][65] 《要录》卷一二 o ,绍兴八年六月戊辰条;卷一二七,绍兴九年四月戊辰条。
[66] 《宋史·秦桧传》。
[68] 《要录》卷一三九,绍兴十—年正月庚戌条。
[69] 参见王曾瑜《岳飞新传》页 254 — 255 ;页 278 — 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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