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针对失策之人。家族中的“谱祠墓”之事,决非一人之事。其实,一个人也做不了主。决策之时,几乎都是集体的智慧。所以不能把“失策”归于一人。再有,情况也在不断地变化,比如物价上涨。掌握一个原则,只要初衷是好的,对结果不要苛刻。
【7】针对失望之人。家族活动需要团队运作,个别人令人失望,其实很正常。不必指责,劝退就是了。宗亲之间,有话好好说,事情多商量。大不了不做事了,再等机会吧。
【8】针对失眼之人。既然叫“失眼”,显然是自己头脑不聪明。家族事务需要团队,这个团队也在不断地完善。如果做一件10年的家族工程,善始善终的确实很不容易。大城市有很多支持你做正事的机构,也有扯蛋的机构。其实你不有求于人,也就不会失眼了。
【9】针对失赢之人。低俗的“赢”是搞到钱,真正的“赢”是获得安逸。做家族事情,自己先测试一下自己“俗到什么程度、雅到什么程度”。这里,没必须隐瞒真心装高雅,更没必要背着良知搞低俗。如果走“合作、共赢”之路,一定选择“志同道合”之人,不搞那些“雅俗共赏、旱涝保收”的合作。
【10】针对失身之人。其实,家族事务,千头万绪,乱象也不少。有的想做事儿,有的想搞钱,有的要注册,有的要说法。宗亲会很难注册,但并不影响做家族善事。大城市有很多姓氏团体,以文化研究为取向的。凡失身之人,必定是金钱探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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